【安监方案】银海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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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银海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2023-05-27 17:20:11 来源:网友投稿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银海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银海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安监局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的显著提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朝着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迈进。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发现存在分包转包行为的,一律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参与单位和人员,分别给予处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开展1.1级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超量储存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对总仓库存量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整治:一是整治企业存在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安全责任不清、安全管理各自为政问题;二是企业 “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三是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生产问题;四是企业存在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和晚上加班加点生产问题;五是企业存在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的问题;六是企业存在生产药量、规格、级别超标和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问题;七是企业存在引进机械设备未按规定经过安全论证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问题;八是企业存在工人不按规定使用作业工具,不按规定采取消除静电措施,不按规定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具,企业对早晨配药、装药及中转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空档问题;九是企业存在工(库)房物品摆放杂乱、药物粉尘未及时进行冲洗、在工(库)房乱接乱拉电线,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十是企业有委托加工、冒牌销售、贴牌销售及从厂外收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问题;十一是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无证上岗问题;十二是企业存在边整改施工边生产问题。

(二)继续深化黑火药和引火线安全管控专项整治。

进一步巩固黑火药安全管控措施并延伸至引火线安全管控,全面实现黑火药生产全过程视频监控和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参照黑火药管理模式强化引火线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引火线流向信息化管控和区域配套生产。

强化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从事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安监总政法〔201715号)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从事球磨混合、压片、造粒(粉碎、分筛)、抛光、精筛作业,必须严格做到远距离操作,设备运行过程中人机隔离,严禁人员滞留。要采取联锁控制、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严禁现场超人员、超药量和人员、药物交叉往返;要定期检测、维护防静电、防雷等安全设备设施,确保防静电材料、导静电接地、防雷电感应接地等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严格以销定产和流向管控: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买卖合同管理制度,认真核实购买单位的资质,规范签订买卖合同,按照合同以销定产,严防库存积压。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要求,逐箱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签,及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企业实际产销数量与信息系统登记内容相一致。发货时,要核对买卖合同和购买单位资质,查验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运输单位、车辆、人员的资质(资格)证明,留存复印件。要在黑火药和引火线仓库设置产品出入库监装视频系统,实时摄录产品出入库装卸货情况,并留存一年以上。严禁向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和引火线,严禁向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运输单位及车辆、人员资质(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装载黑火药和引火线,严禁超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限量、运输车辆限量装车发货。

(三)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

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零售点“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强化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整治:一是储存场所的消防、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整、有效的问题;二是存在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三是存在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和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问题;四是存在经营含有违规使用氯酸盐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的问题;五是存在采购销售非法、超规格、超药量、未张贴标识码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问题;六是存在没有执行合同管理、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问题;七是存在没有按照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问题;八是存在违规给零售经营点配送产品问题;九是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搬运、守护人员无证上岗问题;十是存在库区内乱接乱拉电线,严禁烟火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十一是存在经营许可证过期后从事经营活动行为。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重点整治:一是存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问题;二是存在零售经营点存放的产品超过许可限定药量的问题;三是零售经营点存在私自设置储存点、运输、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问题;四是零售经营点有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

三、整治措施和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74月—6月。

各烟花爆竹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具体自查整改方案,落实组织机构和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于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自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向所在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报告开展自查整改情况,并由区安监环保局汇总向市安监局报告。

(二)整治阶段:20176月—9月。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情况,是否做到事故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仓库区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制定整改计划和落实整改资金等情况;对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切实推动隐患整改。

(三)督查考核阶段:201710月—11月。

区安监环保局组织督查组,对各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部署情况,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等情况;二是检查各镇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通过查阅文件、座谈和现场抽查,对各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

2017121日至1220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成效,在前三个阶段工作基础上,组织部署各镇、各单位“回头看”总结活动。各镇要针对前三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号。同时,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和标准化,着力提高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镇要按照北海市银海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各镇要及时发现、了解本辖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方法和途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断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深入开展。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镇要加强本辖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区安监环保局将适时对各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镇要及时报告各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20171225日前将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区安监环保局。 联系人:钟家强  电话:0779-3228353,电子邮箱:bhyha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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