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邯郸市肥乡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212号)和《邯郸市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邯政办字〔2017〕48号)精神,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建立统一的市场信息监管平台,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目标任务
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7年年底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简称“一单、两库、一细则”),所有承担执法事项的各级有关部门都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并且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70%以上。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促使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一单、两库、一细则”
1.依法梳理“一单”。结合本部门“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所有承担执法事项的各级有关部门都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梳理本部门检查事项并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在“平台”和本部门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编办、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
2.科学管理“两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职责,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分工等因素,科学划分执法人员种类,将持有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应涵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实施双随机监管的全部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编办、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
3.严谨规范“一细则”。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适用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方式、结果处置、信息公开等内容,严格具体操作规程和抽查标准,形成程序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予以公示。(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编办、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
(二)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1.全面建成区级“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完善抽查结果应用,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监管部门在及时公示抽查结果的同时,将数据交换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到各市场主体名下并予以公示,实现信用体系下综合协同监管格局。
2.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相关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3.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一年开展两次联合抽查,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4.合理确定抽查方式、比例和频次。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并进行随机配对,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由各部门根据市场主体特点合理确定,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5.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监管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编办对区政府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式的部门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汇总审核,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后,由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资格审查;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监管执法实际,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三)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双随机一公开”对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区有关部门要制定执法人员系统培训计划,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操作规程和执法行为。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通报制度,从2017年5月起,区有关部门要在每月底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