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及《广西大力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83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玉林市大力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大力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 号)及《广西大力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83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双核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着力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深入实施“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建设“两城市一中心”的工作部署,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创建良好创新生态系统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实施“六大行动”为抓手,充分依托各大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高校、科研院所,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打造我市经济转型的新引擎,强化科技对我市实现“两个同步”目标的支撑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推动玉林市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热土,全市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一批能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发展。全市建成2个以上众创空间,4个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以上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3个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实现“两区一市四县”全覆盖。
——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持续汇聚。在全市形成8家以上创业咨询专业机构,选拔培养30 人以上的创业导师、咨询师团队。
——创新创业人才不断壮大。推动创新创业主体由小众向大众转变,各类创业群体高度活跃,集聚以大学生创业者和高校、科研院所创业者等为代表的创新创业人才3千人以上。
——创新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孵化创业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新型创新创业平台构建行动
——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型众创空间。引导正在筹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八大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高校院所盘活现有资源,高效整合人才、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针对玉林市八大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不同特色,因地制宜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市场化、专业化的新型众创空间,使创新创业呈团簇发展。研究制定新型众创空间培育示范政策,扶持一批重点示范众创空间,包括以玉柴产业新城和玉柴工业园为载体打造汽车专业研发人员、技术工人等广泛参与的广西汽车零部件生产产业孵化示范平台,以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为载体打造专注于医药、食品产业的低门槛创业示范平台,以玉林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载体打造集创业种子区、创业苗圃区和创业服务区于一体的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等,通过发挥重点示范众创空间的带动作用,大力促进我市众创空间的发展,催生创新创业新业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人社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排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单位,下同〕
——提升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标杆,以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示范,建立健全孵化服务团队的激励机制和入驻企业流动机制,提升孵化服务水平,构建覆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后续支撑全过程服务的孵化链条。采用政府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多方合作模式,推动政府资金、社会资本与创业孵化的深度融合,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领域新建一批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区内外知名孵化器到玉林新建、参股、合作或受托运营管理孵化器,鼓励市内外知名大企业、科研机构等到玉林创办孵化器,集聚技术、产品及人才,并推动孵化项目到玉林落地转移转化和实现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打造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各类产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的闲置厂房、公共设施等资源,加快培育和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一批市级和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孵化效果明显的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培育打造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落实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奖补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二)创新创业环境优化行动
——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商事制度改革,努力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按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特点,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简化企业工商注销流程,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在创客空间等孵化机构集中地区,开设政务服务窗口,上门提供企业注册登记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发改委、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等)
——安排财政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要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场地租赁、宽带接入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三)创业主体培育行动
——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制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鼓励政策,继续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鼓励研究开发机构、大中专院校聘请企业及社会组织的科技人员,兼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支持科技人员到企业及其他组织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委等)
——支持大学生及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鼓励玉林师范学院及市外知名高校院所在玉林创办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高素质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开办创业讲坛,建立健全专门的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实施弹性学制,在校大学生创业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实践可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鼓励开展大学生创业示范建设,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向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吸引海外侨商回乡创业。充分利用玉林作为广西最大侨乡的优势,加快建设侨商创新创业基地,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引进高层次侨商回我市创业。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方面设立服务绿色通道,享受自治区及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和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有关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等)
——实施城乡居民创业计划。积极为城乡居民提供转岗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城乡居民充分利用农村、城郊空置房,开展家庭孵化创业、弹性创业。积极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以及科技特派员引领创业,在外工作人士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有一技之长的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大力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推动“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四)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持续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专利代理、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转化交易服务、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鼓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情报研究所等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聚集服务资源优势,衔接好“玉林创业网”、广西科技文献共享与服务平台等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具有玉林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创业云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人才、孵化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建立创业辅导制度,从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以及金融、财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组建创业导师团,采取“志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深入社区、乡村和校园,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类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举办“大学生村官班”“新型职业农民班”等特色培训班,并积极开发品牌创业培训项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财政局等)
(五)创业投融资扶持行动
——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用好玉林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加快推进全民创业进程。充分整合现有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创新资金扶持方式,更多采取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工信委、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加强与天使投资的合作,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扩宽创新创业型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介入各类创业大赛、创业行动、创业讲堂等创业活动。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便利和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六)创新创业文化培育行动
——丰富创新创业主题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多领域、多方式的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支持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参加广西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广西电子商务创业大赛,持续举办玉林市创业大赛等主题活动,推动一批创新创业项目脱颖而出,促进人才和资本等创业要素在我市集聚。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实体展示体验中心,开展创客创新实践和创客产品体验活动,培育创客文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局、人社局、商务局、工信委、科协,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加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成功创业者、青年创业者、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创业服务机构等创新创业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大众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主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委,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加强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济的组织推进体系。各县(市、区)要把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作为全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众创空间建设情况总结等工作。
(二)加强示范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和其它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创新创业示范。要加强各类创新创业示范的认定和管理,通过新型孵化模式典型的示范引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带动我市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玉林市扶持发展众创空间奖补资金,用于众创空间建设、运营、创新创业活动补贴,创业项目落地转化和绩效评价奖励等,支持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创客资源集聚,完善孵化服务功能,推动众创空间加快发展。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众创空间建设,促进我市大众创新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