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根据《关于落实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南府〔2008〕2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订本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区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区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落实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南府〔2008〕2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客观评估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成、在工作新机制建设方面创新的成效和“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以下简称“两无”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区人口计生相关综合治理单位落实职责和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二、考核调查对象、方式、时间和内容
(一)考核调查对象
1.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的考核,以镇(街道)为调查总体、村(居)委会为基本调查单位样本点进行随机抽取调查。以已婚育龄夫妇作为调查对象入户调查,调查总体的地域范围内居住人口均属调查对象。
2.区人口计生相关综合治理单位的职责落实情况。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要求,考核调查各相关综合治理职能单位本年度履行综合治理职责和落实挂钩帮扶工作的情况。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考核按分线要求内容进行,对党政领导重点考核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视程度、人财物投入、人口计划完成和督促、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情况;对综合治理单位重点考核落实综合治理职责和挂钩帮扶工作情况;对人口计生部门重点考核业务工作落实情况。
考核方式分为经常性督导和年终考核调查。经常性督导包括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日常业务工作督导;年终考核调查,在10月中旬统计年报后,对镇(街道)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综合治理单位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调查。
(三)目标管理责任内容(分线要求)(总分为1000分)
党政线(500分)
1.计划生育率在95%以上。
2.加强领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和不定期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落实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推进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层级挂钩帮扶计生工作制度。(140分)
3.加大人口计生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事业经费的落实。(70分)
4.加大流动人口和社区综合改革、机制创新力度。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到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村镇建设中,建立和完善村(居)委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以流管站为平台的综合管理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模式,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110分)
5.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按常住人口实际规模配足镇(街道)、村(居)委会计生服务与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和能力建设。(40分)
6.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在全面落实上级各项计生优惠奖励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利于计生家庭的优待奖励措施。(40分)
7.加强计生协会建设,确保计生协会组织有人员、有活动、有经费并落实到位;协调、指导村(居)委会、压滤机滤布 企业开展活动。(30分)
8.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推进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的开展,当年新婚夫妇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合计达到80%以上。(20分)
9.确保创“两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50分)
计生线(500分)
1.宣传教育(90分)
(1)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普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加强新家庭文化书屋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和纪念日主题鲜明的群众性社会宣传活动,加强计生宣传报道工作。2009年度100%村(居)开通“社信通”。(40分)
(2)婚育学校(分校)按要求开展“五期”教育以及党员干部人口理论教育、中小学人口与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以计生协会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已婚育龄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20分)
(3)各镇(街道)、镇属办事处在主干道、住宅小区建设高品位的宣传阵地,同时按规范要求,提升改造“三栏”建设的品位及标准。抓好村(居)生育文化长廊建设,当年普及率达30%,强化计生服务所(室)的宣传功能;创新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模式,在流动人口居住地集中的工业园区、外来工村和大型市场建设宣传阵地,宣传服务范畴涵盖出租屋、商店及小型市场。(30分)
2.依法行政(80分)
(1)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实施行政征收、处罚、审批等行政行为。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统计上报政策外生育的100%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拒交的及时申请法院执行,征收率达65%以上;户籍人口《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查验等管理到位,发放率达100%。(55分)
(2)无恶性案件,无乱收费;对领导批办、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按规定时间办理并上报结果。(15分)
(3)做好对历年违法生育行为的清理工作,对缴交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做好签订分期缴交合同工作。(10分)
3.流动人口(12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各项管理,落实工作职责。(20分)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管理到位。现居住地对居住满1个月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部纳入服务和管理,当年人口出生上报率达100%。(40分)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国家流动人口平台应用工作,建立与流管站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30分)
(4)加强与医院、防疫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当地医疗机构通报的流动人口出生人员名单要全部核查,并做好备查登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30分)
4.技术服务(80分)
(1)服务机构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开展科技大练兵和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按省标准和要求统一服务机构外观形象。(30分)
(2)加强孕前型管理工作,平均每期查环查孕服务率达98%以上,年度有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95%以上。对五年内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对象,必须落实每年一次以上的见面随访工作。(35分)
(3)落实引产管理、孕情跟踪、与医院信息联系等管理制度。(15分)
5.规划统计与信息化(100分)
(1)做好市内和区内育龄妇女婚育信息的反馈,落实好跨区和跨镇(街道)婚嫁人口的统计。积极推进人口信息的部门共享工作。(40分)
(2)强化统计与信息化的规范化应用,落实镇、村两级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逻辑性和准确性。(40分)
(3)加强对村级计生队伍统计知识、信息化应用的培训,村级计生信息统计员参加镇级举办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并通过计算机及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操作测评。(20分)
6.计划生育协会(30分)
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重点做好村(居)委会、社区和企业计生协会会员之家建设;企业及住宅小区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在巩固和发展的基础上,探索性地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的计生协会,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四)区综合治理部门的考核(另行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评分)
1.根据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在制定本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和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贯彻执行区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署,督促及做好本单位、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以及计划生育挂钩帮扶工作。
3.充分发挥本部门资源,配合计生部门统筹解决好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流动人口、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的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切实履行好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依据南办发〔2009〕2号文)。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经常性督导和年终考核调查,分别根据本考核方案制订相应的调查办法。
(一)经常性督导由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不定期对镇(街道)开展不预先通知的进村入户调查;
(二)年终考核调查由区政府组织,区人口计生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调查组由区人口计生局、区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对各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责任、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方面创新的成效和开展“两无”活动,以及区计生综合治理职能单位履行职责、落实挂钩帮扶工作情况,组织全面的检查验收。
1.选点办法
调查以镇(街道)为调查总体,村(居)委会为调查样本点,随机抽取不等量样本点。采用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部门现场调查等工作形式,采取面上调查和点上调查结合、走访群众登记和资料核对的工作方式。
2.调查结果的反馈
在考核调查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调查结果。对存在问题较突出或在考核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当面反馈考核调查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和违纪情况通报全区,限期整改。
四、评分办法
(一)调查计分原则
1.计划生育率不达标的镇(街道),取消考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2.其他内容根据考核调查情况及其指标要求量化计分。
3.对各镇(街道)的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区以上各级评先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调查样本单位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分别根据调查情况和指标要求加权处理。
(二)鼓励性加分
1.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道),加100分。
2.“无政策外出生村(居)”比例占50%以上的镇(街道),加30分。
3.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方面创新的成效显著,实现预期目标的镇(街道),加20分。
4.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在区级召开的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的,每次加10分。介绍经验的单位级别为镇(街道),同一个经验在不同层级会议上(即市、省、国家)介绍的累计加分。
(三)特殊扣分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措施不力,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10且比上年明显升高的镇(街道),扣15分。
2.对瞒报、漏报、错报人口出生每查实一例:
(1)错报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扣50分;
(2)漏报政策内出生扣50分;
(3)漏报、瞒报政策外一孩或二孩扣60分;
(4)漏报、瞒报政策外多孩扣70分。
3.对考核调查样本点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根据省、市考核方案要求实行个案扣分。
4.对比上年度辖区范围内无证生育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扣100分。
5.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每出现错案一宗的扣60分。
五、综合评定办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定与创“两无”活动成果验收由区人口计生局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根据各项考核调查结果(经常性督导,按统一标准进行分值计算,占全年综合评定成绩的50%;年终考核调查占50%),结合省市的考核结果和各项工作开展成效,最终综合评定各镇(街道)的工作实绩,所有设置的奖项报送区政府批准,兑现奖惩。
(一)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奖
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奖。综合评定950分以上,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的镇(街道),由区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镇(街道)”称号,并给予表彰及奖励。
2.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奖。综合评定900分以上,创“两无”活动等各项工作完成较好的镇(街道),由区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标镇(街道)”称号,并给予表彰及奖励。
3.年度无政策外出生村(居)委会,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及奖励。
(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达标奖
较好地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和挂钩帮扶工作,各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达标”称号,并给予表彰及奖励。此外,未能完成区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综合考评各项工作较差的镇(街道),由区政府给予提醒注意,并通报全区;未能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和挂钩帮扶工作,综合考评各项工作较差的单位,由区政府给予提醒注意,并通报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