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近年来,南通市区残疾车、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现象较为严重,直接影响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近代第一城”的文明形象。根据市领导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近年来,南通市区残疾车、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现象较为严重,直接影响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近代第一城”的文明形象。根据市领导要求,市公安局联合市经贸、交通、城管、工商、劳动、残联等部门,从6月2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政挂帅、依法行政、有情疏导、积极稳妥”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依靠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坚持从源头抓起,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努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国生同志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经贸委、交通局、城管局、工商局、劳动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吴勉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徐建华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实施工作。(整治办联络员:秦锦华,电话:5128915、5128932、5938953)。
三、整治重点
(一)无牌无证残疾车、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二)残疾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
(三)非残疾人、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车;
(四)非法改装的残疾车上路行驶;
(五)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六)人力三轮车出租、挪用号牌、冒用驾车证;
(七)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占道设摊经营;
(八)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销售冒牌和不合格车辆;无照及超范围改装车辆。
四、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杜绝无牌无证残疾车、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残疾车、机动三轮车无非法营运行为;取缔非标准残疾车和不具备残疾车驾驶资格的人驾车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按道行驶;无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销售冒牌和不合格车辆的行为,无无照及超范围改装车辆的行为;有牌有证残疾车、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由上述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建立残疾车、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1日至6月28日)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完成下肢残疾人、残疾车、机动三轮车等相关基础台帐的调查汇总,摸清底数,并分别制订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媒体宣传和发放资料,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至7月28日)
各部门按照整治工作职责,从宣传报道、秩序整治、教育接待、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遇有整治内容职能交叉的,由市整治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形成整体联动效应,提高整治工作效果。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29日至8月8日)
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对照整治目标,认真排查梳理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继续强化管理,拾遗补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9日至8月20日)
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 道路交通秩序情况;2. 非法改装残疾车、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车行驶以及残疾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查处情况;3. 人力三轮车管理整治情况;4. 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销售冒牌和不合格车辆、无照及超范围改装车辆行为的查处情况;5. 宣传教育情况;6. 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情况。
六、工作职责
(一)市公安局:1. 加强路面秩序管控,综合运用机动巡逻、重点路段管理、监控、摄像、流动电子警察等多种方法,及时查纠残疾车、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出入口设置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控制非本市车辆进入市区,对主城区以外的驾车人实施处罚后,责令其立即离开市区;对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以及妨碍执行公务的驾车人员,要做好材料,符合条件的依法拘留。2. 印制宣传资料到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发送。3. 制定处置预案,随时做好整治工作中的集访、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市经贸委:1. 配合工商部门查处无照及超范围改装车辆的行为。2. 配合工商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销售冒牌和不合格车辆的行为。
(三)市交通局:1. 对外地及县(市)在市区营运的机动三轮车进行调查登记。2. 对残疾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用足运管法规,强化管理。
(四)市城管局:1. 加强残疾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在人行道上的停放秩序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动车辆的执法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2. 与公安部门共同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占道经营行为。3. 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机动三轮车调查摸底工作。4.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整治和宣传工作。
(五)南通工商局:1. 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销售冒牌和不合格车辆的行为以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违法经营行为。2. 查处无照及超范围改装车辆的行为。
(六)市劳动局:1. 对市区有牌有证人力三轮车进行抽查,联合公安部门对随意出租、转借人力三轮车牌证的予以清理收缴。2. 对市区有牌有证、登记在册的人力三轮车发放明显标识,严格人力三轮车禁区通行证发放制度,落实规范管理措施。3. 恢复人力三轮车主每月安全活动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力三轮车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管理机制。4. 做好整治期间三轮车主的来访接待、教育工作。
(七)市残联:1. 对市区下肢残疾人、残疾车情况进行调查,登记造册。2. 加强残疾人交通法制教育,讲深讲透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劝导说服残疾人自觉放弃非法营运,自行拆除非法装置,引导残疾人购买代步型残疾车,不选择营运型车辆。3. 对原已安排工作岗位的残疾人,做好思想工作,劝其返回原工作岗位。4. 做好整治期间残疾人的接待、宣传、说服、教育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各相关部门要把此次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深刻认识到本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策应“五城同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市各新闻单位要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根据市整治办公室及各部门提供的重要情况,及时进行采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选择典型案例向全市播报,教育广大市民尽量不乘坐残疾车、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不购买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车。
(三)整体联动,协同作战。市整治办公室要建立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从组织协调、源头监管、路面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研究管理措施,调整工作重点;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发挥各自管理优势,提高整治效果,要及时交流整治工作中的管理情况,协商联合执法的具体事宜。
(四)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整治工作中,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讲究工作方法,因势利导,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要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安排,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能盲目、简单处置,以达到既有成效又无事端的效果。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市经贸、工商、劳动、残联、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市区实行残疾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定点销售和准购证购车制度的可行性,从宏观上调控引导其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对已经售出的非《目录》内的电动车,要研究妥善处理的措施和方法。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于6月21日上午报市整治办公室)负责在每周一上午将一周整治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市整治办公室(传真:5128915),办公室汇总情况后及时上报市整治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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