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司法局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县委“杜会矛盾化解攻坚年”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南澳县司法局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南澳县司法局涉法涉诉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县委“杜会矛盾化解攻坚年”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我县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全县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局根据自身职能,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主动适应维稳形势变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现涉法涉诉突出问题,通过涉法涉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努力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形势根本好转,有效防范社会不稳定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我局设立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柯进强同志任组长,范镇汉、柯克文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处、各司法所所长为专项治理小组成员。
三、排查范围
此次专项排查的范围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一)到京进省非正常访的(到京进省非正常访行为按省委政法委下发的粤政[2010]104号文件规定进行界定);
(二)可能引发个人极端行为的;
(三)到市多次重复上访并出现过激行为,扰乱正常公共秩序,造成影响的;
(四)可能引发全国主流媒体舆论关注、炒作的;
(五)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六)可能引发民族宗教、街头政治、境外非政府组织等领域重大影响的;
(七)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给予排查、重点权化解的。
四、任务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化解、集中整治,推动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妤转,基本形成依法处理涉法涉诉的良好局面。
(一)彻底摸清当前本系统存在的涉法涉诉重点案件(即本方案第三点所列范围),逐一排查登记汇总,做到数量清、原因清、症结清;
(二)到今年12月底,使重点案件化解率达到80%以上,化解标准为案件依法取得终结或取得信访人的息诉罢访书,同时实现今年到审上访同比去年下降15%,到省上访下降10%,进京上访下降5%;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各项制度,逐步形成运转高效、衔接顺畅、规范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
按照市、县“社会矛盾攻坚年”工作部署,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2月到明年1月结束,分4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2月至3月)
县司法局召开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争取3月底前自上到下组织贯彻到位,搞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作出明确具体工作安排。
(二)情况排查阶段(3月至5月)
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坚持深入深化重点排查工作,并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逐项造册上报。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案件,应逐案明确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中央、省、市、县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工作措施,要善化解处置。
(三)攻坚整治阶段(3月至11月)
各部门要坚持滚动排查和边排查边化解,通过排查化解工作,发现存在的涉法涉诉突出问题,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治理,力争化解一批重点案件,整治一些突出问题,提高涉法涉诉工作成效,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至2016年1月)
局专项治理小组将按照制订的专项治理考核标准,组织考核验收各部门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认真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认识到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本部门今年一项中心工作任务来抓。要正确把握此次专项行动与全县“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年″专项行动的关系,与全县矛盾化解工作目标、任务、进度保持一致,确保抓妤落实抓出实效,为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添砖加瓦。要正确处理好专项行动与日常接访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精力处理好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要确保日常接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正确处理好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关系,争取通过此项专项行动尽快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各项改革任务。
(二)坚持原则,注重方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4]18号)精神,以及县委政法委关于全县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法处理、诉访分离、分级负赏、标本兼治、协作配合等原则,确保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或相应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信访案件,依法按程序处理;不能通过司法程序或其他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信访案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依法处理。在保证涉法涉诉重点案件依法按程序办理的情况下,可结合信访人的诉求与生活实际情况,通过司法救助、生活帮扶等各种方法方式,切实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工作等困难,使信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使我县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能充分发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落实责任,完成任务
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加强人财物保障,加强检查督导。要做妤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全面细化工作猎施。严格按照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工作步骤,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做好各阶段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发生重大情况则随时上报。
(四)标本兼治,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把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充分整治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民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教肓引导群众工作与正确引导舆论结合起来,把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结合起来。要建立长效机制,夯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基础,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在我县营造公平公正文明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