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近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步伐加快,以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和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为代表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逐渐成为严重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通讯方案】永川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步伐加快,以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和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为代表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逐渐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等会议精神,始终保持对我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严打严查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工作方针,实现打击处理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数、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人民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副区长简小雨牵头,区政府新闻办、区公安局、区网信办、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委、区工商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人行永川支行、永川银监分局、中国电信永川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川分公司等单位协同配合,并在区公安局刑警支队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统筹协调、指导督办、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重点。一是重点类别:利用冒充“公检法”、网络购物、重金求子、PS图片、“猜猜我是谁”、假冒QQ好友、机票改签、网络投资等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重点人员: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为诈骗团伙转取款、招募员工、提供网络改号平台的人员;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的人员;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人员等。
(二)治理重点。违规出租电信线路,违规办理电话卡、上网卡、银行卡,违规办理“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信业务,违规使用非实名银行卡、电话卡、上网卡、宽带线路等行为。
五、职责任务
区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保持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打击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生产销售使用黑电台、屏蔽器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全链条侦查打击上下游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清查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提供方,银行卡非法买卖的办理、邮寄、贩卖流程,以及编写、生产、销售和使用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 “两升两降”目标。要向中国电信永川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川分公司、人行永川支行、区银监分局通报批量关停、冻结一批涉案电话卡和银行卡账号,及时上报涉及台湾的网银转账IP地址、ATM机取款等信息。要对涉嫌违规的,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处、打深打透打彻底。要积极推进警企合作、警银合作,建立涉案资金账户快速查询、冻结、止付和涉案电话的关停、封堵等绿色长效工作机制。要对工作中发现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规线路运营商,网络软件设备生产商以及违规办理银行卡等情况,及时通报通信、工商、银行、银监等部门,对大案要案相关部门要成立联合调查组,协同开展调查处理。要加强交流协作,配合做好打击治理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
中国电信永川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川分公司:要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网络电话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管理,一律关停各类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要深入推进整治“黑卡”专项行动,加强电话卡、上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杜绝记名不实名的情况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13年9月1日前入网使用通信服务、但未实名登记用户的实名补登工作。要为公安机关提供快速就地系列倒查服务,协助落地查找犯罪窝点,对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通讯号码一律封停,建立绿色通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号码归属地、通话清单、基站位置等相关通讯数据。要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网络电信新型犯罪方面违法犯罪涉及通信方面的查询、定性、固证问题。
人行永川支行、永川银监分局:要严格督导各商业银行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要督促含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开户、POS机申领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账户一律封停。要督促区内各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依法为公安机关提供就地查询冻结涉案银行帐户,网银转帐、IP等电子数据,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银行账户一律封停,建立绿色通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清查涉案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网络电信新型犯罪方面违法犯罪涉及金融方面的查询、定性、固证问题。要充分利用金融机构柜台、ATM机等终端,借助网络、手机短信、互联网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
区经信委:要加强对“伪基站”、“黑广播”等违规无线通信设备的监控力度,一旦发现,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打击。
区法院、区检察院:要严格执行《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重点网络电信新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解决在办案过程中证据收集、认定存在的法律问题。
区政府新闻办、区网信办、区文化委、各镇街:要制定专题宣传方案,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通过公益广告、微视频、文化节目、专题新闻等多种形式,在电视、网络、手机、报纸、户外广告、文艺表演等平台开展最广泛的宣传活动,确保覆盖全区。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决心和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各镇街要结合自身辖区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推动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要加大对各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犯罪警情,努力防止大额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纳入2016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重庆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抓紧谋划、制定方案、搭建专班、确定专人,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完善监管治理措施,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猖獗势头。
(二)强化协调,提升成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里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认真排查梳理本部门在打击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工作进度和发案规律特点,明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及时部署,有序推进打击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方面工作的衔接,及时互通信息,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提升行动成效。
(三)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要于2016年3月12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姓名、职务、电话以及工作部署情况报专项行动办公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每周四17:00前,区公安局、区经信委、人行永川支行、永川银监分局、中国电信永川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川分公司要将战果统计表(统计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以来累计战果)报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月25日12:00前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抓捕行动、侦办成功的大要案件、重点整治、宣传、赃款返还、警银警企合作等情况随时报送。
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陈鑫、杨洋;联系电话:13627672966、15111811255;传真:023-49581916;电子邮箱:8718985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