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淮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2015年度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一、全市重要地灾隐患点情况2015年经排查鉴定,全市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淮南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淮南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淮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2015年度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重要地灾隐患点情况
2015年经排查鉴定,全市确定了10个市级重点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其中大通区3处、八公山区6处、谢家集区1处。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准备组织对淮南市八公山区大瓜地岩溶塌陷地质灾害进行勘查,在勘查的基础上进行治理,计划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淮南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中2015年任务目标。2014年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根据2015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0个(见附件),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以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及矿山疏排水引发塌陷、山体崩塌、滑坡及边坡失稳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二、2015年地质灾害主要防范区段、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岩溶地面塌陷
主要发生地段为八公山大瓜地、谢家集范圩村、九大地区大通一小以及凤台政务新区,预测的情况为:灾害程度将与汛期降雨量呈正比关系,降雨量越大发灾程度越强,同时与矿山疏排水存在密切关系。
(二)采空及矿山疏排水引发塌陷
主要沿矿井周围分布,危险区段为淮河以南老矿区、潘集矿区、新集矿区、张集矿区、顾桥矿区和谢桥矿区的采空塌陷区。直接威胁对象为塌陷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居民。该类灾害影响范围较广,危害较大,在汛期应加强监测和防范。
(三)山体崩塌与滑坡
主要分布在山体岩石裸露区,八公山地区孙家大山到烟墩山一带,主要威胁周边居民行人安全。八公山区内孙家大山、放牛山、八公山国家地质公园进景区道路和上窑森林公园内的山体是重点防范地段。
(四)边坡失稳灾害
主要分布在各主干道路两边的边坡,淮河干堤部分堤段边坡,各支流的防护堤、新谢隔堤、刘岗防水坝和各矿区排洪沟堤坝边坡等,其威胁的对象和范围较广,危害较大,是汛期防灾的重点地段。
三、201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15年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期为5-9月份。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边坡失稳、小型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尤其是暴雨时段和暴雨过后的一段时间发灾的概率最大。部分小型山体崩塌、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与采矿活动和工程建设有密切关系,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四、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责任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县、区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要将本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同时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于采矿活动和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或者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灾情引发者负责治理。采矿单位按照“先搬迁、后开采”的原则,将因采煤和矿山疏排水可能造成地面塌陷范围、时间和程度有关资料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同时对影响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群众居住、生活和工作设施提前搬迁安置,将灾害治理、监测和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制定年度防灾方案。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出本辖区、本系统切实可行的年度防灾方案和重点灾点的应急预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线路、临时安置地点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群众。八公山区要在汛前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习,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当地财力,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防、应急、群测群防人员误工补助和本级政府负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察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乡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和监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对于高度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区政府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应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宣传普及防灾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监测、速报制度。在汛期,各级政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好速报制度,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做出应急安排,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瞒报或不报,如有发现,依法查处。
3.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发现灾害隐患和发灾征兆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向当地人民群众发布公告,组织撤离危险区。落实应急救灾机构、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和场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加大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1、八公山大瓜地岩溶塌陷处在不稳定期,八公山区政府应加强巡查监测,有关部门在进行公路拓宽改造时应对该地段进行地质勘查,查明岩溶分布范围,采取可行措施进行治理,消除对公路通行的安全威胁。
2、孙家大山山体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被列为省级安全隐患点,八公山区政府应按属地原则落实治理责任单位,明确治理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年内完成项目治理工程验收。确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淮南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目标实现。
对市排查鉴定为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的各有关县、区,要按属地原则,切实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各项防灾预案。相关责任单位应将具体治理方案、措施、时间、经费及责任人员进行落实,并在4月底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责任分解见附表。
(六)提高地灾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强化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合作,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分析会商,努力提高地灾气象预警预报水平和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等渠道,保证地灾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县、乡、村、组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单位,不断提高预报的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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