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我县住建系统消防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我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综合应急队伍灭火救援能力、企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建设项目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县住建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各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任务
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地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排查摸底
6月20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属企业及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查。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工程合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制度情况,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手脚架等设施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对方存在的安全隐患。
2、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消防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存完好有效的,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二)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利用施工工地、单位宣传栏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筑工地、高层住宅、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开展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企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监督企业针对本行业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演练,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确定训练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培训和演练,切实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人员深入排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认真履职,加强督查。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排查定期通报整治信息,我局将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将给予处罚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