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为强力推进我城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江南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突出环境
问题整治方案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为强力推进我城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切实整改解决大气、水、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整治辖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以实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发展环境逐步优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二、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江南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江南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江南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江南区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区长
江南区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工作副区长
江南区人民政府分管农林水利工作副区长
江南区人民政府分管城管工作副区长
江南区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副区长
成 员:江南区综治办主任
江南区大行动办主任
江南区环保局局长
江南区经信局局长
江南区安监局局长
江南区住建局局长
江南区城管局局长
江南区交通局局长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局长
江南区文体局局长
江南区卫计局局长
江南区工商局局长
江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圩镇人民政府镇长
延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福建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沙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南区财政局副局长
江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江南国土分局局长
江南规划分局局长
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
江南供电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南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联系电话:4887849。
三、工作任务
整改当前辖区突出环境问题 (详见附件)。各牵头部门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要求,各司其责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各责任部门配合下按分工扎实推进:
(一) 大气环境管理方面(整治时限: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辖区PM10浓度为74.5ug/m3、PM2.5浓度为42.5ug/m3,没有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牵头部门:江南区环保局、江南区大行动办。责任部门:江南区经信局、江南区城管局、江南区住建局、江南区交通局、交警五大队、福建园街道办、江南街道办、沙井街道办。)
对工地、道路的扬尘污染监管没达到有关要求。(责任部门:江南区住建局、江南区城管局。配合部门:江南区环保局、江南区交通局、交警五大队、福建园街道办、江南街道办、沙井街道办。)
(二)水环境管理方面(整治时限:2016年12月31日)
黑臭水体整治推进进度慢,内河上游雨污分流不完善。(牵头部门:江南区住建局。配合部门:江南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一路污水主管凌铁桥段已连通,但尚未收水。(牵头部门:江南区住建局。配合部门:江南区环保局、福建园街道办事处)
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牵头部门:江南区住建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不到位: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铁丝网破损,存在垂钓、洗衣、游泳现象,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牵头部门:江南区环保局。责任部门:江南区城管局、江南区农林水利局、福建园街道办)
龙潭水库周边的周敬东养猪场、合心养猪场、世丰养猪场、莫世明养猪场等4家养猪场和南宁市德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牵头部门:江南区环保局、江南区农林水利局。责任部门:江南区城管局、江西镇、沙井街道、江南国土分局)
(三)声环境管理方面(整治时限:2016年12月31日)
西园转盘、邕江明珠广场、五一立交、滨江公园等区域广场舞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较突出。(牵头部门:江南公安分局、江南区城管局。配合部门:江南区综治办、江南区环保局、江南区文体局以及福建园街道办、江南街道办)
(四)重金属和危废环境管理方面(整治时限:2016年5月31日)
南宁市新城区机电五金厂存在问题:电镀废水治理技改工程项目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车间地面防腐蚀、防渗漏措施不到位;车间酸雾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药剂添加记录不健全; 电镀废水处理运行台账不健全。(牵头部门:江南区环保局。责任部门:江南区经信局、江南街道办)
(五)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整治时限:2016年5月31日)
南宁市正冠市场投资有限公司东南活禽交易市场至今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落实“三同时”污染治理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牵头单位:江南区环保局。责任单位:江南区经信局、江南区食药监局、江南区城管局、江南区农林水利局、江南区规划分局、江南区国土分局、江南街道办)
(六)其他方面(整治时限:2016年5月31日)
对2012年以来历次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后督察,确保已关停取缔企业不死灰复燃。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由各责任部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及时采取停电、停产整治措施。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25日)
各牵头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将整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要求、工作措施,整改时限、工作责任。
(二)实施整改阶段(2016年4月26日-12月31日)
各牵头责任部门按整改方案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各项整改,并对各类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实行严格的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切实履行对辖区环境质量、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负责的职责,制定综合整治目标和措施,坚决消除风险和隐患,确保辖区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实行严格的部门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存在问题。环保局要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协调,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行政司法联动,严肃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信局要加大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管理,在环保部门依法走完关停程序提请城府去函给供电分局予以停产后,督促供电分局落实依法关闭(拆除)企业停断电工作。城管局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土地占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国土分局配合。住建局要督促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农业林业水利局依职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商局要依法查处无证照企业,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供电分局要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其他单位、部门依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整改
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突出整改工作的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整改提高的效果。
(二)分工负责,通力合作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责,加强与涉及的有关配合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三)强化考评,严格问责
整改落实成效情况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城区政府督查室,城区环保委办公室对城区环境存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请城区“两重两问”办追责。
(四)做好后勤保障
财政局做好《江南区2016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整治工作后勤资金保障,落实工作经费。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在5月10日下班前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A座0808室,电话:488749)。各有关部门于 2016年 5月 31日前将阶段整改工作情况纸质件和电子版(包括:整改情况、成果、主要做法、下一步工作重点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启皆 4887849(兼传真)
电子邮箱:jnqhjb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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