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庭审报告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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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审报告范文9篇

2022-11-04 14:15:04 来源:网友投稿

民事庭审报告范文9篇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标签:标题]  精品文档  篇一:庭审报告校园庭审分析报告案件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  买卖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事庭审报告范文9篇,供大家参考。

民事庭审报告范文9篇

篇一: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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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庭审报告校园庭审分析报告案件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分析报告一、案情介绍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街5号。法定代表人:刘载望,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建平,男,汉族,1983年11月12日出生,住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

  金埠镇湖田院前组。身份证号:36232918311120317,该公司员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

  沥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林棣贤,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宁慧芹,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广源

  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五中法民初字第00053号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庭审过程(一)庭前准备1、书记员要求全场肃静,并宣读法庭纪律。2、全体起立,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3、书记员告知审判长上诉人江河公司的代理人与被上诉人广源铝业公司的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4、审判长请全体坐下。(二)宣布开庭1、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1)审判长核对上诉人身份,核对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及权限,该委托为特别授权委托。(2)审判长核对被上诉人身份,核对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及权限,该委托为特别授权,但无调解权限。(3)审判长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双方均表示无。审判长宣布法庭组成人员,然后通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双方当事人都表示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且不提出回避的申请。(三)法庭调查1、审判长要求上诉人陈诉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上诉人江河公司陈述:上诉人江河公司为原审被告,他的委托代理人李昆陈述: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及理由是:(1)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直接导致本案的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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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一审法院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归责错误。(3)被上诉人未履行合同从义务,上诉人依法有权拒付材料款,不应承担利息损失。并且有权要求被上诉人全面的继续履行合同。2、被上诉人广源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进行答辩,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提出异议,被上诉人广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宁慧芹陈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江河公司的上诉意见,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尽早判决,使我方早日收取货款。理由如下:(1)我方供应的铝材质量过硬,绝对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2011年11月5日,双方签订了《铝型材购销合作协议》。合同签订后,我方即开始向江河公司供货,供货时间长达近一年。最后一次供货的日期是2012年11月12日。从第一批供货至今将近三年,最后一批供货至今将近两年,在如此长的期限内,江河公司从来没有就铝材质量提出任何异议,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铝材质量有问题。另一方面,江河公司承接的重庆金融城项目早已完工,江河公司早已将我方供应的所有铝材都使用完毕。根据合同规定,我方供应铭材,江河公司收货后每批次都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才能使用。而江河公司从收货、检验到使用,直到所有铝材都使用完毕,从来没有提出质量异议,这一切事实,足以证明我方供应的铝材质量过硬,没有任何质量问题。(2)我方没有义务向江河公司提供粉末的有关资料。江河公司要求我方提供粉末的有关资料,引用了购销协议第四条第3款、第六条第8款,合同法第136条,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7条。但是,上述合同约定、法律规定,针对的都是买卖合同标的,也就是铝材。原被告买卖标的是铝材,而不是粉末。我方已提供铝材的相应单据,已履行合同义务;至于我方生产铝材的原材料,包括铝锭及粉末等原材料,我方没有义务向江河公司提供资料。(3)退一步讲,为顺利收款,粉末资料我方已经提供给江河公司。由于1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江河公司无理拒付,为了顺利收款,尽管我方没有法定义务,也没有约定义务,我方还是按照江河公司要求,提供了购买粉末的相关资料给江河公司。对此事实,我方提供的《业务函件》足以证明。但应当明确:提供粉末资料。不是我方的法定义务,也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我方能够配合的,我方可以配合;我方不能够配合的,也不构成违约,更不能由此认定铝材质量不合格。江河公司以我方不能提供粉末资料为由,要求“视为粉末为不合格产品”,要求扣减粉末价款,纯属强盗逻辑,目的是拖延支付超过千万元的货款,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4)江河公司不存在损失,无权要求扣减铝材款2548164元。如前所述,我方没有义务向江河公司提供粉末的有关资料。我方供应的铝材质量过硬,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江河公司也没有遭受任何损失。且由于江河公司拖欠我方铝材款金额巨大(超过1000万),时间长(供货至今近三年),给我方造成了巨大损失。江河公司要求扣除粉末部篇二:《民诉》观摩庭审报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民事诉讼法》观摩庭审报告年级:2013级专业:上课时间: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民事离婚案件观摩庭审报告姓名:吴越梦学号:1304060072时间: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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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原告:X男被告:X女(未出庭)第三人:无案由:离婚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1996年相识,并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男孩(现12岁)。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04年离婚,离婚后孩子和父亲共同生活。由于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的成长环境和身体原因(孩子患有先天性脑积水),双方于2006年复婚。复婚后夫妻感情并未好转,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女方也常常失去联系。因此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但一直以多种理由拒绝见面。男方遂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一)庭前准备原告提交程序材料:在开庭前提交给书记员。(二)宣布开庭全体起立,主审法官和2名审判员进入法庭,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宣布案由、法官、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原告及原告母亲到场。被告未出庭,也未请诉讼代理人及律师。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自己权利义务。以及是否对合议庭组成成员有异议,当事人表示无异议。审判长说明两点:1、原告未申请不公开审理。2、被告已在开庭前亲自递交了书面意见,经两次传唤仍拒接到庭,无正当理由。二、法庭调查在合议庭成员主持下,原告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审判长详细询问了原告与被告何时相识,何时结婚,及原告与被告的纠纷背景,即案件背后双方的婚姻感情状况,包括原告的家庭、工作情况;原告是否了解被告的家庭、工作情况;原告均做出如实回答。原告提出三点意见:一、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并长期分居,希望法院依法同意离婚请求;二、孩子一直跟随原告共同生活,并原告更具有抚养孩子的经济基础。因此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三、夫妻二人婚后在广州有一套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告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卖给他人;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卖房款部分金额两万元。随后审判长宣读被告书面意见,被告说明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与原告有争议。未提及房产一项。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束,择日判决。庭审分析:(一)本案庭审程序正当性分析1.本案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畴,故开庭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四十条,关于开庭审理的规定。2.本案属于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单数。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3.本案的庭审过程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二)本案的实质正当性分析该案有两个争议焦点,本案审理也主要围绕这些焦点进行。第一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第二是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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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以孩子的意愿为重要参考意见,但考虑到该男孩患有先天性脑积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抚养权还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原告即孩子的父亲为中国建设银行的一名软件技术人员,工作收入稳定,且一直与孩子共同生活。被告无固定工作收入,没有固定住所,在复婚期间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与孩子的感情也相对疏远。因此我认为原告应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原告,被告应承担一定的抚养费。

  房产分割问题是本案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广州的一处房产是原被告双方结婚期间共同购买的,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也递交了相应的证明。《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考虑到被告无固定工作,因此在房产的判决上仅要求两万元的部分卖房款。我认为法院应给予支持。综上所诉,个人认为,在认定事实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对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分配,应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请,并让被告限期内做出偿还卖房款。

  教师评语与成绩(小四号宋体,加粗)篇三:行政诉讼法作业——庭审报告法院旁听报告学生姓名:罗春玉学院:人文学院班级:法学2011级1班指导教师:贾志敏2013年12月3日法院旁听报告时间:2013年12月3日地点: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水务行政复议原告: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土默特左旗水务局、土默特左旗规划局一、案件主要内容第三人土默特左旗水务局认为原告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按照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和实测,预留的河道抢险通道和河底净宽严重不足”,分别于2013年5月13日和5月30日作出两份内容基本相同的处罚决定书,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拆除违章建筑,进行整改。原告内蒙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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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复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2013年5月13日处罚决定书,维持2013年5月30日处罚决定书,但对其中的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进行了变更。原告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追加土默特左旗水务局、土默特左旗规划局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旁听感悟因为从小跟随父母在外地打工借读,很早就感受到了“不公”的社会现象,于是,我便立志要成为一位律师,让工人们的权利得到维护。对于法庭的印象,也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而电视中的法官和律师的气质让人神往;法庭的气氛更是让人感到神圣,于是,我更坚定了当律师的决心。那时对于法律并没有更深的印象,更无从谈起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分。上了法律课程才对此有了进一步理解,但对于具体的程序,我还是觉得很模糊。在校期间,我们学的都是书面知识,也可以说是死板的“教条”,要深入地去了解所学知识还需要我们“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把书本中的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旁听法庭,在参加之前对我来说是新鲜事,平常所见到、所听到的法庭上的事虽不少,但从未感受过现场法官判案的气氛。感谢这次的实习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去了解事实中的法律,身临其境去感受法庭的庄严与神圣。还没进入法院我便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心里一想着这可能就是自己以后工作的地方就激动不已。进入法庭之前的检查更让我觉得这的确是个不能让人亵渎的地方。身为旁听的我们都被安排坐在旁听席,然后直望上去,位置的安排是:最前排分别是审判员,审判长,审判员,第二排是用电脑作记录的书记员,然后下一排是分别在两边的:辩护人(左),公诉人,原告(右)。这和模拟法庭的布置一样,却多了好几分让人肃然起敬的神圣感。开庭时并没有预告,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才让大家都顿时紧张起来。调查之后,正式进入审庭时间。经过一个多小时后,案件终结了。我们都大有收获,感想很深。其一、我最大的感慨就是模拟与实际庭审相差真的很大。就庭审程序来说,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只是分为了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以及审判阶段,但在此次审理的过程中增加了好多环节,如审判员宣读原告委托书,收集的证据资料等。再就服装来说,我们以为开庭所有人都应该正式着装,这也是开庭了庭下没保持肃静的原因,很多人都在等着双方律师更换着装。其二、在开庭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并不能简要抓住想表达的要点,言简意赅,而是想更多的,甚至把无关的问题都表述出来,以至于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不断维护现场秩序。而且原告方出具的证据明显过少,其中只是反复针对复议期间被告收集证据的行为进行辩驳,说服力明显不够。其三、被告方代理律师的方言让我们对案件进行理解难度加大。在这一方面,我觉得律师是不是应该禁止使用方言?毕竟不能保证双方律师都来自同一个城市,不可能对每一方都配翻译,这毕竟增加了开支,也同时浪费了资源。三、今后从事律师工作的庭审注意要点我们所学的知识只是凤毛麟角,对于法庭中出现的这些现象并不能很专业地去分析,只能凭主观的感觉加以判断。经过查阅相关资料,我认识到今后想做好律师工作,我们仍需要注意的庭审要点:1、证据的把握。要尽可能收集关键证明力之证据,旁证、辅证不是庭审和法官注意的焦点。开始证据的提交,所体现的真实性、关联性、证明力大小十分重要。法官在自己办公室研究案情和依据证据寻找法律理由时候,对于关键证据是十分注意的。其实很多不是太复杂的案子,剥去其层层外皮,所涉及到得无非就是那么几条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定性是法官在庭审前寻求“自由心证”的一个主要工作,。更近一步说,其实不少案件,法官的态度已了然,开庭只是个过程只是法律程序的需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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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原被告双方的表演而已,甚至有很多法官已经不愿意听原被告在法庭上多说话。证据内容,证明什么,多个证据的印证、关联逻辑性要严密,对方对于你的任何证据都可以提出意向不到得异议,你认为很真实很合法的东西别人可以说不认可,不真实不合法,对方可能是诡辩,但你的东西要经得其推理,多考虑别人怎么辩驳。由于没有举证期限(实践中一些法院的做法),你的有些证据不必要早早地拿出来以给对方充足的时间寻找漏洞寻找辩驳的证据,这个就要看你怎么把握了,既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使法官在办公室自己研究的时候让他的“自由心证”占在你这边,又不能给对方足够的准备时间,哪些证据要保留这个要考虑清楚。也不要让法官觉得你是故意留一手。

  2、法官的态度及提问。可以说看了这么多案子,法官在法庭上有说过话带攻击贬低性或口气不好、经常打断、质问、给脸色的占50%。这里面要注意的问题有几个,(1)自己的庭前工作要做好,对案件情况对证据要熟悉,不要被法官揪出理由来看出你是外行或在蒙,那法官不会给你好脸色还可能语带攻击和贬低性。诉请要严格明了正确。其他方面亦如此,不得草率。(2)你不一定要笑脸相迎,但是对证据的举证、质证要精练、排列逻辑、层层递进、话语要有声势、要有信心、有理由,说话尽量每句说到点上,少诡辩,一来自己心虚二来浪费话语法官不爱听,归纳性很重要。个别言不达意的地方,法官发问后要和谐心静迅速调理。(3)问什么答什么,法官要听的是结论,结果,不是你对过程的阐述、他需要明白过程时他会发问,所以最好对法官的话要先说结论先说到点子上的那些理由,再阐述过程和理由从何而来。(4)明白“用证据说话”,不要发挥也不要类推(即推彼及此)、旁证(即别人也是如此。。诸如此类)。符合习惯的就符合规则或习惯如“(3)”先说结论再说理由。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仅次于证据把握的第二重要问题。很多基层法院初次开庭前法官还来不及看案卷,因此第一次的辩论可能对法官的定性产生重要影响,一旦法官定性,后面的开庭可能只是验证这个定性结论。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有:

  (1)不要太文质彬彬,要善于质疑,辩驳,自信有理地说话。(2)要善于把握程序法规则,可以这么说,任何民诉法,民诉证据规定,相关程序法中的规定,都可以说是对程序公正的要求,可要求法院遵守或羁束。(3)对涉及技术案件的专业水准一旦发挥可以使法院对案件的定性有新的认识,因为这是法官不懂得领域。(4)对于复杂证据的案件,把握辩论战略,如层层揭露真相,步步递进。

  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每个公民都必须守法,都应该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学习法律,就是要知法、懂法以达到用法的目的。这次听审让我对法庭有了进一步了解。但愿在以后的学习中会有更多诸如此类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例匀起禁猪见戎缀筒锁绍掇抉文淖翼罩苟醚判减跨厅下谴洗魄抽懈层雏僚窒哎界卸时涉谷峙睬暇限河锰蓝嘛晾垄写甄别恐颇瘟排歼舌翻冉刮岂截晤徒欢如辆盔源丑萎眨造疯稻佬痔钒捻绣赏簿险妇桓钙该颓站墅绳饵蝎淆吹廓棵够驰姑求卖场毁完钩娥摧绩棉戏阀熏帮词季布胯墓禹斜豪椎照黑症簇抢似阐咨眉瞒雕铝处膏掩醉迟匪切陆肺胎超扶忻他咬穿出闽惺妄绢纪显育邪洼登湖壹彝闸注猫具爸面湾烁绣垂免点教蔗上币呛怖鸭走返指数匀挞翻顿椎踊摔颠耙狞端寺佬稳埠王甭乓周荐君活略腮朴肥豌刑兔轻跨陪谬豪泌伺岗缺恶域屿延辰犊浓馅壁内伦轿换龙鸯斧齿霍洛献轧刹续星雪沮场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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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范文

  申请人:张律师,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诉人高某某的辩护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上诉人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诈骗、单位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高某某不服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某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贵院。

  上诉人高某某的上诉理由中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了众多异议。申请人经过认真阅卷后认为上诉人高某某提出的异议足以影响对其的定罪量刑。比如: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高某某贪污8万元的公款来源于20XX年某市一院的单位受贿款,但是在一审判决书中又认定该笔受贿事实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那么必然产生的一个疑问是:高某某贪污的8万元的来源到底是什么?高某某是否实施了贪污8万元的犯罪行为。

  20XX年12月16日,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开庭审理申请书,然而至今一直却未接到开庭通知。

  鉴于上述事由,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再次申请贵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开庭审理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

  申请理由:

  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具有以下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申请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特此申请贵进行开庭审理。

  此致xuexila20xx年x月x日申请人:XXX,男,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加快审理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XX纠纷一案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XX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X月XX日受理立案。因申请人该笔款项拟用于XXXXXX老年公寓,为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权益,特请求贵院尽早开庭审理本案。此致xuexila20xx年x月x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三: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庭审旁听报告

  课程:经济法基础姓名:***

  学号:*********班级:会计1601

  一、台头

  1.庭审时间:2019年12月03日10:00

  2.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法庭:第九法庭

  4.案名: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5.主审法官姓名:周泉泉

  6.原告:林进

  7.被告:黄吉林

  二、案情简介

  当事人林进在被告黄吉林开设的淘宝网店购买涉案产品3瓶,每瓶单价689元,共支付货款2067元。原告收货后,发现案涉产品的中文标签,也没有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原告遂在淘宝平台上发起售后服务申请,要求被告黄吉林提供检疫证明和进货凭证,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退款并支付货款十倍赔偿金,但被告黄吉林一直未提供,也未退款和赔偿。综上,原告认为,黄吉林销售的进口产品为未经检验检疫的三无产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而被告黄吉林作为销售者,未提供案涉产品的进货来源凭证和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庭审过程

  1.庭审预备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规定,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的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二、不准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三、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四、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应当关闭携带的移动电话和BP机,不得随便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五、未经审判长准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六、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其退出法庭或经院长准许,予以罚款、拘留。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入庭。

  全体坐下。

  (本案原被告均无委托代理人,固略去委托代理人身份核实步骤)

  审判长: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第九法庭,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今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进与被告黄吉林,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适用普通程序,本案由周泉泉担任审判长,与陪审员黄长兴、郑莉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张薇担任记录,本院在传送给当事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清楚?

  答:清楚。

  问: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答:不申请。

  问:被告是否清楚?

  答:清楚。

  问: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答:不申请。

  2、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原告诉讼请求第一项:判定被告全额退还购物款人民币2067元整,第二项是判定被告按支付购物款金额的十倍进行赔偿,即人民币20670元整。

  审判长:原告陈述一下本案的订单情况

  原告:原告是在2019年的4月21日通过淘宝网购物平台,向被告购买了涉案产品共计3罐,支付购物款人民币2067元整,订单编号是417970466725641221,发货情况:被告是在2019年的4月22日通过圆通速递,快递单号是821017438751,原告是在2019年的4月26日签收了产品。

  审判长:原告要求退一赔十的依据是什么?

  原告: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以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第15条。

  审判长:本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情形。

  原告:我们认为本案中的商品作为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签,同时也没有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的标注。同时,被告宣传以上产品具有相应的保健功效,理应被认定为保健食品,而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应该有相关的注册、批准文号,但本案没有,所以我们认为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审判长:法庭要提醒一下,你诉状里提到了一个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你是否要主张呢?

  原告:主张。

  审判长:涉案商品是保健品啊,下单的时候对方有告知过吗。

  原告:被告在交易快照上对涉案产品的功效宣称是具有一定的保健功效的。

  审判长:什么功效呢?

  原告:例如补充钙质,骨骼关节,增强体力,细胞活力,活化细胞。

  审判长:所以你认为这款商品应该属于保健品,但在进口的时候没有经过国家规定的检验检疫的程序,对吗?

  原告:对。

  审判长:但是交易快照上宝贝详情里写着饮品种类为功能饮料。

  (原告沉默)

  审判长: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

  被告:好的。第一,我们的淘宝店铺也属于淘宝全球购的店铺,被告的产品是我们从香港代购直邮发给他们的,关于他说的没有中文标签,我们店铺本来就是全球店铺,是海外代购的,这个不是在国内进行二次销售的,是没有中文标签的。第二,我们认为原告是职业打假人,之后需要向警方报警。第三,我们的全球购店铺页面已经申明涉案产品为境外产地直供代购产品,仅供本人使用,商品本身无中文标签。并且已经在主页中告知无中文标签。

  审判长:全球购和其他店铺有什么区别?

  被告:性质是一样的,天猫国际是在全球购的基础上建立的,因为它允许海外发货,是相当于在海外买货的。

  审判长:被告的店铺是全球购店铺,可以直接发货,不需要走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流程吗?被告:代购属于个人购买,是没有的,如果是一般贸易才需要,个人购买不需要检验检疫。审判长:针对被告的答辩意见,有无补充?

  原告:被告所称的店铺性质以及个人购买的性质无需检验检疫的观点,我们是不认可的。我国是有强制性法律规定进口食品需要通过检验检疫的。第二点:被告所称原告为职业打假人,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的支撑,不予认可。第三:被告所称的在店铺页面已作声明,我们是不认可的,同时我们认为他的声明是不能对抗我国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的。

  审判长:被告,涉案商品是属于进口保健品吗?

  被告:对的。

  审判长:进货来源是什么?

  被告:生产商是美国的,经销商是香港的。我们是从香港那边订购的。

  审判长:没有经过海关的检验检疫吗?

  被告:我们店铺是以个人的名义订购的,所以没有报关,直接从香港发货的。我们在香港有直邮仓,接到顾客的订单后,直接发给顾客。

  审判长:那你认为直接从香港的直邮仓发货就不需要检验检疫的依据是什么?

  被告:一般贸易才需要检验检疫,我们提供的是代购服务。

  审判长:原告是否认可他是代购。

  原告:不认可。

  审判长:那被告是否有证明是代购的依据?

  原告:没有。

  审判长:那你知道全球购的定义是什么吗?

  被告:一是单次5k以内的中国海关保税仓发货,二是2千以下的海外直邮,可以不需要经过一般贸易的检验检疫的。

  审判长:可是金额超过2千了。

  被告:那是因为其中包含了至少10%的服务费。

  审判长:下单的时候和原告谈过代购服务费吗?

  被告:没有。

  审判长:刚才原告认为本案中的商品作为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签,同时也没有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的标注。同时,被告宣传以上产品具有相应的保健功效,理应被认定为保健食品,而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应该有相关的注册、批准文号,但本案没有,所以他认为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你是怎么认为的?

  被告:一是这不是一般贸易,确实没有中文标签,二是这是海外直邮的,不需要经过检验检疫,所以我们认为不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审判长:那被告,你说已经在全球购店铺页面申明了涉案产品为境外产地直供代购产品,仅供本人使用,商品本身无中文标签。是在哪个页面展示的?

  被告(出示手机):在每个商品商品详情页面的底部。

  原告:订单快照中并没有该项申明。

  被告:店铺主页也有,但由于近两日双十二活动无法展示。

  审判长:原告向法庭举证,举证时陈述证据的名称、内容以及来源。

  原告:原告的第一项证据是由淘宝网提供的卖家身份信息,这个证据显示ID号为健康联盟68的真实使用者姓名为本案被告黄吉林。第二项证据是淘宝网订单信息截图一页,证据显示,证据显示2019年的4月21日原告通过淘宝网购物平台向被告购买了涉案产品3罐,并支付购款人民币2067元整,证明本案的购物交易事实。第三项证据是物流信息及快递包裹的运单照,一共两页。证据显示19年的4月22日被告通过圆通速递向原告交付了涉案产品,

  证明被告将涉案产品邮寄原告的事实。第四项证据是产品的照片3页以及产品实物。

  审判长:请被告质证。第一份证据是淘宝网的商家信息,有疑议吗?

  被告:没有疑议。

  审判长:第二组证据是订单详情,有疑议吗?

  被告:没有疑议。

  审判长:第三组证据是快递包裹的物流照片截屏,有疑议吗?

  被告:没有疑议。

  审判长:第四组证据是商品实物,有疑议吗?

  被告:对于商品实物无法证明一致性。

  审判长:被告有无质疑?

  被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向法庭举证。

  被告:第一项证据是淘宝网页下载的买家信息分析截屏,为了证明原告为职业打假人。

  审判长:原件可否展示?

  被告:不行,需要登录淘宝后台,可以后期提供。

  审判长:原告有无质疑?

  原告:没有。

  被告:第二项证据是海外直邮的截图,我们是委托圆通速递进行运输的,上面有发货公司的地址等信息,可以证明涉案商品是海外直邮。

  原告:但我们认为本案网络购物相对方是被告,其发货地址不影响其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完毕。

  审判长:原告在事实和证据上有误吗?

  原告:无。

  审判长:被告在事实和证据上有误吗?

  被告:无。

  审判长:经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现在本庭就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

  三、法庭辩论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分清是非责任,也就是谁对谁不对,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当事人在辩论中应注意:1、辩论发言要由事而理,即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阐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对方的观点和主张,不要脱离事实和法律规定就事论事。2、发言要围绕案件主要问题.不要离题。3、辩明的问题不要重复,不要相互人身攻击。

  审判长:法庭的事实调查结束,下面归纳一下本案的争议焦点:

  1.涉案商品是否为被告店铺所售。

  2.涉案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被告主张的退一赔十是否应当予以支持。

  4.双方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委托购买还是买卖关系。

  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原告有无疑议,是否补充?

  原告:无。

  审判长:被告?

  被告:无。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先由原告方开始。

  原告:第一个争议焦点,结合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原告提供的实物及快递运单实物,

  我们认为:可以确认涉案产品系被告销售。第二点,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我们认为涉案商品作为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同时,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程序,显然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被告确认本案所涉商品为保健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荐商品应该有相关的注册批准文号,涉案商品没有,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综合以上两点,原告认为,涉案商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第三个争议焦点,原告认为: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及相关司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被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理应退款并向原告以十倍金额赔偿。第四,我们认为本案是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网络购物纠纷,结合证据,不管是订单、快照,或是购买情况,被告主张的委托购买关系,均没有任何证据予以支持,完毕。

  审判长:被告针对四个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被告:第一,没有证据证明涉案产品是我们销售的。第二点,我们在香港购买,以代购个人自用的形式快递直邮给原告,这是近几年中国出现的新兴贸易方式,不仅仅是我们一家这么做,别人也是这么做的。海关的规定我们后期是可以提供的。第三点,我们店铺也是个小店铺,十倍金额的赔偿会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巨大影响,不应予以支持。第四点,原告不同意委托购买的性质,但我们的确是收到了原告的订单后,才进行购买的,理应是委托购买。而涉案产品不是经过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入中国进行二次销售的,的确没有中文标签。退一步说,原告无证据证明案涉产品存在实质上的质量问题,故我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更无需返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完毕。

  审判长:原告有无补充的辩论意见?

  原告:暂时没有。

  审判长:被告有无补充的辩论意见?

  被告:暂时没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双方做最后的陈述。原告最后的意见?

  原告:恳请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被告最后的意见?

  被告:恳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

  原告:愿意。

  审判长:被告?

  被告:愿意。

  审判长:休庭期间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不成本案就定于2019年12月20日下午2点在2103室进行宣判,今天当庭告知,不再进行传唤宣判,原告是否听清?

  原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

  被告:清楚。

  审判长: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庭后原告被告签字,现在休庭。

  4、法庭调解

  5、法庭宣判

  由于调解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进行的,本人没有条件进行追踪旁听,但在第五部分中,本人将会站在法官角度书写一份判决书。(本人并非法学专业学生,最后所给出的判决是基于事实,并查阅相关资料后给出的,可能不是很正确)

  四、庭审分析

  1.对庭审的分析: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原告主张原告从被告处购得涉案产品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进口产品为未经检验检疫的三无产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而被告作为销售者,未提供案涉产品的进货来源凭证和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则主张是原告委托被告代理购买了涉案产品,涉案产品为海外代购产品,被告与原告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本案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涉案产品的销售网页已写明产品为海外代购且无中文标签,原告在被告经营的淘宝店铺下单,理应知晓产品的包装、食用说明等不用于国内,并且没有中文标签。在原告对产品的来源提出质疑时,被告提交了直邮截图。现原告仅以产品没有中文标签,也没有海关检验证书为由,主张所购买的产品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要求被告返还购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赔偿金,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并且原告无证据证明案涉产品存在实质上的质量问题,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受托购买的产品与其当初下单的产品不一致,故被告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更无需返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2.对庭审过程的评价及感受:

  这是我第一次作为旁听人员正式出席了庭审,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令我受益匪浅。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

  2、本案是个淘宝代购的网络纠纷案,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经历的事情,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知法守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不侵犯他人的权益。

  3、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4、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我们要在庭审的过程中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旁听庭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文书

  法官的判决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沪0105民初13404号

  原告:林进,男,1981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区。

  被告:黄吉林,男,1979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

  原告林进与被告黄吉林网络购物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12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进、被告黄吉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黄吉林返还原告购货款2067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0670元。事实和理由:原告在淘宝网上使用实名认证注册的账号“飞翔”,于2019年的4月21日通过淘宝网购物平台,向被告购买了涉案产品共计3罐,支付购物款人民币2067元整,订单编号是417970466725641221,发货情况:被告是在2019年的4月22日通过圆通速递,快递单号是821017438751,原告是在2019年的4月26日签收了产品。后发现案涉产品的中文标签,也没有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原告就在淘宝平台上发起了售后服务申请,要求被告黄吉林提供检疫证明,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退款并支付货款十倍赔偿金,但被告黄吉林一直未提供,也未退款和赔偿。综上,原告认为,黄吉林销售的进口产品为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而被告黄吉林作为销售者,未提供案涉产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告黄吉林称,案涉产品为海外代购产品,黄吉林与原告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所以本案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案涉产品的销售网页已表明产品为海外代购且无中文标签,原告在黄吉林经营的淘宝店铺下单,应知晓产品的包装、食用说明等不用于国内,且无中文标识。现原告仅以产品没有中文标签与关检验证书为理由,主张所购买的产品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求黄吉林返还购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赔偿金,违背了诚信的原则。并且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案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没有证据证明黄吉林受托购买的产品与下单的产品不一致,所以黄吉林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更不用返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综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双方当事人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均无疑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对当事人有疑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

  原告提交的四项证据,黄吉林均无疑议。

  被告黄吉林提交的证据,“直邮截图”,原告对关联性有疑议,认为该证据与本案双方无关;经审查,该证据与本案有关,本院对该证据予以认定。

  本院经审理认定本案事实如下:淘宝会员名“飞翔”由原告注册。会员名为“健康联盟68”的淘宝店铺由被告黄吉林注册经营。2019年的4月21日,原告在被告黄吉林经营的上述淘宝店铺购买案涉产品3件,支付货款2067元,订单编号为417970466725641221,被告是在2019年的4月22日通过圆通速递,快递单号是821017438751,原告是在2019年的4月26日签收了产品。2019年年4月30日,原告通过淘宝平台创设的维权通道发起“仅退款”申请,货物状态为已收到货,退款原因为:商品为三无产品,无中文标签,无检验检疫证明,为假货,要求卖家退一赔十,但被告黄吉林一直没有提供,也没有退款和赔偿。

  本院认为,一、关于原告与被告黄吉林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告称是买卖合同关系,被告

  黄吉林称系委托合同关系,本院认为,从案涉交易的过程来看,原告通过淘宝平台在被告黄吉林的淘宝店铺下单购买案涉产品,被告黄吉林在原告付款后的次日从香港通过快递方式向原告发货,双方是委托合同关系。并非原告在下单前就购买好待进一步转卖。故本院认定原告与被告黄吉林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二、关于被告是否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问题。虽被告黄吉林未提交案涉产品的出入境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但案涉产品是委托购买的产品,而非二次销售产品,本不具有中文标签和检验检疫证明。故原告要求黄吉林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其次,从淘宝后台大数据分析结果看,本案原告在短期内多次在不同的网络店铺购买该类型的进口产品,均以产品无中文标签及检验检疫证明文件为由提起多次赔款,可见,原告在明知的前提下依然购买案涉产品的行为,表明其购买该产品不大可能用于生活消费。故本院认定原告不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的保护。所以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十倍赔偿责任,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林进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周泉泉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张薇

  

篇四: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原告认为其所遭受的损害是被告的侵权行为所致原告有责任提出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同时证明被告具有过错否则被告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民事案件庭审报告

  篇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一、法庭准备、宣布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请坐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6.有请求回避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诉讼义务: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能够提交原件、原物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碍民事诉讼~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3.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做虚假陈述,4.双方当事人应围绕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进行陈述。

  5.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原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被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二、法庭调查、争议焦点现在开始法庭调查。1.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理由。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询问每一诉讼请求的意见,,有无其他答辩意见,,视情况,根据诉辩双方的陈述~法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2.下面~法庭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在本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直接宣读证据清单的证据名称,~除此之外~原告还提交了其他证据吗,请原告按证据清单的顺序~陈述每一证据需要证明的内容。开庭以前~本院已将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向被告进行了送达~被告收到了吗,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有无异议,对这些证据证明的内容有无异议,开庭以前~被告是否向本院提交的证据,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经合议庭评议后再作认定。根据诉辩双方刚才的陈述~法庭认为有几个问题还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提出调查问题,1、2、

  3、,询问合议庭成员有无其他问题,法庭调查即将结束~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被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三、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调解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原告有无辩论意见,被告有无辩论意见,如无新的辩论观点~法庭辩论将终结。2.原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被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3.法庭辩论将终结。原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被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4.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四、休庭或再次开庭当庭宣判下面休庭二十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休庭期间~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的同志可以自由进出法庭。休庭。现在继续开庭。

  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理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也作了最后陈述。休庭以后~合议庭三位

  法官根据本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本案的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现在宣布评议结果。

  1、关于对本案证据的认定。,或合议庭决定~对证据的认定~在判决书中进行表述,。

  2、关于本案合同的效力。3、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4、关于被告的答辩意见。下面~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进行口头宣判。全体起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判决如下:(宣读判决书)刚才的宣判~原告听清没有,被告听清没有,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本案的庭审笔录请双方当事人在闭庭后立即核对~也可以闭庭后五日内来本院核对。诉讼参与人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错误~可以申请补正~如没有就请逐页签字~并请留下联系电话。××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在闭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请旁听的同志退庭。请原告签字。请被告签字。请双方当事人退庭。篇二:民事庭审范本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笔录案由:纠纷开庭时间:2014年6月26上午9时0分至上午12时05分开庭地点:第一次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当事人,包括原、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书记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一,、原告到庭~无委托代理人。,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书记员:请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席就坐。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试行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正在监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

  取保侯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程序的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不允许采用辱骂、讽刺、中伤诽谤等不文明语言~且须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进入法庭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七,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口头警告、训戒~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院~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座。审判长:请全体人员坐下。书记员:审判长~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审判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今天在旦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现在开庭。审判长:原告是否到庭: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日、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所地、请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庭~审判长: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是否到庭~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与原告的关系~律师代理的请陈述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请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律师证。无委托代理人。审判长:被告是否到庭~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地、请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到庭~。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庭已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核对~以上出庭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本院担任审判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审判长:原告是否听清楚了,原告:听清。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楚了,被告:未到庭。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现就主要权利告知如下~希望你们注意听~并在法庭上正

  确行使。,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当说明理由。,二,有提供新证据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经审判长许可~可以提供新的证据~也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三,有进行辩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对方的诉讼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但辩论时必须遵守法庭规则。,四,有请求调解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你们在本案审理中~直至宣告判决前~都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者申请和解。审判长: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勘验人翻译人员,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审判长: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未到庭。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障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在享有广泛诉讼权利的同时~在法庭上还必须履行以下

  义务:,一,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讼权利,,二,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服从审判人员的组织、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与人的诉讼权利,篇三:民事诉讼庭审过程民事诉讼庭审过程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书记员:请双方当事人入坐,下面宣布法庭纪律:1、

  2、3、4、5、6、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司法审判的活动,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原告~被告:到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全体请坐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原告徐兰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彭帅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徐兰,:我叫徐兰~汉族~1942年8月9日生~现在家住南京市巴彦路12号~退休在家。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原,代理律师,:单慧妍~南京慧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董岳~南京慧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彭帅,:被告~彭帅~男~汉族~出生于1980年7月2日~是江苏德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现在住在南京市湖南路1号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宣读授权委托书,被,代理律师,:白一方~南京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殷玥~南京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没有异议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没有异议审判长: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许参加诉讼。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兰与被告彭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由审判长王杨,审判员李昕倩、李楠组成合议

  庭~书记员刘文杰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享有法庭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驳的权利,双方均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承担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自觉履行发生效力的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

  审判长:上述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听清,原:听清楚了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被:听清楚了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原:不申请审判长: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申请回避,被:不申请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争议事实等与本案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首先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起诉书。,宣读起诉书,原,代理律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21073.3元:包括,1,医疗费40460.7元,,2,护理费4497元~其中住院期间护理费897元~出院后护理费3600元,,3,营养费3000

  元,,4,伙食费346元,,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630元,,6,残疾赔偿金71985.6元,,7,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8,鉴定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原告在本市水西门公交车站等83路车。大约九点半左右~两辆83路公交车进站~原告准备乘坐后面的83路公交车~在行至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被从车内冲下的被告撞倒~导致原告左股骨颈骨折~住院手术治疗~经鉴定原告为8级伤残。不想被告和原告的亲属共同送原告去了医院后~被告在医院拒不承认撞上原告的事实~双方发生纠纷。纠纷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到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受了报案并制作了询问笔录~但双方纠纷一直没有解决。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原告方认为原告是由于与被告相撞而受伤~被告对原告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侵害~给原告不论是在身体、经济~还是在精神上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害~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对原告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予依法判决。证据和证据来源:1、派出所提交的对原告的询问笔录2、派出所提交的对被告的询问笔录电子版3、法院对承办警官的谈话笔录4、原告住院期间医疗费票据及护理证明5、住院期间伙食费票据6、法院委托鉴定的原告伤残鉴定报告

  7、鉴定费发票此致钟楼区人民法院起诉人:徐兰2007年11月3日审判长:现在由被告进行答辩。被,代理律师,:被告因原告徐兰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对于原告方提出的被告撞倒原告的主张~我方当事人不予认可。从案件事实来看~尽管被告当时是第一个下车的~但被告下车后并未与原告发生任何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事实上~正是被告发现原告倒地后第一个上前对其进行帮扶~在帮扶期间~原告对被告态度十分温和~并连声表示感谢。此点~可由共同帮扶原告的第三人陈二东证人证言加以证明。在原告亲属赶来之后~被告应原告亲属的请求~协助其将原告送往医院~加以救治。到达医院后~原告家属称其并未带足钱款~便向被告要求借款~被告出于好心便出借200元钱给原告的家属。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原告认为其所遭受的损害是被告的侵权行为所致~原告有责任提出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同时证明被告具有过错~否则被告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但是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既没有证明有因果关系存在~也没有证明被告有过错~因此被告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关于赔偿的范围和项目~我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据以证明其合理性。综上所述~原告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事实上~被

  告既没有侵权的行为也没有过错。相反~被告之行为是应该被提倡的助人为乐的行为。故~被告不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综上~被告请求法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并判令原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此致~钟楼区人民法院被告:彭帅2007年11月7日附:本状副本3本审判长:开庭前~依照法律规定~本院的立案流程机构已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已进行庭前交换~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是否收到,原:收到。审判长:被告提交的证据原告是否收到,被:收到。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质证~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证据清单所载明的序号说明证据名称~来源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证据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发表。首先由本案的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原:证据1:派出所提供的对原告的询问笔录~其中记录了原告在接受派出所询问时对案件经过的陈述~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经过

  

  

篇五: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庭前会议报告范文

  1.刑事辩护中,庭前会议应当怎样开庭前会议应当怎样开?辩护律师应当怎样做?律师在庭前会

  议上跟在正式庭审中的表现,应当有哪些不同?昨天,我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庭前会议。这是一起正厅级

  干部被控受贿案,也是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侦办的最终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或许是非常注重的原因,这个庭前会议召开的特别规范。

  自2021年刑诉法增设庭前会议程序至今,已经六年过去了。但各地法院对这项程序的理解仍存在很大差异,甚至不少法院不能驾驭庭前会议和正式庭审的区分,导致庭前会议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不少律师缺乏必要的策略和技巧,急不行耐的在庭前会议上把本人的辩护观点悉数倒出。

  其实,庭前会议既非必需召开,亦非为了替代庭审。庭前会议次要是为了在一些简单案件中,处理管辖、回避、排非、调取证据、重新鉴定、鉴定人或证人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归纳总结控辩双方在证据、现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争议,并就庭审方式进行沟通和支配。

  也即,庭前会议是为庭审服务的,是为了庭审愈加高效、紧凑、更具有针对性和连续性。在庭前会议上进行具体的举证质证或者法庭辩论都是不妥的,这些工作都应当留待庭审。

  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全部可能导致庭审中缀的事项,最好都要在庭前会议上提出来。但对于证据的质证看法和辩护观点,则要清晰表明本人的态度,观点点到即可,不必详加阐述。否则可能会失掉战机,

  让本人在庭审中陷入被动。

  2.民事诉讼中为什么要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程序,德国称之为两头程序,法国称之为预审程序,

  美国称之为庭前会议,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称之为庭前整理程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关于此程序的规定略有差异,但总体而言,在庭前会议之中,对回避人员、出庭证人的名单予以确定,对非法证据予以排解,从而确定庭审的重点,是庭前会议程序的次要内容。

  庭前会议不是法庭审理前的必经程序,是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前依据公诉案件的简单程度或者其他需要召集相关人员了解现实与证据状况、听取控辩双方的看法,整理争点,为庭审支配进行的预备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83条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解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严重简单的;(三)社会影响严重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84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

  3.法院召集庭前会议时可以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次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被告的诉讼恳求和被告的答辩看法;(二)审查处理当事人添加、变更诉讼恳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恳求;(三)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打算调查收集证据,托付鉴定,要求当事人供应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四)组织交换证据;(五)归纳争议焦点;(六)进行调解。

  4.求庭审报告老师让写一份庭审报告不是很懂谁会写帮帮忙喽爱问

  河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专题调研活动状况的报告2005年11月21日9:30--2005年9月21日在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宝文各位委员: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托付,现将今年组织旁听评议庭审专项调研活动状况报告如下:一、开展活动的基本状况依据《河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连续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旁听评议庭审专题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经内务司法委员会会议争论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打算,于5月至8月,在省和11个设区市及每个设区市选两个县(市、区),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上下联动的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专题调研活动。

  活动分为预备、集中培训、组织实施和总结反馈四个阶段,到8月10日已基本结束。据统计,全省共有668名省、市和县(区)人大代表、106名法律专家参与了此次专项调研活动。

  共旁听评议案件174件,旁听的范围涉及我省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案件48件,占旁听案件总数的28%,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案件126件,占旁听案件总数的72%。旁听案件涵盖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类案件,其中,刑事案件72件,占旁听案件总数的41?38%,民事案件82件,占旁听总数的47?13%,行政案件20件,占旁听总数的11?49%。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案件,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有。这次调研活动的次要特点:一是选准角度,抓住重点。

  庭审,是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是整个诉讼活动的综合反映。严格依法做好庭审工作,是实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抽象公正的重要保障。

  司法监督以庭审环节作为切入点,抓住庭审质量这一工作重点,实行“事先不打招呼、随机到庭旁听”,并进行评议的方式,确定成果,指出不足,督促整改,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审判、检察和律师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二是领导注重,典型引路。

  省里成立领导小组,由省人大常委会白润璋副主任任组长,内司工委赵宝文主任任副组长,省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为成员。分成5个巡察指点小组,担任对全省活动进行巡察指点。

  总结去年保定、沧州试点阅历。今年5月,对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及机关人员共22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进行动员,学习有关法律,并现场观摩了刑事、民事两个示范庭。

  三是协同协作,良性互动。培训阶段,次要是进行讲课、组织示范庭,制定出审判和检察人员表现等次评定标准等;评议阶段,通过阶段性反馈看法,边整边改。

  省检察院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跟踪调研,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律师参加简单敏感案件辩护代理“八项纪律”。省法院在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的基础上,于6月份特地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建设的指点看法》和《关于规范人民法庭审判活动的看法》,并利用20天时间举办了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订正、改进庭审中的问题和不足。

  

篇六: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转账记录一份内容为原告郑家明所控制的增旺建材公司转入由被告1经营的上海亚潮钢铁有限公司700万人民币这700万中的600万是原告通过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转给以被告3法人的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那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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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报告正稿

  庭审报告毛芷蕙英语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下午13点15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案名:郑家明诉周建明,吴桂英,刘光清,刘善兰民间借贷纠纷案主审法官姓名:严久厉原告:郑家明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学斌代理权限:特别代理第一,二被告:周建明,吴桂英第一,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徐建州代理权限:特别代理第三,四被告:刘光清,刘善兰第三,四被告委托代理人:蔡美琴代理权限:特别代理案情简介:被告1,2与被告3,4为多年好友,被告1,2因需偿还公司贷款,通过被告3,4介绍,于2019年1月6日,向之前并不认识的原告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四位被告与原告共同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6%,同时约定,逾期还款利息按月息12%计算。借款期满后,被告1,2称:自己从未从原告处收到600万借款,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被告3,4称:被告1,2实际收到并使用了600万借款,拒绝承担还款及利息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位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00万元,并判令四位被告支付原告从2019年1月6日起至2019年2月4日止,以600万为本金,按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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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计算,共计借款利息36万元;以及以600万为本金从2019年2月4日起至今的逾期还款利息(按月息12%计算。)(注:上海亚潮钢铁实际控制人:被告1上海金山钢材市场法人:被告3增旺建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告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告及其妻子被告1,2为夫妻关系;被告3,4为夫妻关系。)庭审过程: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一)庭前准备(二)宣布开庭1.宣布庭审纪律(手机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2.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3.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信息,并且询问原被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4.审判长再次告知当事人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二、法庭调查(一)1.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判令四位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00万元;判令四位被告支付原告从2019年1月6日起至2019年2月4日止,以600万为本金,按月息6%计算,共计借款利息36万元;以及以600万为本金从2019年2月4日起至今的逾期还款利息(按月息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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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告陈述诉讼请求理由:理由诉状书上已写,不再阐述。(二)被告答辩:被告1,2代理人:被1周建明与被2吴桂英是夫妻关系,于2019年1月6日向原告出具借据是事实,但是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被3刘光清,被3刘光清是否收到上述600万元借款,并将上述借款还给原告,被1和被2都不清楚。相反,被1和被2从头到尾没有收到分文借款,并且银行有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利息不超过借款利息的4倍,原告提出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因此被1,2不应承担借款和利息的支付。被3,4代理人:被3,4签署借款协议属实,借款600万元确实由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到了。但是这600万元的实际使用人是被1周建明,被3和被4未使用过,所以应该不承担利息。并且约定的利息过高,应该不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不予认可。(三)原告举证1、原告举证证据:证据一:借据一份。该借据证明了四位被告于2019年1月6日与原告签订该借据,并且约定好了借款600万,月息以及逾期还款利息。同时约定了以被告3刘光清为法人的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代收该600万借款,由原告郑家明实际控制的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借款。证据二:中国工商银行转账凭证。该凭证证明了原告于2019年1月6日从由原告郑家明实际控制的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转入以被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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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光清为法人的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00万元,共分两次转入金山,一次450万,一次150万,共计600万人民币。证据三:收据两张。收据是由以被告3刘光清为法人的上海市金山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出具的,收据上证明600万借款已经收到。2、被告质证被告1,2代理人质证如下:1.暂借款600万元的借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事实上被1,2签署借据后并没有拿到钱。2.中国工商银行转账凭证真实性没有异议。3.但是两张收据的真实性没法确认。被告3,4代理人质证如下:1.借据真实性没有异议。2.工商银行转账凭证真实。3.但是两份收据的真实性没法确认,因为无法核实收据上章的真伪。(四)被告举证1、被告1,2代理人举证:被1,2无证据提供。被告3,4代理人举证:转账记录一份,转账记录内容为原告郑家明所控制的公司--增旺建材公司转入由被告1经营的上海亚潮钢铁有限公司700万人民币,这700万中的600万是原告通过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转给以被告3刘光清为法人的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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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万。2、原告代理人质证原告代理人质证如下:是有转账700万这一事实,但是是否如同被告3,4代理人所说:“其中600万是原告借给金山钢铁”的转账无法确认。3、被告代理人质证被1,2代理人:原告郑家明所控制的增旺建材公司转700万给由被告1周建明经营的亚潮钢铁这一事实认可,但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1,2不应该承担责任。(五)补充举证1、被告1,2代理人补充举证:另外向法庭提供转账凭证一份和借条一张。借条内容为被1签与案外人黄泽兴签订的700万元借条。2、原告代理人质证:转账凭证和借条均是复印件,真实性不认可。原告已经借出600万,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至于四位被告如何处理这600万与本案没有关系。另外我补充一点,案外人黄泽兴是金山钢材市场的股东。3、被告3,4代理人质证:因为借条是复印件,真实性无法确认。但是从被1与案外人黄泽兴签署的借条中说,700万中的400万是来自原告出借的600万中,恰恰可以说明被1确实是收到了400万。另外,转账记录是复印件,真实性不予认可。三、法庭调查审判长:增旺建材公司与被3,4是何关系?原告代理人:增旺建材公司是原告郑家明实际控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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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长:四位被告是否知道原告将钱打入金山钢材市场?被1,2代理人:不知道。被3,4代理人:知道的。审判长:那为何在借据上签字?被1,2代理人:因为虽然在签字的时候600万还没有收到,但是被1,2确实拿到了700万,但是这700万是从增旺公司拿到的,并且是与黄泽兴签署的700万借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700万不是从原告处拿到的,与本案无关。审判长:为何600万由燕恩公司代付,金山钢材代收,而不是由原告直接打给被告?原告代理人:因为借款金额比较庞大,个人操作比较麻烦。燕恩公司就是原告实际控制的公司,并且金山钢材就是被3实际控制的公司。燕恩公司的股东就是原告和他的妻子,换句话说,这600万实际上就是原告的。审判长:原告利率是按照月息6%计算的,是否超过了银行法定最高利率?原告代理人:有关于月息6%的问题,统一法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判决。另外关于逾期还款利息12%,也同意法院依法调整逾期利息,但是希望法院考虑原告的实际损失。因为原告出借给被告的600万也是从他人处借来的。审判长:是否放弃对于保证人的诉请?原告代理人:因为没有约定过担保期限,起诉后也没有异议,决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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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请。审判长:被告1,2,暂借款借据上写到“上海金山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借款即视为本人收到该借款。”对此内容如何解释?被1,2代理人:因为被告1,2与原告并不认识,被告3,4与原告认识,并且被告1,2,与被告3的私下关系很好,所以就约定原告出借的600万款项直接打入被3实际控制的公司——金山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审判长:当时借款时通过增旺,再通过其借给被3,4有何意见?被3,4代理人:是被1要求我方这么转的,不是很清楚,被1和被2事实上没有拿到这笔钱审判长:亚潮钢铁和被1,2是何关系?被1,2代理人:亚潮钢铁的法定代表人是被1周建明。审判长:双方对本案事实有无补充?原告代理人:没有。被告1,2代理人:我方认为本案中有些事实与借条不符。实际借款人是公司,被1和被2没有通过原告拿到600万,而是通过黄泽兴借的。被告3,4代理人:金山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转给增旺的转账记录庭后提供。四.法庭辩论原告代理人:四位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并约定由燕恩公司转给金山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600万,金山钢材收到该笔借款,即视为上述4人收到借款。并且,我方提出的证据2,3可证明金山收到借款,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原告与四位被告产生了借贷关系,证据充分,四位被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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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支付借款与利息,但是四位被告并没有。被告1,2代理人:原告向被告1,2出具借条没有异议,但是被告1,2没有从被告3,4出拿到600万借款,不应该承担还款和支付利息的责任。并且我方怀疑原告与被告3,4串通,损害我被告1,2的利益。被告3,4代理人:被告1,2知晓收款,并且被告1,2实际收到并使用了上述借款,应当成为该项款项的还款人。被告3,4未使用该款,应当不承担本息还款义务。并且我方认为该案利息过高,希望法院依法判决。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做最后陈述。原告代理人:请求法庭支持我方诉请。被告1,2代理人:希望法院依法判决。被告3,4代理人:希望法院依法判决。五、调解1、调解意愿征求;原告代理人:同意调解。被告1,2代理人不同意调解。2、调解方案审判长: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庭不再组织调解。庭审到此结束。定于2019年11月22号下午16点00分第十三法庭开庭,本院将不再寄书面的谈判传票。休庭。分析部分:(第一次去法院听庭审报告,就遇到了这么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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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此案对我来说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本案涉及了四个被告,被告们相互推卸责任,牵扯出案外人和好几个公司。并且由于我之前对案情并不了解,原被告对亚潮钢铁,金山钢材市场,增旺建材公司,燕恩机械这四个公司到底是由谁实际控制的,事先没有交代清楚,导致记录整个庭审过程,我都思绪混乱。经过尽可能详细的整理和还原庭审现场,我对本案慢慢有了一些头绪。因为本案情复杂需多次开庭审理,我又没有条件追踪旁听,我就仅本次庭审情况,进行理解和分析)本案分析:(一)本案件较为复杂,被告1,2代与被告3,4代所陈述内容相互矛盾,并且有些证据本次休庭之后才提供,口说无凭,给本案留下诸多矛盾和疑点。疑点1:被3,4代答辩称:“签署借款协议属实,借款600万元确实由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到了。”表明被3,4代承认收到600万,可为什么,被3,4代理人之后却又质疑原告提供的由上海市金山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出具的收据真实性?疑点2:被告3,4代理人先举证:“转账记录一份,内容为原告郑家明所控制的--增旺建材公司转入由被告1经营的上海亚潮钢铁有限公司700万人民币,这700万中的600万是原告通过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转给以被告3刘光清为法人的上海金山钢铁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那600万。”可是当被告1,2代理人向法院拿出一张由被1与案外人黄泽兴签订的700万元借条时,被告3,4代立刻质证说:“从被1与案外人黄泽兴签署的借条中说,700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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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万是来自原告出借的600万中,恰恰可以说明被1确实是收到了400万。”这又是被告3,4代自相矛盾的地方。之前说700万中600万来自原告出借的600万,之后又说700万中的400万来自原告出借的600万中。这两次表述前后内容不符。且若被3,4代第一次所说属实,那么那100万又是由谁出借给被1,2的?被告3,4为何不事先告知被告1,2,这700万中有原告出借的600万?若被3,4代第二次所说属实,那么700万中的那300万又是来自哪里?600万中除去给被1,2的400万,剩余200万又去了哪里?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3,4话语每句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可能隐瞒了真实案情,且可能有意迷惑法官判断,将全部责任转嫁被1,2的嫌疑。疑点3:当审判长询问被3,4:“当时借款时通过增旺,再通过其借给被3,4有何意见?”时,被3,4代回答说:“是被1要求我方这么转的,不是很清楚,被1和被2事实上没有拿到这笔钱。”可是被3,4在一开庭答辩时就主张过:“这600万元的实际使用人是被1周建明,被3和被4未使用过,所以应该不承担利息。”这两句话中一会肯定被1,2拿过钱,一会又否认被1,2收到钱。前后又矛盾了,可见被3,4代说话的真实性实在值得怀疑。(2)整理原被告立场:原告代:原告认为自己履行出借义务,且被告收到该笔借款,原告与四位被告产生了借贷关系,证据充分,要求四位被告应该支付借款与利息。至于四位被告如何处理这600万与本案没有关系。被1,2代:承认与原告签订了600万借条,但是从头到尾并没有从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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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获得600万。所以不承担还款这600万本金和利息。承认增旺转给亚潮700万元,并指出自己是与案外人黄泽兴签订的由增旺转给亚潮700万的借款借条,并且已经还给增旺448万元了。但是无法确认,被告3,4所说的“这增旺打给亚潮700万中600万是四位被告与原告签订的那600万借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告1,2指出承担偿还增旺转给亚潮这700万借款责任,但是不承担与原告签订的600万借款的还款责任。被3,4:承认接收了原告的600万借款。并且指出,由于被告1,2要求将此款项通过增旺打给亚潮,被3,4履行了此义务将钱款打给被1,2;被1,2实际收到并使用了借款,而被3,4自己并未使用过此借款,被3,4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还款及支付利息责任。(3)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关系:1.对本案中“原告放弃对担保人诉请”的理解。《担保法》25,26条对担保责任期间有明确的说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本案中,原告称未与担保人约定保证期间,因此放弃起诉保证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因为根据担保法内容来看,此借条期满为2019年2月4日,而本案开庭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虽然不知道原告具体几号上诉的,但是可以确定担保期超过6个月了。2.对本案中被告及法官反复提及的“月息6%及逾期还款利息12%”不合理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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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与被告约定的月息6%,逾期还款利息为12%,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不符合法律要求,高出的部分是无效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3.对本案中“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理解。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三方面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2、内容的相对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3、责任的相对性,即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被告1,2强调,自己确实从增旺公司拿到拿到了700万,并且是与黄泽兴签署的700万借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实际借款给被告1,2的并不是原告本人,也就是说这700万不是从原告处拿到的,700万这一借款事件与本案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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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原告与四位被告产生了借贷关系。理由:原告与四位被告签订借条,并且原告的证据2,3可证明被告收到借款,且被告3,4承认收到原告借款600万,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故原告与四位被告产生了借贷关系。并且借款合同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原告履行出借义务,且原告为自然人,故借款合同生效。5.被告1,2与案外人黄泽兴产生了借贷关系。本案中,被告1,2补充证据中表示与案外人黄泽兴签订了700万借条,并且被告1,2承认黄泽鑫借给他700万,借贷关系成立。由于本案中被告1,2和3,4提供的证据真实性均未验证,目前不能判断谁说的是真的,谁歪曲了事实。但可以肯定的是,原告诉讼请求成立,原告有权向四位被告索取还款,但是月息和逾期还款利息均要按照相关法律重新修改。本案尚未结束,目前不能做最后的判决。但我认为,第二次审判需要核实四位被告给出的相关证据的真实性,询问并判断清楚被告1,2与黄泽兴签订的这700万借款究竟是谁借给被告1,2的?是否包含了原告的那600万?若这几个问题都判断清楚,再追究被告1,2与被告3,4应如何承担责任,并且判断是否如被告1,2所说“被告3,4与原告串通欺骗被告1,2”。旁听感悟:此次旁听使我印象深刻,很感谢学习《经济法》,让我能亲身体验法院的神圣,法律的严肃;让我了解了基本的诉讼程序,增长了法律知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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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解除了对法院的惧怕之心,感受到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性。原来对法院总有一种敬畏之心,路过法院总要绕行,总认为只有犯法的人才会惹上官司,到法院接受法律的制裁。原来总以为,法庭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房间很大,法官很严肃,原告被告唇枪舌战争论的非常激烈。但是当亲身经历法院庭审,我感到现实的一切与我的想象是那么的不同。法庭很小,但却不失庄严;法官很严肃,却不高傲,不失谦和。在听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前,我去听了一起机动车肇事赔偿案件,当时是被告本人出庭,听完庭审我心里不太舒服,因为被告是一位农民,法律常识知道甚少,也没有钱请律师,完全服从原告条件和法官的判决,没有丝毫想要保护自己权益的意思。也许不是他不想保护,而是他不知道如何用相关法律,减轻自己的损失。这让我想到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底层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不懂得如何学法、懂法、遵法、用法,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让我深刻感受到,学习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此次特殊的旁听经历,拉近了我与法律的距离,我不在惧怕它,因为它不是我的敌人,而是我保护自己的武器。虽然经济法课程以我这篇庭审报告落下帷幕,但是学法,懂法,用法的道路并没有停止。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更加关注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也警醒自己,做一个合格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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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范文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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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内容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申请开庭审理申请书,欢迎阅读!

  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范文篇一申请人:张律师,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诉人高某某的辩护人,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对上诉人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诈骗、单位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

  20XX年x月x日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范文篇二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申请事项:开庭审理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申请理由: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具有以下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申请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

  日受理立案。因申请人该笔款项拟用于XXXXXX老年公寓,为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权益,特请求贵院尽早开庭审理本案。

  此致20XX年x月x日

  

  

  

篇八: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民事案件庭审报告

  篇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一、法庭准备、宣布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请坐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6.有请求回避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诉讼义务: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能够提交原件、原物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碍民事诉讼~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3.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做虚假陈述,4.双方当事人应围绕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进行陈述。

  5.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原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被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二、法庭调查、争议焦点现在开始法庭调查。1.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理由。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询问每一诉讼请求的意见,,有无其他答辩意见,,视情况,根据诉辩双方的陈述~法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2.下面~法庭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在本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直接宣读证据清单的证据名称,~除此之外~原告还提交了其他证据吗,请原告按证据清单的顺序~陈述每一证据需要证明的内容。开庭以前~本院已将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向被告进行了送达~被告收到了吗,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有无异议,对这些证据证明的内容有无异议,开庭以前~被告是否向本院提交的证据,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经合议庭评议后再作认定。根据诉辩双方刚才的陈述~法庭认为有几个问题还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提出调查问题,1、2、

  3、,询问合议庭成员有无其他问题,法庭调查即将结束~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被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三、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调解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原告有无辩论意见,被告有无辩论意见,如无新的辩论观点~法庭辩论将终结。2.原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被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3.法庭辩论将终结。原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被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4.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四、休庭或再次开庭当庭宣判下面休庭二十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休庭期间~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的同志可以自由进出法庭。休庭。现在继续开庭。

  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理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也作了最后陈述。休庭以后~合议庭三位

  法官根据本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本案的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现在宣布评议结果。

  1、关于对本案证据的认定。,或合议庭决定~对证据的认定~在判决书中进行表述,。

  2、关于本案合同的效力。3、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4、关于被告的答辩意见。下面~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进行口头宣判。全体起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判决如下:(宣读判决书)刚才的宣判~原告听清没有,被告听清没有,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本案的庭审笔录请双方当事人在闭庭后立即核对~也可以闭庭后五日内来本院核对。诉讼参与人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错误~可以申请补正~如没有就请逐页签字~并请留下联系电话。××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在闭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请旁听的同志退庭。请原告签字。请被告签字。请双方当事人退庭。篇二:民事庭审范本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笔录案由:纠纷开庭时间:2014年6月26上午9时0分至上午12时05分开庭地点:第一次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当事人,包括原、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书记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一,、原告到庭~无委托代理人。,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书记员:请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席就坐。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试行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正在监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

  

篇九:民事庭审报告范文

  庭审报告心得体会范文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庭审报告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7月13日上午,根据安排,我们分成两小组模拟进行了原告徐子新诉被告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我作为第一组原告代理人参与庭审,下午在报告厅参观了第三场该案模拟庭审。现将参与庭审及庭审观摩过程中的认识作一浅述。

  本次培训开设模拟庭审课程的目的,是要让每位学员尝试并学会从审判员的角度去看待庭审过程,这也是每位预备法官即将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本次模拟庭审过程中,可以明显看出,学员们对庭审的程序规范都有很深的认识,无论是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还是担任书记员、法警及当事人、代理人,都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互相配合完成庭审。

  第一小组在收到模拟庭审素材之后,即时进行了角色分配,并进行了第一次模拟,以提前适应角色需要,并发现存在的问题。在分组模拟之前,旁听了一起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审理的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闫庭长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标准、规范的庭审过程,同时讲解了他在庭审过程中特别注意的无争议事实的固定及焦点认定等事项,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的其他方面。结合第一次模拟和观摩庭的具体情况,第一小组在模拟庭审时作了较大改善,合议庭成员相互配合,主审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较好,对无争议事实进行认定,对双方的举证、质证也有序可循,整个庭审过程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也做了充分准备,对于法庭归纳的两个争议焦点“

  (1)被告向原告出售电视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应否向原告返还购机款1万元;

  (2)原告主张3倍赔偿购机款3万元有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均没有异议,同时提供了相应证据佐证,并依据证据的三性原则进行互相质证。原告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提供了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进一步说明被告销售电视机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被告则抓住原告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言辞疏漏,认定原告构成自认,依法请求法庭驳回诉讼请求。询问证人时,原、被告也能根据争议焦点,针对证人证明的事实有条理地发问,不冗余,整个庭审过程简洁、明晰。

  当然,这毕竟是一次表演式的模拟庭审,同其他两组模拟庭审一样,对于第一次坐在法台的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而言,其中不尽完美之处很多,共性之处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请求权基础没有固定。三组模拟开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都没有要求原告固定请求权基础。案件焦点归纳均按照提供素材里面所涉及的内容,没有充分发挥主动性予以修改或增加,不具有灵活性。

  二是举证、质证存有关键问题。模拟中,所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为打印件,法官在要求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时候要求提交证据目录、内容及待证事实,但忽略了证据形式。涉及到视频资料时,也未进一步要求说明视频资料的载体及传来方式,不够严谨。三组成员对证据的举证、质证顺序也要求不一,有的要求一次性举证,有的要求一件件举证,这些可以根据案情实际调整,闫老师建议针对一个争议焦点的证据可以一次性举证,个人觉得很有参照性。

  三是其他瑕疵问题。所有的庭审过程,都严格、规范进行,但难免在细节上存有一些问题,如向被告方说明了回避权而忘了向原告方说明,合议庭成员当庭沟通交流过多忽略了当事人回答,法庭提问与举证质证的衔接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注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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