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12篇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1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悠悠#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锦州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20XX年全年以及20XX年上半年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主动抓落实,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张国华担任,副组长由韩胜军、李孝刚、侯国成担任,组员由各科、队、室负责人组成。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10月11日前)完成查处的行政执法案卷的梳理登记工作。第二阶段(20XX年10月15日前)对案卷行政处罚主体、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对处罚标准及权利告知进行审核,完成案卷的评查工作;第三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不合格案卷的重新组卷工作。二、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情况1、案卷评查小组能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各案卷查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着重从执法程序方面、适用法律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方面对案卷进行认真的评查。2、对案卷评的不符合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文书书写不正确、案卷装订等不规范现象进行认真登记并改正,使案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局的职权,案件的主要来源是举报及安监大队的日常巡查。自查自纠内容包括如下:①对依法调查取证情况,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两人以上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是否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进行自查。②对作出的处罚决定查看时间上是否给到位,标准上是否罚到位,依据上是否写到位进行自查;③对依法送达和执行情况,检查送达回证上是否有当事人签收或代收人签字及邮寄等其他送达凭证进行自
查。④检查是否有正规的行政执法处罚收据进行自查;⑤整个案卷的组卷质量进行自查。
3、为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准备起草制定案卷评查制度,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注意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主要成绩通过对案卷的评查,绝大多数案卷的执法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中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文书制作比较规范。四、存在的问题1、部分案卷从立案到结案时间较长,缺乏查处力度,造成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2、个别执法队员业务素质、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统一培训,加强学习。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立案标准》,做到人手一份。2、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中的法律条文,为20XX年12月1日的实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3、加强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务求案卷评查工作落到。【篇二】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案卷自查自评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关键。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洪府法字[XX]14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布署、认真开展。我局先后于7月8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174号《关于开展XX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9月9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221号《关于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局属各单位,按照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局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从而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
二、求真务实,高质量完成案卷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是检查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凭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项职责和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局属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办理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三、案卷自查自评的情况一执法程序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三案卷归档管理方面:各单位均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四、案卷自查表的情况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局属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填写《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表》,我局自查自评行政处罚案卷691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682宗;城市燃气管理处7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具体详见附件:局属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表。〉五、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我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还差之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促进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篇三】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2X〕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2X年6月至202X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2X年6月至202X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3、孙玉非法占地案;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矿产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3、田富无证开采案;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
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2X〕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三、存在的不足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篇二: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通过督促协调阢个案审查宏观预警督纤导惩戒等方式全面抓好线忭索分流案件受理立案审栲查结案移送等各工作节点断严把承办人审查科室研捕究讨论分管领导审核案公件管理办公室监督检委会她讨论决定以及风险评估预警备六关以实现对案件睽信息的同步采集对办案过冱程的同步跟踪对案件质量的同步考核并将监督重心向事前事中倾斜有效解决动态管理同步监督问题制人民检察院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根据xx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院对XX年度所办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办案质量检查的主要做法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到位。院党组将办案质量检查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两转两抓”等活动结合起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XX年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重点、方法和步骤。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继生为组长的办案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院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案件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人人有职责、科室有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措施,工作步骤到位。采取部门全面自查、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评查、领导小组集体评议的方式,按步骤分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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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有序推进检查工作,做到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查案件与查制度相结合。召开院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引导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形成工作合力。院侦监、公诉、反渎、反贪、民行等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本部门XX年所办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做到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提出自查意见。在此基础上,案管办、办公室和监察科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集中评查,形成自查报告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突出重点,问题查摆到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底线和检查标尺。重点检查了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决定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和公诉环节退查案件等四类案件。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被确定为重点检查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共检查不批捕案件118件194人,不起诉案件17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贪污贿赂案件8件14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20件,公诉环节退查案件5件。查摆出办案程序、实体以及案卷整理等3方面11个问题,逐个形成评查意见,反馈办案部门,帮助其落实整改。二、XX年案件管理工作基本情况XX年执法办案基本情况1、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12件1395人,其中批准逮捕894件1201人,不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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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件194人。无错捕、漏捕案件,批捕准确率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69件2036人,其中提起公诉933件1347人,不起诉17件18人。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案件,起诉准确率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2、自侦案件工作情况。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0件16人,大要案率100%。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2件。所办案件中窝串案12人,占查办人数的75%。截至目前,8件12人被移送审查起诉,7件11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1件1人尚未最后判决;2件3人作不起诉处理,1人作中止侦查处理。3、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3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20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2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追逃47人,追诉漏犯26人、漏罪11件;对刑事侦查活动启动法律监督调查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起刑事抗诉3件,向审判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份。提出的《关于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0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启动法律监督调查4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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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管、漏管4人,口头纠正违法6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49人。发现暂予监外执行到期而未及时收监罪犯1人,已督促有关部门纠正。XX年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做法1、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先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以及“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组织生活会、举办演讲比赛,弘扬新风正气,使干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着力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全员培训、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在全院范围举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测试、“风采杯”辩论赛,在业务部门开展侦查监督和公诉业务竞赛。同时,试行“专家型检察官评审制”和“导师制”,强化高层次和实用人才的培养。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考试中名列第一,在市女检察官协会举办的知识竞赛中荣获集体二等奖,五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民事抗诉案件十佳办案能手”、全市“侦查监督十佳办案能手”、反渎“实战培训业务标兵”和“十佳公诉人”等荣誉。2、建立机构,夯实基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使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真正从综合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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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出来,提升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地位。启动了刑事案件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机制,并将自侦、民行和控申案件纳入案管序列,通过统一对外窗口、统一案件流转、统一程序事务、统一信息处理、统一质量督查,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补充,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消除执法办案监督盲区。同时,坚持“督权”不“夺权”,始终不介入案件实体审查,保证业务部门独立行使检察权,案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3、健全制度,优化管理。将建立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基础工作。先后制定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系统工作规则》、《办案质量预警机制试行办法》、《对重大执法活动加强集体研究的意见》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办案程序和工作标准。通过案件管理网络系统,动态掌握案件办理情况,寓监督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强化流程跟踪;通过对所有案件一般检查,对重点案件重点检查,对不批捕、不起诉、抗诉案件跟踪检查,强化质量控制;通过每月进行案件汇总分析,定期发布案管动态信息,及时查找案件风险点,强化风险预警,进而建立全方位、全环节、全过程的案件管理体系。4、奖惩结合,落实责任。重新修订院绩效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把办案质量纳入绩效目标,实行量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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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对6%的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工作实绩的考察依据,实现案件质量与纠错整改的无缝对接。认真落实优秀案件评选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被评为优秀的案件,给予承办人一定奖励;对问题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责令作出检讨;对案件质量不达标的,取消科室和个人评先资格;对出现错案和重点指标不能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一定惩罚。以此激励、鞭策干警,帮助其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有效防止错案发生。5、广泛参与,接受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依法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建立与人大、政协经常联系机制,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定期向其送发《xx检察动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依法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其对部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开设检察官官方微博和专业预防网站“象牙塔的守望”,注重对社会关注的检察工作热点问题的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XX年办案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检查情况来看,XX年度我院案件数量比较多,办案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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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比较高,办案程序合法,执法行为规范,未发现错案和违法办案问题,也未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办案质量整体情况是好的。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办案程序方面有一定疏漏。存在有的法律文书填写不全面、有的宣布笔录中被不起诉人签名上未加盖手印、少数存档文书未加盖印章等问题。2、办案实体方面有一定瑕疵。存在有的法律文书表述不够准确、有的案件讨论记录过于简单等问题。3、案卷整理不尽规范。存在卷宗封面出现错别字、页码顺序颠倒或编写不规范、有的材料未按要求装订入卷等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少数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注意细节规范;二是案多人少的问题突出,工作疲于应付,无形之中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三是部门内部监督不够到位,审核不够细致,把关不够严格,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案件管理办公室新近成立,相关机制建设还在探索之中,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针对此次办案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再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再学习、再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性和责任感。各部门根据评查意见,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回头看”,对质量瑕疵案件认真剖析,客观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部门整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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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促,及时反馈,真正做到整改结合、边查边改、真查真改。目前所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四、下一步努力方向为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我院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完善案件管理机制,保证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把传统教育与时代要求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常规教育与主题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和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通过继续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着重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问题,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增强为民意识。通过全面开展“两转两抓”和“三抓一促”活动,坚持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质量意识。以岗位练兵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广大干警在服务大局中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在执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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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开展法律监督的能力,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以“检察官讲坛”、“青年读书班”建设为平台,重点抓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进一步适应新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采取经验交流、擂台抗辩、庭审观摩、精品案件评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岗位学、练、赛,提高发现犯罪、分析研判、应对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着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深入研究影响检察机关职能发挥的深层次问题,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继续开展争当专家型人才活动,评选一批专家人才,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夯实公正执法基础。以完善管理机制为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督促协调、个案审查、宏观预警、督导惩戒等方式,全面抓好线索分流、案件受理、立案审查、结案移送等各工作节点,严把承办人审查、科室研究讨论、分管领导审核、案件管理办公室监督、检委会讨论决定以及风险评估预警等“六关”,以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同步采集、对办案过程的同步跟踪、对案件质量的同步考核,并将监督重心向事前、事中倾斜,有效解决动态管理、同步监督问题。继续推进绩效考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全方位、各环节的执法办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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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每月一查、每季一评、每年一考,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同时加大优秀案件评选和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从制度上打造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落实链条”。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平台,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文化律检、文化兴院的有效途径,努力创新检察文化载体,不断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调动、发挥干警参与检察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着力培育“和谐·合作·活力”文化品牌,进而提升干警文化品位和道德修养。全面深化“治庸问责”工作,采取重点检查、随时抽查、提醒谈话等形式,着力解决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干警责任心、上进心和荣誉感,引导干警时刻保持雷厉风行、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良好精神状态,养成严谨、细致、求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检令畅通、检纪严明、执法高效。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干警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做到以人为本、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廉洁从检,在法治xx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公众开放日”为窗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检校共建、检企共建为平台,最大限度地开门办案,公开听取群众诉求,接受群众咨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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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积极利用本院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微信以及新闻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之间的联系沟通,通过定期走访、案件回访、专项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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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一、案件评查基本情况
201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18。84%;民事案件10411件,占72.34%;行政案件867件,占6。02%;执行案件382件,占2.65%;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05%;其它案件13件,占0。09%。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20.13%;民事案件2745件,占67.71%;行政案件439件,占10.83%;执行案件45件,占1。11%;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17%;其它案件2件,占0。05%。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
(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3。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报告,或审理报告过于简单,或审理报告中处理意见部分写的是对他案的处理意见,部分案件审理报告无主办人亲笔签名;4。有些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有的审委会讨论笔录中,参加讨论的某些审委委员没有签名;5.少数案件无超审限延期审批手续;6.有些法院送达回证样式有几个版本,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调解结案的个别案件调解书只送达给义务方和权利人而没有送达其余当事人;7。部分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不高,个别二审案件既不开庭审理,也不询问当事人;8.部分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未依法先期公告或无公告底稿存卷;9。少数案件在庭审中未归纳争议焦点;10。有些二审案件庭审中没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查实,未经过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进入法庭辩论;11.有些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无调解笔
录;12.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13.部分案件实体处理不当.
(三)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3。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4.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5.有些案件适用法律不完整,引用法条不规范,滥用省略号;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7。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不统一,不规范;8.有些裁判文书的签发稿格式不规范,没有区分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没有标明签发时间,签发稿的第一页与裁判文书脱页,个别案件裁判文书的签发主体错误;9。少数案件裁判文书用章不规范,印章模糊不清。
(四)卷宗装订、归档问题。1。装订不整齐、不美观、不牢固,材料装订顺序颠倒、混乱;2.有些法院的案件卷宗目录项目内容不统一;3.有些案件卷宗内证据材料不全,没有注明证据由谁提供,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4.一些合并审理的系列案件,案件材料只装订到其中一个案件卷宗内,没有复印装订到其他案件;5.少装、漏装案件材料,如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没有附卷;6、案件卷宗封面仍是手工填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7、一些基层法院的案件大部分不分正副卷,即使是普通程序审理也不分正副卷。
三、提高案件质量的对策
一是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件质量第一意识。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行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根据各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审判信息录入规则》,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全面推广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实现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等5个关键节点实行控制监督,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信息录入工作做得较好的法院可通过规定电子档案材料齐全作为结案的必备条件,来促使法官自觉积极填录案件信息,以此确保信息录入的客观真实全面.
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没有语法错误、针对性强、阐释法律深刻,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文书制作要求;同时还要进一
步完善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
五是注重结果的利用和转化,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全区各级法院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到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加大对质量评查结果利用的转化.对于在评查中发现有较严重问题的案件(如不合格案件),要组织资深法官进行会诊,把准问题关键,制定具体解决方案,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注重审判质量提升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根据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同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以此促进部门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六是落实责任查究。对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错案、瑕疵案以及原审判人员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倒查责任领导和法官的责任,对确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但责任查究不到位、不及时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七是评查结果要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要将案件的评查结果计入法官的执法档案,作为业绩考评和年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办案质量不高、出现错案、瑕疵案等问题案件的法官要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对所办案件多次引发当事人上访、闹访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法官,要调离审判岗位进行培训,待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安排上岗.
篇四: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我们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通过案件评查活动发现执法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健全机制使我院全体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进一步改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案件评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篇一: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总结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总结为贯彻全国政法系统“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每一起案件,我院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及时召开案件评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案件评查工作。此项活动旨在通过评查活动,推进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我们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通过案件评查活动,发现执法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健全机制,使我院全体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进一步改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领导重视,深化认识。上级关于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会议召开以后,院党组就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为使评查活动落到实处,我们还成立了案件评查组,由副检察长XX任组长,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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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政研室等部门的业务骨干任成员,院党组通过专门召开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提要求,定措施,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上级的会议的精神上来,把“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作为我院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摸清底数,分解任务根据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对20XX年以来已办结的自侦案件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明确了拟评查案件的底数,细化了评查任务,这次的案件评查,其中反贪部门办结的贪污贿赂案件XX件,渎侦部门办结的渎职案件XX件。三、采取三个结合,确保评查效果。一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相结合,全力促进社会稳定。严格按照评查范围进行重点评查,每件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组写出书面意见,对评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查究责任。二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执法质量考评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评查活动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要求,遵循全案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相结合,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质量提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制度管理创新相结合,完善健全案件评查长效机制。以评查活动为契机,对执法质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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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制度进行完善提高,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限期整改,评查结果与院目标管理挂钩,严格实行奖惩制度。我们的评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开展自查,第二阶段由案件评查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整个评查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主要以案件卷宗及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逐案逐卷审查,通过评(:案件评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小组详细阅卷、翻阅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评查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四、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质量,确保评查的实效性。一是全面通报评查结果,使不规范案件成为干警执法办案的警示牌。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检察委员会讨论事项范围,要求评查小组必须在评查结束后五日内将评查情况、打分情况、评查意见以及被评查部门和案件承办人的意见等提交检察委员会研究。由职能部门根据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向各业务部门逐案、逐项发送《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形成专门的评查通报,对每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增强评查的互动性,引导干警时刻落实规范、执行规范,促进规范执法。二是及时督查整改情况,使规范办案成为干警执法办案的共同追求。根据评查小组反馈的情况及质量通报,各业务部门抓住具体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相继修改完善了部门内部规范标准,细化了办案流程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化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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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和步骤规范起来,以执法的标准化和程序化,进一步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延伸评查效果,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进一步得到树立和巩固。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对执法办案规范性标准的再学习,对执法办案具体责任的再明确,对执法办案纪律要求的再强调。活动中,我们将案件评查与检察干警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从具体的不规范细节中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意识的养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评查,我们认为这23件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诉讼法律文书等方面均未发现执法过错或瑕疵,经得起实体法、程序法相应要求及标准的考验。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诸如卷皮和卷宗中《受理案件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卷宗不整洁,里面内有涂抹、修改且无注释说明的问题,引法没有具体到款、项,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等。六、强化内部监督,大力督促整改。案件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找出我们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我们在工作中做得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有的放失的整改,以此促进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椐此我们从内部监督着手,对评查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促整改,达到“查出一个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发生”的目的,逐步规范办案工作。(一)对能立即纠正的问题,由评查人员携带案卷到办案部门直接向承办人指出,并由承办人立即纠正。如法律文书中的错别字、书写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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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装订失误、法律文书不齐全等问题,都是在评查过程中得到及时纠正,并提醒承办人在今后的工作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对带有共性和不能在原案卷上纠正的问题,我们在评查后写出综合报告经领导签发后下发到各办案部门,要求各部门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各办案部门都对此极为重视,都结合部门实际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三)不定期对案件进行回访考察,注重对案件后续阶段的跟踪监督,积极回访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和有关证人,重点了解办案人员有无违法办案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并将回访考察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和反馈到办案部门,以此促进办案人员公正廉洁执法,依法文明办案。(四)建立执法档案,严格绩效考核。我们对每个办案人员都建立了执法档案,每办一个案件都在执法档案上进行了详细记载,并将当年的办案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篇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XXX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自查报告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根据《XX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XXXX年度全X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XXX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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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XXXX年XX月以来,我局按照“保发展,保红线”的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加大了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和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落实。行政执法查处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据办理,并着重强调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办案五要件进行对照检查。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我局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XXX件,已办结XXX件,已办结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案卷归档基本完整规范。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情况为提高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行为。规范了本系统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责任部门、办事程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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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限、收费标准及工作纪律等予以公开,对各类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批准文件公布上墙,真正做到政策、程序、收费“三公开”,从而杜绝了乱收费的现象发生,提高了政务的透明度。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XXX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由XXXXX举办的国土资源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核,取得执法证书,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依法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及执法工作。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XXXX件。其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XXXX,集体土地使用证XXXX;矿业权设立许可XXX件,建设项目供地审批许可XXX件。出让国有土地XXX宗,面积XXXXX平方米,成交金额XXXXXXXXXX元,已收缴土地出让金XXXXXXXXX万元。已办结案卷基本资料基本齐全,均装订成卷形成独立卷宗,及时归档;行政许可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自行设定项目,无超期现象发生。三、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虽然我局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查处难、制止难、执法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案件查处周期长,后期执行措施、力度不够(二)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量大面宽,个别违法行为的发生难以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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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办案能力参差不齐,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四)个别业务科室行政许可卷宗不够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四、下步打算和整改措施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的合法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后续处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手抓依法查处,一手抓规范管理;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强化执法监察手段,坚决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要查办大案要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对全市的土地、矿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新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从而发挥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高效服务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篇五: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案卷评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质监局印发的石嘴山市质监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平罗县质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此次案卷评查通报内容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对照通报中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案卷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局办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案水平和案卷质量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怎么写
精品文档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怎么写【导语】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整改并形成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情况报告根据区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的通知宁政法综【2012】16号文件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12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委政法委于2012年9月17日至18日对县政法各部门元至八月份所办案件在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30份案卷进行了质量评查,现就评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案件评查的方式根据区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的通知宁政法综【2012】16号文件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12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由政法委抽调6名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案件评查能力的案件质量评查人员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政法机关办结的案件进行阅卷评查,逐案了解案件的办理程序、证据收集与运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理结果、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评价。评查方式主要是调阅卷宗,逐案分析评判,并逐案填写评查表,做到一案一表,案案结论二、案件评查任务及字号1/9精品文档
共抽查30案38卷,其中县法院10案16卷:(2012)彭法执字第95号、128号,(2012)彭民初字第80号正副卷、20号、525号,(2012)彭刑初字第1号、19号正卷一、正卷二、副卷、6号正副卷、9号正副卷、15号正副卷;县检察院5案6件:(2012)彭检刑诉字第1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3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1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2号,(2012)彭检刑反贪侦终字第1号检察内卷两本;县公安局10案11卷:彭公(禁)字【2012】第9号,彭公刑字【2012】第206号,彭公(王洼)行受字【2012】第18号,彭公(禁)字【2012】第7号,彭公(草庙)字【2012】第3号,彭公(法)治字【2012】第01号,彭公(王洼)行受字【2012】第18号,彭公刑受字【2012】第387号,彭公刑不立字【2012】第1号,彭公刑立字【2012】第61号,彭公刑受字【2012】第398号;县司法局5案5卷:新人调【2012】字第21号,白人调【2012】字第10号,红人调【2012】字第03号,古人调【2012】字第21号,草人调【2012】字第27号。评查的案件由评查组按上述评查任务数在政法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样产生。
四、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在抽查的30件案件中,重点评查三种类型:一是区、市交办批办的案件;二是自侦案件;三是在执法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特别是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2/9精品文档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判处缓刑的案件;执行超期、久拖不决的案件;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等。对以上案件,重点围绕办案程序、证据收集运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评查。找出问题的症结,确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五、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总体上政法各部门都比较重视。从评查的30件案件看,检察院、司法局、法院案件质量较高,所办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法律程序规范、处理结果正确、法律文书比较规范。具体案件中的共性问题归纳如下:
1、检察院:存在问题主要在办案程序方面,一是个别涂改处未盖校对章,有错别字现象;二是个别法律文书上办案人员未签名、审批手续不规范;三要注意卷宗封面与卷宗内容结案时间要相符,不必要的疏忽在案卷中不应该出现。
、司法局:存在问题主要在办案程序方面,一是个别案卷中证明人材料收集、调查参加人、当事人以及收款收据中存在未签名或签名不全;二是个别案卷中调解通知书未送达当事人,有的缺少告知笔录和送达回证。
、法院:办案程序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应签名的未签名或签名是打印的、代笔的;二是个别案卷中出现提押执行法警一人签名或无提押人亲笔签
3/9精品文档名,提押送押时间填写不全;三是个别案卷中《取保候审决定书》经办人未签名,取保期限存在法定时限质疑;四是信息表中存在填写不规范问题。证据收集运用方面存在个别案卷中接收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接收人员签名。、公安局:一是法律文书方面存在装订不规范的问题。从政法委发文通知案卷评查到正式开始评查,重视不够,仓促应付,所评案卷基本上都未结案。有的案卷虽已结案,但案卷中还存在夹页,有的案卷封面未按规定要求装订;二是办案程序方面用语不规范,卷与卷封面不统一,填写不规范,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未签名,涂改处未按当事人手印,询问笔录中个别地方出现错别字和不应该出现的瑕疵。三是个别案卷中证据收集不全,记录不完整。六、存在问题的整改与建议
这次评查的30份案件评查表已全部随案退回政法各部门,详细评查结论见《彭阳县委政法委案件评查表》。
如何整改,要求政法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具体办案人员认真对待,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要把这次全县政法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当作一次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整改提高案件质量的机会,提升执法监督活动水平的机会,切切实实、认认真真加以整改。要求政法部门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具体办案部门反馈沟通,责任到人,办案单位要迅速整改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查究。要将
4/9精品文档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记入办案人员和办案单位的执法档案,作为政法机关办案部门及其办案干警业绩考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七、表彰奖励本次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经过评查组认真细致的评查,将在30案38卷中评出案卷质量相对较高、瑕疵和问题明显较少、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的6个卷作为优秀卷予以表彰奖励。分别是:检察院的(2012)彭检刑反贪侦终字第1号,承办人:韩东;(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2号,承办人:赵蕾。司法局的新人调【2012】字第21号,承办人:剡进宏;白人调【2012】字第10号,承办人:兰金昌。法院的(2012)彭法执字第95号,承办人:赵憧未;(2012)彭刑初字第6号,承办人:海文。公安局的彭公(禁)字【2012】第9号,承办人:王勇;彭公刑字【2012】第206号,承办人:韩尚。案卷评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质监局印发的《石嘴山市质监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平罗
县质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此次案卷评查通报内容,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对照通报中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案卷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局办
5/9精品文档案水平和案卷质量。现将平罗县质监局此次案卷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共性问题整改情况1、非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执法文书上签字平罗县质监局在编人员共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只有6人,6名执法人员均在不同的岗位,一身兼多职,从而出现有时执法检查和笔录记录均由非执法人员进行的情况。针对此次提出的这一问题,我局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做出了明确要求,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非执法人员坚决不能在执法文书上签字,实属紧急,可在见证人员一列签名。同时,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对我局在编未取得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尽快取得执法证件,解决我局执法人员紧缺的问题。、证据在收集时未使用规范的取证单,书证未经提供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或签名,未注明出处。以上问题是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执法人员没有对新版法律文书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故对规范的取证手法还不知晓,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办案人员已对照新版法律文书,将需要运用证据取证单并对证据盖章的案卷重新进行了整理(并到当事人处加盖印章,填写取6/9
精品文档证单),规范了法律文书。、送达回证无单位印章。执法人员对最新版文书规定掌握不深,上半年办理的案件中均没有在送达回证上加盖单位印章,案卷评查后,我局办案人员立即将案卷中的所有送达回证交由办公室加盖了单位印章,并在近期办理的4起案件中加以规范运用,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有错别字,当事人签字处、涂改处未经手印确认,当事人意见处仅有签名未签署意见。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办案人员已将有错别字的案卷重新制作,同时我局要求办案人员在案卷制作完成后,再次认真校对每份案卷,校对完成后交由分管领导再次校对,保证文书运用正确,文字书写正确。对于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按手印情况,我局已将未按手印、未签署意见的案卷再次交由当事人进行按压并签署意见,在以后的执法检查中,我局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办案,杜绝懒惰心理和畏难情绪。、告知书中听证条件未按照规定数额予以告知。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已将所有告知书数额予以改正,并在近期办理的4起案件中加以规范运用,统一按照宁夏本地区行政处罚听证规定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20000元以上,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7/9精品文档、案卷保管期限混乱。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法政法案卷管理制度》,对各类案卷的保管期限进行了学习,并予以记录,便于案卷制作中运用准确,避免错误发生。
二、具体问题1、平罗县三峰木器厂生产的胶合板伪造产品产地、冒用认证标志案中,采取查封措施时,缺少《采取行政措施审批表》。因办案人员对各类文书运用不熟悉,没有掌握所有文书运用的程序规定,习惯性只下达封存决定书,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已将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案卷进行了整理,添加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在今后的办案和案卷制作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不遗漏任何文书的适用,保证案卷质量。、对于抽检检验判定违法行为的案件一律按照一般程序的情况,我局业务科执法人员已及时根据文书使用要求检验报告全部使用《检验结果告知书》,依法履行检验结果送达告知程序,并已将涉及到此类问题的4家企业在抽检中不合格检验报告进行书面告知,执法人员对宁夏成玉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平罗县正果食品有限公司、宁夏日月新米业有限公司等4本案卷重新整理,补全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告知书,今后将按照一般程序处理处理此类案件。8/9精品文档、针对宁夏粳穗米业有限公司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案存在问题,执法文书中当事人已全部签字,现场检查笔录全部使用电脑打印,我局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方便执法人员办案。、针对平罗县正果食品有限公司案,我局执法人员现已将案审会改变的原行政处罚决定再次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补齐,重新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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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四、评查结果的运用
首先,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其次,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
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篇七: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精品文章《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某地政法委:根据某地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要求,某地中院于xx年10月11日下发了《某地法院案件评查整改阶段实施方案》,要求本院各部门、本市各基层法院作好案件整改工作,纠正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提高细节意识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使两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公平、公正、高质、高效的理念,充分认识要做到公平、公正、高质、高效地办好案件,必须认认真真,严谨细致地做好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细节决定案件的质量,影响司法形象,体现法官修养,只有不断增加细节意识,认真检查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才能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二、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落实“管理机制创新年”各项举措,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和完善法院系统案件质量监督制度的长效机制,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建立起审判管理、文书签发、审委会议事规则、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案件评查、案件分析和通报等制度,使案件审理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进一步明确了审委会、院长、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三、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加强服务意识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审判人员的群众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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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群众路线,加强服务意识,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对50件涉诉信访案件逐件进行了剖析,得出的结论是绝大部分案件处理没有错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导致当事人申诉信访的主要原因,一是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释法明理工作欠缺,当事人对法律理解错误;二是生效判决书得不到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难以实现;三是当事人的诉求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四是个别申诉信访人员怀有个人非法目的。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我院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实行“包案单位、包案领导、包案主办人”负责制,对申诉信访人员开展下访回访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引导申诉信访人按正常的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通过社会救济,司法救济等形式解决一部分申诉信访人员的实际困难,等等。通过走群众路线,绝大部分申诉信访人员与法院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涉诉信访问题已基本化解。
四、着力提高干警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一是要加强法官和书记员的日常培训管理。紧密结合岗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增强学习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引导法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对法官队伍提出的更高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官职业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庭审技能和裁判文书制作技能的岗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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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审判工作再忙,也要抽出一部分时间来学习法律和司法解释,以提升审判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对工作岗位变动的法官、新任法官及新录用的公务员,除了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外,应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书记员的培训和管理。书记员应本着认真工作的态度,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包括案卷当事人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庭审笔录、卷宗封底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其次书记员要提高业务素质,熟悉各种诉讼程序要求,明确各类笔录记录要求以及哪些法律文书应向当事人送达等问题,确保案件程序无误。
五、加强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以阳光司法工作开展为契机,在立案窗口、庭审活动、申请执行、评估拍卖、审判管理等重要环节上依法公开,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审判监督是法院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切实纠正错案,服判息讼的重要途径。同时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通过案件评查,发现了一些在平时办案中存在的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整改效果。只要及时整改,加强学习,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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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真正建立起审判、管理、监督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大法官、书记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六、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应用,实现精细化管理一些法院没有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虽然安装了审判管理新系统并且完成了培训工作,却还没有投入使用;部分干警也因认为使用新系统增加工作量,而存在抵触情绪,严重影响了审判管理新系统作用的发挥。当前最为关键和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在推进审判管理新系统的应用上下功夫,实现审判管理规范化、案件评查网络化、绩效数据生成自动化。为此,本院审管办与司法行政管理科已联合下发《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正式启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锐新审判系统)的紧急通知》(某中法„xx‟164号)要求各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新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将其作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性、首要性工作认真抓好。要组织开展好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督促案件信息的及时录入,经常开展检查工作,促进系统的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使用系统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严重不负责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七、坚持联动司法,不断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自xx年以来,已与检察院建立民行抗诉案件的联调机制,并确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制度。xx年起,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程序运作、法律适用,协作调解等问题进行交流,在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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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调解上取得长足进步。实践证明,通过与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行业主管机构建立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能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把大量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八、问题案件的整改(一)案件实体处理方面。(xx)某民终字第1227号,造成信访的原因是判决书说理不强,社会效果也不好,该案的剖析报告分析不够细,剖析报告分析原因没有从信访的角度回答。从当事人看,主要是赔偿不到位,让司机赔偿,也让车主赔,赔偿还是没有到位,但没有让飞龙公司赔,可能是该地以前的做法不同。为何不让飞龙公司承担,判决书没有回答。该案经本院立案二庭进行了再审审查,并报院长提交本院审委会讨论,审委会认为本案能赔偿的最大数额为2.9万元,目前已执行完毕,不宜再审;但如果彭本莲发生后续赔偿费用,承担主体发生变化,不能执行时,本院将重新考虑再审。(xx)某刑终字第111号案件,高院评查组认为,该案判决认定三人共同犯罪却不分主从犯,只适用有关共同犯罪的条文,没有适用关于主犯的条文。该案已交由具体负责业务庭,由主办人作出整改意见,并提交该业务庭进行讨论,深化认识,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xx)刑立终字第4号案件,自诉人认为被告人盗伐其林木而向法院起诉,属于公诉案件,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但裁定驳回起诉。该案交立案一庭讨论,该庭认为该案法律适用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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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见解。(二)审判程序方面。一是开庭审理方面的问题。(xx)刑上裁
字第77号未开庭也未问话就迳行判决,社会效果不好。(xx)某刑终字第134号案件,上诉人主张无罪,二审也不开庭审理,当事人不服,社会效果不好。此次评查,高院复查组就未开庭审理的问题把我院自查的6件优秀案件降为良好,目的也是为了引起对此问题的重视。因此,要充分保障当事人对二审程序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二审开庭率,促进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xx)某刑终字第129号案件,审理期限长达1年6个月,超过审限,但延长审限的审批材料反映只有7个月。该案由主办人补充案件交审委会讨论及请示高院的相关材料。
(三)未提交审委会讨论的问题。(xx)某民再字第17号,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合议庭意见不一致,应该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该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制度不完善,结合今年“管理机制创新年”活动,经征求本院各部门、本市各基层法院意见,并报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通过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已实施,今后将依照制度办事,有效防止该提交审委会而不提交的问题。
(四)评查认定的不合格案件此次评查,经评查委员会讨论,认定不合格案件为。(xx)454号民事案件。该案一审认为主体不合格,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中院评查组认为这个案件的事实也没有查清楚,主体没有错,应该是遗漏诉讼主体,应驳回起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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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第六条:错列诉讼主体的,定为不合格案件。某县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了重点整改,具体做法如下:
(一)先由主办人对案件出现错误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写出了书面认识材料,认为该案处理错误的原因是业务能力不强,要加强对业务的学习;
(二)由所在业务庭对错案进行讨论,分析其原因,并且对案件的合议及文书的签发进行认真复查,每个合议庭成员表示今后都对案件深入了解,不走过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评议,以确保案件处理正确和质量;
(三)该院审管办将(xx)454号案件向该院审委会提出书面意见,认为本案应提起再审,以确保案件的正确处理。该院审委会经讨论后认为,本案判决已生效,且当事人未提起上诉,评查后主办庭及主办人积极做好本案当事人的工作,已案结事了,当事人并未因本案涉诉信访。因此,暂定不宜再审,必要时再启动再审程序;
(四)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对该案的主办人及合议庭成员按照本院xx年《关于错案责任经济处罚的暂行规定》处罚,并取消本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五)针对这次评查后本院出现的问题,该院决定重新制定法律文书签发制度,决定由各主管副院长负责各业务庭的判决书签发,以确保案件质量。
第二篇: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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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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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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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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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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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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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四、评查结果的运用首先,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其次,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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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篇:案件评查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就x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按照省、市《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统一安排布署,结合xx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我xx集中时间于xx日,根据劳动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一、基本情况根据文件要求,我局针对xx年度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xx件,办结xx件,结案率达xx。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xx件;社会保险类案件xx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件xx件;其他类型案件xx件。工资支付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xx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xx元,维护了xx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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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xx严格按照xx劳社函xx号文件《xx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整个案件自查自评工作中,我们主要自查了基础标准部分:举报-1-
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真实有效,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适用法律条例是否准确,案件归档是否标准等。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我局严格遵照标准进行自评,在案件处理上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行使职权,被监察主体认定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填写法律文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符合案卷评查标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主动监察,并结合专项检查,年度自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后及时派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以协商调解为主,巧用办法,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达到双满意,不落后遗症,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使矛盾不发生或少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不激化矛盾,极大的稳定了本地的良好环境,推进了经济的有序发展。四是特别在法律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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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熟悉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一旦发生纠纷,一经调查了解,指出问题所在,对照法律条文,能够便民高效的处理
案件。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及人大、政协议案、上级交办的案件中,受理及时,答复、回复及时,办理及时,不拖不推,适用法律准确,工作效率高。五是在处理突发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办,集体协商原则,及时、高效、便民、果断的处理案件。办结的xx件案件,自查自评全部达到xx以上等次。
三、存在问题在这次的案件质量评查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表现为劳动者在进行举报、投诉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只能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很难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制作职工工资表、没有给职工写过工资拖欠欠条等,这就为认定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强。并且因财力有限,办案无成本,我们一直在交通和调查取证设备等硬件设施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执法监察手段上难以奏效,影响着工作效率。四、整改措施针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xx将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做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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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效能。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公信执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能力。为xx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xxxx第四篇: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法院一、案件评查基本情况201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18.84%;民事案件10411件,占72.34%;行政案件867件,占6.02%;执行案件382件,占2.65%;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05%;其它案件13件,占0.09%。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20.13%;民事案件2745件,占67.71%;行政案件439件,占10.83%;执行案件45件,占1.11%;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17%;其它案件2件,占0.05%。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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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3.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报告,或审理报告过于简单,或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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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处理意见部分写的是对他案的处理意见,部分案件审理报告无主办人亲笔签名;4.有些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有的审委会讨论笔录中,参加讨论的某些审委委员没有签名;5.少数案件无超审限延期审批手续;6.有些法院送达回证样式有几个版本,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调解结案的个别案件调解书只送达给义务方和权利人而没有送达其余当事人;7.部分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不高,个别二审案件既不开庭审理,也不询问当事人;8.部分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未依法先期公告或无公告底稿存卷;9.少数案件在庭审中未归纳争议焦点;10.有些二审案件庭审中没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查实,未经过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进入法庭辩论;11.有些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无调解笔录;12.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13.部分案件实体处理不当。
(三)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3.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4.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5.有些案件适用法律不完整,引用法条不规范,滥用省略号;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7.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不统一,不规范;8.有些裁判文书的签发稿格式不规范,没有区分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没有标明签发时间,签发稿的第一页与裁判文书脱页,个别案件裁判文书的签发主体错误;9.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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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裁判文书用章不规范,印章模糊不清。(四)卷宗装订、归档问题。1.装订不整齐、不美观、不牢固,材料装订顺序颠倒、混乱;2.有
些法院的案件卷宗目录项目内容不统一;3.有些案件卷宗内证据材料不全,没有注明证据由谁提供,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4.一些合并审理的系列案件,案件材料只装订到其中一个案件卷宗内,没有复印装订到其他案件;5.少装、漏装案件材料,如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没有附卷;
6、案件卷宗封面仍是手工填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7、一些基层法院的案件大部分不分正副卷,即使是普通程序审理也不分正副卷。三、提高案件质量的对策一是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件质量第一意识。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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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行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根据各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审判信息录入规则》,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全面推广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实现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等5个关键节点实行控制监督,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信息录入工作做得较好的法院可通过规定电子档案材料齐全作为结案的必备条件,来促使法官自觉积极填录案件信息,以此确保信息录入的客观真实全面。
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没有语法错误、针对性强、阐释法律深刻,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文书制作要求;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
五是注重结果的利用和转化,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全区各级法院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到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加大对质量评查结果利用的转化。对于在评查中发现有较严重问题的案件(如不合格案件),要组织资深法官进行会诊,把准问题关键,制定具体解决方案,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注重审判质量提升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根据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同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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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以此促进部门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六是落实责任查究。对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错案、瑕疵案以及原审判人员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倒查责任领导和法官的责任,对确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但责任查究不到位、不及时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七是评查结果要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要将案件的评查结果计入法官的执法档案,作为业绩考评和年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办案质量不高、出现错案、瑕疵案等问题案件的法官要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对所办案件多次引发当事人上访、闹访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法官,要调离审判岗位进行培训,待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安排上岗。
第五篇:案件评查情况报告案件评查情况报告本院根据湘高法(xx)52号《xx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的实施方案》及中院和市区政法委下发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决定抽查本院涉访涉诉案件65件。本院党组非常重视,xx年7月份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党、院务会,并成立了“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院长王小长任组长,主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李晓华、纪检组长黄山平为副组长,由各业务庭、局、队、办公室、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审监庭(审管办)负责人担任主任,于xx年8月3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明确了被评查案件的范围、数量、任务及目标。评查的依据仍然依湘高法(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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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评查规则》进行评分,并结合每一件信诉涉访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走访当事人、律师、企业征求意见,做好息诉工作。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一、实施情况如下:1、从历年来立案台帐中查找本院信诉涉访案件个体数量,抽查重点未息诉和已息诉的案件,由立案庭报审管办上访案件26件。(中院要求从xx年开始),抽查历年来涉诉案件39件,做到了立监有机结合。2、评查方案先由各业务庭、局初查,院审管办复查,采取不护短实事求是的方法。依据湘高法《评查规则》逐案进行评查,毫不留情该扣分的必须扣分,做到一案一表,认真查找问题,制作了汇总表。3、共评查涉诉上访,市中院、市、区人大、内司委、省、京共计26件,其中邵瑞、华尧才二案未息诉外,已全部息诉并得到合理的处理。例如:特别是在处理xx年94号刘忠诚上访案,院党组开会决定由段副院长带领3名干警立即赴广州及时解决该案实体难题,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的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上访旧案24件已全部息诉。4、对涉诉的39件,其中周治兰案继续上诉,在目前,廖缓案申诉,罗湘林、刘红梅、刘华勉、汤诺案正在审理之中,执行局3件共9案外,30件已息诉。5、为了挽回民调排名落后局面,借助“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东风,取得了群众的信用和支持,本院正在组织走访辖区的45个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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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及居委会,松木乡、角山乡部分干部群众225人/次,并向辖区内的群众发出一份公开信,组织座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吸收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49人/次)座谈会,干群反映情况良好,群众基本满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6、对11件重点涉访诉案件正在抓紧处理和审理落实之中,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力争早日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提高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1、自查自纠力度不够,还不能做到每个案件心中有数。2、对息诉息访案件没有完全做到回访,可能造成上访案件死灰复燃。3、对仍处在上访的案件工作力度不够,还须加强。三、下步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石鼓区政法委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和院党组讨论决定的既定方针,从每一件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进行有步骤、全方位、高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审管办集中评查,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做到不护短,促司法公正,遏制涉法涉诉信访新案的产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65件个案评查得分汇总表。xx年3月16日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八: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司法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总结3篇司法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总结第1篇近年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办案质量,认真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评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评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根据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参与案件的质量评查。同时根据区委政法委的要求,对案件评查活动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根据每一年的具体情况,认真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奠定基础。二、全面评查,突出重点根据具体情况,案件评查人员在普遍查看的基础上做到重点抽查,近年来我局报送区委政法委进行评查的案件就达15件,真正做到让上级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及时纠正自身的不足。通过案件评查活动我们认识到,案卷作为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位办案人员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要害,有效提高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提高效率此次全面性的案卷质量评查主要包含近年来办理的人民调解案卷、法律援助案卷以及公正案卷。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案卷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做到
全面客观评查、重点抽查,将近年来抽查的民事、刑事、公正案卷认真总结,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各种案件的办理质量,认真规范办案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以往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对案件评查,我局认真坚持统一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通过对案件的质量评查,各种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使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例如曾凡远案件,由于人身受到损害,在多次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经过法律援助人员不辞辛苦的努力,几次奔波到浙江,最终使受害人取得了赔偿,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办理各种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依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往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总结近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
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都有所提高。
司法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总结第2篇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20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20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案件评查范围为20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
篇九: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word可编辑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
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发布:admin202*年12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新疆维吾尔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司法工作条列》和区人大常委会202*年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落实“两制”在我区的推进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区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督促和支持公安机关的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评查组,对区公安分局202*年至202*年上半年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组首先听取了区公安分局自查自评的情况汇报,然后查阅了案卷材料和各类案件登记、统计报表资料,还召开了由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两个街道办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对区公安分局办案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评查组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了基本的意见。一、202*年以来执法基本情况区公安分局在厂区党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公正执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为厂区的石化大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202*年,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两制”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建立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评议考核制度。为“两制”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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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02起,查处行政违法人员151人,其中治安拘留46人,罚款102人,警告1人,警告并处罚款两人。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刑事立案347起,破案249起,刑事拘留87人,报捕59人,批捕56人,不捕3人。移送审查起诉63人,其中1起案件退补后,因犯罪嫌疑人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撤销案件。202*年上半年受理行政案件341起,查处行政违法人员196人,其中治安拘留49人,罚款124人,警告12人,做其它处理11人。无行政复议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223起,破案141起,刑事拘留65人,取保候审16人,报捕56人,批捕53人,不捕3人,移送审查起诉60人,检察机关作不起诉2案3人,退补后撤销案件一案一人。所办案件质量总体是好的,办案部门能够坚持“两个基本”,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充分发挥公安职能,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此次案件评查,范围广、数量大、时间短,评查组成员本着督促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的目的,为使评查工作能对区公安分局的工作有所帮助,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常委会安排的本次工作,现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综述如下:
1、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忽视发案现场的取证工作。在评查工作中,有少数案件存在出警后没有做现场勘查、现场询问的情况,造成事后无法弥补,致使案件的最终处理出现反复。如:彭新彦盗窃案,涉案数额高达37万余元,竟没有对现场进行勘查,造成存疑不起诉的后果;刘玉堂伤害案,出警后忽视现场取证,直到被害人死亡之后才重视起来,发生工作延误。2、业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有些办案人员对于《刑法》、《刑诉法》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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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内容,了解不深,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做的不够。有些案件在《权力义务须知》送达嫌疑人后,对于其聘请律师的请求没有代为转达亲属;鉴定机关所做的鉴定结论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做详细解释;对于申请重新鉴定的,重视不够。个别案件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移送审查后造成改判。
3、个别干警工作不够认真。对于接报的案件不做登记,出警没有记录;行政案件有的案卷中没有反应处理结果;笔录中有两人谈话一人代签名,错字错页,遗漏签名等现象存在;当事人签名一栏竟加盖公安局长印章;案件办理意见阐述较简单。
4、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后根据有关规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于对案件管辖规定的有关理解不同,无法提起公诉,造成对于这部分案件只做简单的调查,就让当事人去自诉,法院审查后,往往因证据不足,又要求公安机关侦查,给当事人带来诉累,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5、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方面缺乏手段,打击不力。两法修改之后,原来由检察机关受理管辖的部分经济犯罪案件,变为由公安机关受理管辖。作为资金密集型的独山子大小企业,多年来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没有投入应有的力量进行查处,这不利于独山子的石化大发展形势,无法起到警示作用,这个局面应当改变。三、建议
1、区公安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办案质量和公正执法的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办案质量和公正执法是公安机关始终追求的目标。要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要程序与实体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依法办案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重,从而树立公安机关在社会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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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公安分局,应当结合本次评查工作,认真总结,对评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落实“两制”工作的具体安排。做好内部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工作,提高办案水平。结合办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要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要教育干警树立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的思想,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在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上提高干警的法律水平,把公安机关建设成为熟悉法律,精通业务,严格执法,公正廉明的执法队伍。
扩展阅读:案件评查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xxxxxx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按照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统一安排布署,结合xxxxxxx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我xx集中时间于xxxxxxx日,根据劳动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一、基本情况根据文件要求,我局针对xxxxxxxxx年度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xx件,办结xx件,结案率达xxx。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xx件;社会保险类案件xx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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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xx件;其他类型案件xx件。工资支付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xx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xxxxx元,维护了xxx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主要做法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xxxx严格按照xxx劳社函xxxx号文件《xxxxxxxx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整个案件自查自评工作中,我们主要自查了基础标准部分:举报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真实有效,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适用法律条例是否准确,案件归档是否标准等。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我局严格遵照标准进行自评,在案件处理上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行使职权,被监察主体认定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填写法律文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符合案卷评查标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主动监察,并结合专项检查,年度自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后及时派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以协商调解为主,巧用办法,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达到双满意,不落后遗症,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使矛盾不发生或少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不激化矛盾,极大的稳定了本地的良好环境,推进了经济的有序发展。四是特别在法律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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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善于学法,熟悉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一旦发生纠纷,一经
调查了解,指出问题所在,对照法律条文,能够便民高效的处理案件。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及人大、政协议案、上级交办的案件中,受理及时,答复、回复及时,办理及时,不拖不推,适用法律准确,工作效率高。五是在处理突发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办,集体协商原则,及时、高效、便民、果断的处理案件。办结的xxxx件案件,自查自评全部达到xxxxxx以上等次。
三、存在问题在这次的案件质量评查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表现为劳动者在进行举报、投诉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只能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很难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制作职工工资表、没有给职工写过工资拖欠欠条等,这就为认定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强。并且因财力有限,办案无成本,我们一直在交通和调查取证设备等硬件设施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执法监察手段上难以奏效,影响着工作效率。四、整改措施针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xxx将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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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效能。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公信执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能力。为xxxx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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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
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
重视,杜绝差错发生。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
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四、评查结果的运用首先,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其次,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篇十一: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自查报告(共7篇)第1篇:案件评查自查报告案件评查自查报告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评查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自查工作。现将开展案件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高度重视案件自查工作,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司法所、村委会、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评查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了一次彻底评查,就受理案件程序是否规范、办理案件是否合法、案件文书是否完整、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质量检查评查。(二)规范评查方式、落实评查标准1、端正工作态度,强调工作方法。在评查每件案件时,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严格评查标准,明确评查范围。在案件评查上,突出一个“严”字,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案卷质量标准执行,逐项对照。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3、严格人民调解文书和档案管理的规范完整。采取“一看、二改、三讲”的方式对调解文书种类、内容、语言进行查改,达到文书种类正确,内容完整,语言表达规范。档案管理专人、专室,装订规范严格保密,确保档案完整和规范。(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通过自查,大部分案件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特点:一是调解程序合法规范;二是取证程序合法,证据合法有效,材料确实充分;三是调解依据充分,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明确、解决方案合理;四是文字表述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生违法违规现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解文书用语表述不严谨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随意表述,卷名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案由名称、纠纷简要和协议内容等表述不规范,案件中当事人和纠纷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二是由于部分调解人员业务不够精通,文化程度较低,调解记录书写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调解成效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二)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案卷号,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二是书写不工整。个别调解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三是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协调。四是有些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2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有的案卷掉页散卷,有的案卷仅用复印文书入档。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解决和防范。三、今后加强的几项工作(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年都将组织一次案件评查,不断推进和完善规范人民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二)严格执行人民调解程序。结合案件评查的结果,围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认真规范调解案卷制作。案卷是人民调解机关依法实施调解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调解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人民调解组织的形象、法律的威信。(四)完善调解人员管理,加大调解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调解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社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第2篇: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
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篇十二:以案促改质量评查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四、评查结果的运用
首先,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其次,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
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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