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报告】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执法监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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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报告】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执法监察报告

2023-05-07 18:50:18 来源:网友投稿

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执法监察报告住建局按照县纪委的工作安排,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着重在责任落实上强化工作措施,以治理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核心,开展立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报告】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执法监察报告,供大家参考。

【住建报告】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执法监察报告



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

执法监察报告


住建局按照县纪委的工作安排,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着重在责任落实上强化工作措施,以治理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核心,开展立项监察,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县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全面治理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为了规范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明确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坚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定期督促检查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二是抓职责分解,明确执法责任。将法定的职权分解到各科室和执法组每一个工作岗位,对建设系统的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三是抓岗位学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

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组织重点力量,清查摸底违法违章建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制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三、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行为,强化重点项目动态监管,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建设工程招标协调组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全面监督。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招标管理办公室的执法监察资格,并改进了各项检查、处罚通知等文件格式,使得招标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证可依,并且对各项工程加强检查,严厉打击规避招标、挂靠、假招标现象,实行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相结合,保证了招标率和应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率达到了预定目标。

二是加大对规避招标的检查和查处力度,由造价审查中心与建工科一起进行执法检查,对规避招标的工程及时下发整改及停工等通知,从而保证监察到位。

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建筑法》和《招投标法》、加大了对乡镇的宣传力度,从而加强了对乡镇建筑活动的监管,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是继续在以国有资金和国有资金为主的项目中实行了工程量清单报价制。重新整理了新的评委材料,通过争取更多评委来充实我县专家评委库,以保证招标工作业务要求。

四、全面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全面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年初,专门成立了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实实在在的落实。

1、定期召开协调会,分析清欠工作形势,明确清欠工作职责,分解清欠工作目标,落实清欠工作任务。

2、建立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接待制度,建立专门绿色通道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举报投诉方案,对到访者按职责分工认真接待处理,不得相互推诿,避免了引起上访者的过激举动,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

3、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防范“新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对于资金不落实的、手续不全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招标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今后新建或续建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达到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比例,并建立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抽逃资金,同时还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否则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4、加强了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必须使用省建设厅、省工商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对工程款的确定、支付、调整、违约处理等条款,避免由于合同约定不清产生工程款纠纷,造成新的工程款拖欠。

5、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总造价2.5%做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款专用。如工程竣工后,不拖欠工人工资,该保障金如数退回,如拖欠则由该保障金支付。

五、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动态监管

专门成立了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重点项目督查办公室。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形成了“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住建局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该局承担的10个重点项目及承担的其他9个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并结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倒排,制定详细的年度施工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的节点。同时定期督察,督促任务落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周调度,月督查”工作制度,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由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重点项目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由20名重点项目联络员参加的重点项目督查推进会,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调度和部署,及时帮助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工程开工到竣工进行全过程、一站式督促指导,形成每个项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察,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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