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面,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区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情况,请予审议。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院坚持把涉诉信访化解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区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情况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区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情况报告
下面,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区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院坚持把涉诉信访化解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抓手,建立完善了市、区和本院三级信访接待机制和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变事后处理为源头预防、事中化解和判后释明。去年信访投诉下降75%以上,今年1—4月份下降32.6%、未发生一例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去年收到市、区委以及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批办、转办或交办的信访案件113件,除9件依法作终结结案处理外,其余均得到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共收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市领导交办1件、市信访局交办1件、市中院信访部门转办13件、区领导交办7件、区人大批办1件、区委政法委转办8件,31件中除4件正在办理之中、其余均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报告批办领导或相关部门。
二、产生原因及不利影响
我区虽位于主城区,但是“二元经济”结构明显,我院司法辖区横跨XX经济开发区、XX新区、XX工业园区、XX区以及市直部门,各类矛盾纠纷类型复杂、协调处理难度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量长期以来一直居高不下。
一是从形成原因来看,一些信访是特定历史时期遗留的矛盾纠纷。一些信访案件长期无法解决,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中政策调整、经济转型、利益分配等深层矛盾。如李德宝信访一案,李德宝因违建被拆除后,长期进京信访,多次协调仍没有解决基本居住问题,李德宝至今未能息访。
二是从化解难度来看,一些信访案件单靠法院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一些信访老案都经过市、区信访部门或者市、区领导多次会办。如胡关民在拆迁期限内领取了每平方750元左右补偿款。但是两个月之后,因政策调整后签订协议的住户补偿均价为1500元,胡关民等人提起诉讼未得到支持后一直信访,虽然区领导多次会办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从判决权威来看,法院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还没有达到“一裁终局”结果。法院虽然扮演着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道关口”角色,但现实中法院调解和判决有时候并不具有“一裁终局”结果,一些当事人置法院生效判决于不顾用信访来进行抵制,对法院权威和司法公信带来严重挑战。
四是从促成因素来看,多种复杂因素最终促成一些当事人走上信访道路。实事求是地说,真正因法官徇私枉法和实体判决错误而产生信访很少,大部分信访当事人是出于对法律模糊认识、法官释明不到位、案件存在某些瑕疵、法官言行举止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信访。这与近几年来一批年青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不强、调解技巧不高、程序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现象有关。
五是从信访后果来看,即使是无理信访也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后果。在当前信访形势下,即使是无理信访也不会对信访当事人产生任何不利后果,有的明知理亏也抱着试试看的侥幸心理,有的明知道通过正常渠道不可能得到支持,故意把信访当作“最后争取一下”的手段,
对法院产生的不利影响:一是牵扯了法院、法官的时间和精力。无论地方党委、政府,还是法院都十分注重对信访的督办和考核,出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承办法官要撰写信访报告、反复进行释明、参与信访化解等,占用和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二是对法官产生一定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很多法官对可能引发信访的案件都会存在畏难情绪,经常“夜不能寐、吃喝不香”,甚至还要承担一些无谓指责和批评。三是降低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一些信访当事人经常采取比较极端的信访方式,如打横幅、喊小喇叭、甚至辱骂法官等,还有一些信访人在网上发表夸大之词、片面之词对法官进行攻击,引起不明真相网民一边倒的跟帖和抨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形象和法官个人声誉。
三、我院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我院在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策、集中会办基础上,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个根本,努力搭建当事人与法院和法官之间的沟通平台,积极倡导以当事人看得见的形式、感受得到的公正化解矛盾纠纷,并坚持以解决当事人实实在在的诉求为主,不推诿、不扯皮,彻底化解了一批如刘书明、朱加胜等遗留多年的信访老案。
一是狠抓案件质量。突出案件质量这个根本,确保每一件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合法、规范高效,杜绝承办法官言行不规范、释法不到位、办案不廉洁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投诉,实行承办法官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2013年全院发改案件仅6件,摆脱了多年落后状况,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处于全市最好位次。去年我院执行局在全市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和执行会战两项活动中,取得了集体和个人“双第一”的好成绩。今年以来,院党组进一步突出了以案件“质量为主、数量为辅、信访兜底”的审判工作管理思路。今年1—4月,我院9项考核指标5项进入“优”区间、3项进入“良”区间。在今年全市涉民生执行清理活动中,截至目前我院已经清理145件、清理率达96.67%,位居全市第二。今年5月8日,我院专题研究通过了信访单项考核制度,只要出现信访分别按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50元、80元、100元、200元每人每件从考核奖中扣除部门全体人员绩效奖金,促使承办法官在办案中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和信访预防化解工作。
二是畅通沟通渠道。早在2012年4月,我院就率先把全院干警手机号码在《XX日报》上连续多期进行公布,并将所有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职务、分工、手机号码制作成靠牌摆放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纪检组、监察室还多次以陌生号码对干警电话接听情况进行督查。2013年上半年,把诉讼服务中心整合成立案大厅、审务约谈室、信访接待室和执行大厅“四合一”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开放式”透明办公。执行局每间办公室门上都张贴有干警照片、手机号码,实现了“门好进”、“人好找”、“事好办”。今年以来,加快了三级视频信访接待室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目前三级视频信访接待室和执行指挥中心已经完成硬件建设,正待全省统一联网测试。一旦投入使用,信访当事人可以实现省、市、区三级法院同步接访、同步处理。执行指挥中心将开通24小时接听电话,市、区两级法院可以统筹全市执行力量、共享执行信息,所有干警外出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可以通过查询系统进行查看,既达到了对执行干警规范约束,更有利于当事人对法院是否懈怠执行、消极执行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完善信访接待。为减少当事人到市、区委和上级法院进行信访投诉,专门安排一名副庭长全工作日接待来信来访。此外,所有院领导周一到周五的轮流信访接待,院领导轮流接访不仅及时化解了一大批信访投诉个案,更是通过接待发现工作中一些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有利于迅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同时,“一把手”院长还到区信访接待中心接访,执行局长每周二到市信访局接待中心接访,这些举措达到了现场答复、及时办理的效果。我院每月通报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进展情况,对未在期限内回复或办结的信访案件,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立案追究承办人责任。
四是推进诉访分离。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和上级法院要求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工作,属于“诉”的涉诉信访及时受理并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属于“访”的,积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告知其依法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或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解决。近期,我院已经组织群众代表、社区干部以及律师等依法对纪庆凡、陈光等一批信访案件公开举行听证。对于信访投诉案件,我院始终坚持“有错必纠”,只要发现错误绝不遮掩,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诉求不大、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信访案件,及时启动执行救助资金。去年以来,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5.6万元、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件。
五是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是我院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我院提出“三全四化”司法公开要求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每一位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理解、支持和信任法院工作。今年初,我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出台了《审判流程公开实施细则》,梳理出审判公开的10个流程节点,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公开的期限以及责任人作出明确、可操作性的规定。今年截至目前,全院文书上网725份、庭审直播9个,均位居全市前列。在人民陪审工作方面,2013年新增选人民陪审员67人、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109人,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达到了2:1的比例。今年1—4月份,全院案件人民陪审率达到99.31%。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矛盾纠纷仍然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和转化。
一是少数矛盾纠纷超出法院自身解决能力。尽管一些涉法涉诉信访表现为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满,实际上可能涉及到破产重组、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等一些深层矛盾,单靠法院单打独斗或简单联席会办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短期内还无法解决。我院1996年建院至今,历经数次区划调整、辖区面积和人口增多,但是干警编制数始终没有得到充足补充。我院连续多年法官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和全市第一。2013年收案12817件、比2012年增长了31.03%;今年截至到5月15日收案7814件、同比增长了33.7%,这种高增长的案件态势使法官长期处于疲惫状态。
三是社会综合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我院90%以上信访都集中在执行方面,引发当事人投诉和信访的主要是执行不到位。但是很多执行不到位是由于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或无法执行等客观情况造成的,如农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被害人民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权利人权利得不到保障必然会产生信访等过激言行。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信访化解工作思路,在内部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在外部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是塑造法院形象、提升法官能力和维护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我院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院长、庭长、承办法官三级工作责任制,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的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与区委、区政府做好汇报和协调工作,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信访救助资金制度,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不能到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民政救济、社会帮助的综合保障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进一步整合各种力量,主动与辖区派出所、民调组织建立常态化的“诉调对接”机制,做到阵地前移、重心下沉,力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努力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处置效果。
四是进一步狠抓队伍建设。继续按照“抓实用型基础能力建设、兼顾复合型人才培养、推进专家型法官成长”工作思路,加快干警司法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提升步伐。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消除司法不规范、司法不文明、司法不廉洁现象,建设一支人人规范守纪、个个约法三章、追求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的法官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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