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10篇)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河长制工作是国家治理江河的一项重大国策上到省市县下到乡镇村我镇河又是市县纪委重点包保对象希望各村充分认识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河长制工作是国家治理江河的一项重大国策上到省市县下到乡镇村我镇河又是市县纪委重点包保对象希望各村充分认识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借这次会议后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并召开群众大会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村干部个个有担子人人有压力形成全民参与高潮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标语宣传河道整治的成效和意义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真正了解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逐步形成共同关心河道整治建设生态
乡镇河湖长制排査整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两篇
乡镇河湖长制排査整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两篇篇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河湖长制工作“百日攻坚战”的会议精神,提升我镇河道内垃圾清理成效,推动我镇河湖“清四乱”工作、“一河一策”任务、入河排污口排査整治稳步推进,落实好我镇河湖长制各项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在“百日攻坚月”中,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河道内垃圾进行全线排查,彻底清除河道内历史积存和近期堆放的各类垃圾,全面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目标。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利用“百日攻坚战”的有利时机,对排查整治的排污口进行全面梳理并规范整治。
二、组织实施“百日攻坚战”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我镇要切实对镇区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党委、政府及河长要在10月10日前监督、督促落实完成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镇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我镇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各村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亏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工作要求“百日攻坚战”已纳入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表现,我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目前的有力时机解决各项工作的难处,集中力量,提高标准,决胜攻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镇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坚决打赢河湖治理百日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篇二**镇**河河长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加大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力度,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将推行河长制工作与“迎春行动”落到实处,结合**河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消除河岸、水面垃圾及各类污染物,控制超标排污,清除乱搭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把**河建设成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标杆河流。
二、治理目标1、水系通畅。疏浚河道,清除各类阻水障碍物,保障行水通畅。
2、河面清洁。河道内无水葫芦、水花生等影响生态的植物,无垃圾、漂浮物。
3、岸坡整洁。河道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挖、乱种乱垦,并植草栽树,水土保持良好。
4、水质提升。严格控制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源及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河道,消除黑臭污水,恢复河道生态,提升水体水质。
三、**河概况(一)**河基本情况**河**镇段分为**主干河和**支流河两类,主干河起源于****,流经**等村,全长34.8公里。支流有忤水河流经忤水关、东岳庙、鞍山、双河村,全长7公里;
**河流经**1村,全长12公里;**河流经**村,全长15公里。区域内总人口**人(不含镇区集镇其它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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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负面因素由于河流地形复杂,流经战线长,流域面积大,自然生态及人为因素影响负面情况多,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困难。经镇河长办调查统计及各村上报显示:
1、堤防及坡岸:除镇区**米河堤、岸线经小流域工程治理外,其它河流共有约**公里均未治理。
2、拦河坝:**处,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处。3、水库:流经河道水库**座,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4处。4、涉河交通建筑物:交通桥**座,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处。5、农业养殖污染养殖场**处。6、临河排污口**处。7、河道采砂**处。8、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种乱栽“五乱”严重。特别严重的是**主干河存在乱开菜园、乱围厕所、乱栽树木现象普遍存在。四、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一)成立专班,明确责任。按照市、县河长制文件安排,**河市级河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县级河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镇级河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支流明末冲河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书记、主任担任,各河段分村设立了河道管护员,并以殷办发[2017]27号2文件,中共**镇委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专班,明确了责任,落实了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成员职务任务。(二)制订措施方案,明确阶段任务。自2017年7月20日县召开的河长制会后,我镇按照县级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制定了**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清单和措施方案。一是宣传发动,不走过场。于2017年7月27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安排布署推行河长责任落实情况,于8月7日召开了全镇各村及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了各河流河长,8月21日,分河段召开会议,安排布署各河段清查登记及负面清单排查情况,并针对各河段实际制定措施、方案和完成目标任务清单分发各河长,通过会议宣传、组织发动,让干部群众更多的了解政策,参与行动。二是把握节点,渐序推进。按照县级时间节点阶段安排及我镇工作任务清单要求,于2017年7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了镇村及各单位会议,以镇政府文件拟定了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成员名单。于8月上旬至下旬完成了第二阶段任务,确定了全镇河道名录,完成了镇级河长制责任表、河流信息表、50平方公里以上及以下的15条河流清查登记工作,确定了全镇各河段及分河段河长、管护员,并完成15条河流各河段负面清单问题排查。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完成了第三阶段各河段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及各河长责任牌定制3和立牌公示工作。于11月上旬组织实施开展河道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污染、河道违建、安全隐患及非法采砂整治,目前,已整治清理**河翻板闸至老桥头安全隐患、卫生环境污染10万m。三是落实方案,完善编制。制定完善**河各河段治理方案和《**镇**河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五、下一步工作任务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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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河长制工作是国家治理江河的一项重大国策,上到省、市、县,下到乡镇、村,我镇**河又是市、县纪委重点包保对象,希望各村充分认识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借这次会议后,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并召开群众大会,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村干部个个有担子,人人有压力,形成全民参与高潮,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标语宣传河道整治的成效和意义,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真正了解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逐步形成共同关心河道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一是重点治理在河道内乱开乱挖、乱种乱建、在河道内开荒种菜、栽树、建厕所、香菇池侵占河道行为。二是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侵占岸线行为。三是重点治理卫生污染源养猪场、排污口,杜绝乱排乱放行为。四是重点整治在河道内乱采乱挖,打击非法采砂及围垦42河道行为。五是建立河长定期巡河制度,村级河长每周一次,镇级河长每月一次,做到巡察有记录,对巡河查出存在的问题要有档案、有图片,重大问题随时上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格杜绝前面治理后面反弹现象发生。3、部门联动,资金统筹。在河道治理方面,镇政府将采取包村部门联动配合和治理经费统筹机制,即政府补助与村级、包村部门自筹相结合,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奖勤罚懒。4、2018年工作任务2018年**河**段管理和保护必须完成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规范控制生活污水排放;
二是完成**河**段河道的清洁工作,建立卫生清洁工作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把“迎春行动”的各项工作做细落实完成到位;
三是整顿规范**河**段污染范围内的养殖场,做好严厉打击投肥养鱼、乱捕乱捞等行为的工作。
(1)污染源治理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监测制度,防止污染源向河转移,重点清理拆除涉河范围的养猪厂(**养殖场、**养殖场)由环保、畜牧部门及所在村负责,此项工作的拆除治理工作,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并负责整改到位。
(2)白色垃圾治理全面清理河岸、河道白色垃圾,障碍物、漂浮物,保持5水清河畅。具体位置**河**村河段,此项工作的清理工作具体由城建、环保、水利、公安、林业、国土及流域所在村负责,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3)河道、岸线治理依法划定河道、堤防禁脚安全保护区和岸线保护区,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开乱挖侵占河道、岸线行为,重点清理拆除在河道、堤岸的违建房屋、厕所、香菇棚、香菇池、树木、菜园及其它建筑物。具体位置**河段**村河段,此项工作的清理工作具体由农办、环保、城建、水利、公安、林业、国土、交通、农技及流域所在村负责,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各村要迅速开展行动,河长要亲临一线,摸清底子,了解河情,对照目标,明确任务,做到早部署、早安排。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对各村派驻督查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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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每日行动落实情况。六、加强领导,强化问责为加强对此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调动各方面的
力量,组织农办、水利、城建、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参与,统一行动,全面开展**河道打违治理整顿。结合《省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命令》,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提档升级,进一步促进人水和谐共生,贯彻落实好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六进”实施方案》,我镇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以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协调群众参与相结合,着力推进“清河行动”常态化,碧水蓝天永久化。
6为务求实效,严肃问责机制,镇政府按照镇级河长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对所辖河段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包保责任。对重大问题,镇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协作,加大督办力度,对部分“强硬户”、“钉子户”将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顽固户”要以河长令形式下发督办整改令,强制拆除,限期整改。镇政府将根据各村行动落实情况,制定奖补措施,纳入政绩考核。对行动不力、整治不到位、遇事相互推诿,造成行动迟后的,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影响工作进展和行动的责任人和当事人,力争高效打赢河道“治违”及河道治理工作漂亮仗。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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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河湖事务行政综合执法实施办法(试行)
为快速、有效制止和查处河湖涉水事务违法行为,规范河湖涉水事务行政综合执法程序,明确各方职责。按照《XX镇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日常巡查监管及行政综合执法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河湖涉水事务行政综合执法是指公安、环保、水务、经科、农林、国土、住建、城管、交通、卫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河湖涉水违法事件开展的联合执法活动。
第二条应当组织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的情形。(一)涉及界河的;(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均有执法权限的;(三)涉及跨行业执法的;(四)涉及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突发事件执法的;(五)涉及特定区域或领域的违法行为须进行专项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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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的事项。第三条根据执法内容,承担行业管理责任的主管部门或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的部门为牵头单位,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为配合单位。已成立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乡由行政综合执法机关按有关规定执行。(一)破坏饮用水水源、河湖水体污染、向水域超标排放污废水的,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且拒不整改到位的,由经济办牵头负责。(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且拒不整改到位的,由村镇办牵头负责。(四)畜禽(水产)养殖场(户)污废处理设施不达标且拒不整改到位的,由畜牧部门牵头负责。(五)破坏水域岸线、向河道内乱倒垃圾的、设置阻碍防洪安全建筑物的,由水务部门牵头负责。(六)破坏水生态的,由农林部门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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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矿山开采环保、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由国土部门牵头负责。
(八)影响涉河桥梁安全的,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九)医疗废(污)物未按规定处置的,由卫计部门牵头负责。(十)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牵头单位的,可提请河长或河长制办公室予以协调,明确牵头单位。第四条牵头单位应当主动依法履行职责,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组织召开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统一发布行政综合执法信息。配合单位根据职责划分和执法需要,由牵头单位负责通知和召集。配合单位应当服从牵头单位安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履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五条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明确河湖事务行政综合执法的负责人和具体业务牵头办理机构,并将相关人员信息报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后供各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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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河湖事务行政综合执法活动根据需要由牵头部门及时组织开展。
第七条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时,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并严格履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规定的程序。
第八条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涉及多个违法行为的,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同一违法行为,涉及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管辖权限的,由牵头单位协调,明确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
第九条行政综合执法中涉及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等事项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外,应当聘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行政综合执法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等,由执行处罚的行政机关按规定渠道全额上缴财政,罚没物品由执行行政处罚机关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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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参加行政综合执法的人员在行政综合执法中执行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由派出该行政执法人员的部门承担。
行政综合执法中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面,可查询、可溯源。
第十三条目标督查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列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问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XX镇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问责清单》和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逗硬奖惩。
第十五条各村、各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XX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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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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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木引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木引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木引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通过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8%以上;乡镇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以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充满达到80%以上。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落实空间管控,构建武陵溪、交溪流域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武陵溪、交溪流域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到2022年,全镇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现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56%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武陵溪、交溪流域和重点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有效遏制,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省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全镇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城镇平原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辖区内河流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四、组织形式
(一)乡镇级河长。木引镇的河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罗德光同志担任,其中交河流域的分段的宜龙村、罗坪村、速进村分别由镇纪委书记黎斌、
副镇长田孟刚、副镇长石力负责。各村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成员,水务站工作人员具体抓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村级专管员。河道专管员由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负责村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可由河道专管员承担,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队伍承担。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村河道管理,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地方可视情调整配置。
(三)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四)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木引镇分管水利副镇长李祖军同志兼任,设成员若干,由党政办公室、国土所、村建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兼任。镇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镇水利工作站承担。
(五)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工作站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内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镇城管队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乡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
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和推进渡口码头污染防治。
村建中心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镇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专项监督检查。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木引镇参照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确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木引镇党委、木引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依托省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数据库。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河长制相关制度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执法指挥平台,加强河流综合执法,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考评及奖惩办法,逐级开展考核考评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城乡环境提升指挥部考核内容,并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篇四: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镇2022年河长制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关键年,根据省、XX市、XX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持续深化河库系统联治,攻坚克难打好河库保护持久战,不断提升河库管护能效,持续改善河库面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美丽河库、健康河库、幸福河库,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河长履职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进一步提高,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库水质较上年持续改善,黄泥江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B级;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稳步推进,小微水体治理成果全面巩固,河道保洁进一步规范,争创示范创建品牌。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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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对沿岸经营生产、畜禽养殖直排污水、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测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监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与的重点是通过广播、微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
三、工作措施为实现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持续开展畜禽养殖场排污整治,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逐步完善沿岸区块雨、污分流,污水应收尽收等工程措施,达到“水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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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完成河库沿岸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强农村片区厕所改造工程,2022年全镇计划继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化粪池进行改造,农村片区居民污水无害化处理将达到98%以上。
3.加强镇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好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建成后的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效率。
4.加强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处置违章问题。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
5.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抓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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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村居”创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要深入开展“洁净村居”创建,进一步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6.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镇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网络媒体、报刊、短信等主流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7.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各部门、各村及驻镇单位应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题活动,引导镇村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8.建立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通过通讯、网络等快捷方式联合建立社会监督平台,进一步完善问题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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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充分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有效处理问题。9.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落实XX
镇水系涉及镇、村“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水系各段面河长,并督促落实治水具体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XX镇级总河长和河长,明确村总支书记、村主任为村级河长,各级河长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河长巡河工作。2.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3.强化督查考核。在单位自查基础上,根据任务书上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当月的具体督查内容。对进展不快、落实不力的行政村进行通报问责。同时,将河长制工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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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4.强化资金保障。安排资金,用于河长制项目建设和管
理,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资金保障。5.强化宣传推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
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全镇干部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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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着力解决XX区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结合本镇实际,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人水和谐的理念,把河湖生态保护放在当前重中之重位置,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河湖资源的生态属性与经济属性等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及村(居)各级总河长、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河湖实际,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河湖治理与保护方案,切实解决好在河湖管理范围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填、乱倒乱排等“四乱”问题。
——坚持依法管理、长效管护。推动河湖依法管理,严格河湖水域保护,提高河湖自然岸带和生态岸带保有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河道、湖泊、沟渠、水塘的综合功能。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22年,全镇现代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河湖防洪、供水、生态功能要明显提升。达到“河道无垃圾、河岸无违章、河中无障碍、河床无淤塞、污水无直排、生态无破坏”的“六无”目标,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群众满意度和幸福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组织形式(一)建立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道、湖泊、水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二)总体构架。建立镇、村(居、社区)二级河长体
系。镇一级设总河长、河长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跨镇的重要河湖由区级设河长,本镇区域内的河湖相应设置本级河长。
(三)组织体系。镇总河长由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由镇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镇区域内的所有河道、湖泊、水塘、沟渠设立相应的河长。
全镇X条流域性河道、X条区级河道、X条乡级河道由镇相关领导担任河长,河湖所在村(居)由书记负责同志担任所属区域河段河长。
村(居)区域内的所有河道、沟渠相应设立河长,由所在村(居)支部、村委会全面负责,实行“一河一人”制,做到责任主体、整治任务、管理措施三到位。
(四)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站,为常设机构,承担镇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河长制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集中办公;建立联络员制度,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参与区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
各村(居)分别设立村级河长制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镇总河长是镇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
镇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负责组织所属辖区的河道、湖泊、水塘、沟渠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湖、破坏河湖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本镇相关站所和村(居)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河长突出“管、治、保”三位一体,将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层层传递责任,村(居)、组级河长抓好具体落实,确保实现河长制各项目标。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总河长和河长确定的事项、交办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对镇职能部门和村(居)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协调解决跨乡镇(镇)区域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镇河湖管理状况,负责全镇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湖保护宣传。
三、主要任务(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建立健全用水效率指标评估体系,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发展高耗
水项目,加快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有计划的完成农村地下水井压采任务。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二)加强河湖资源保护。保持河湖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实现河湖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环境、生态等设计功能。加强全区河湖岸线利用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严禁不科学不合理过度开发。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进一步落实《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强化源头控制。排查入河入湖污染源,加强排污口的监测与管理;严格整治各类企业污染。工业废水必须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纳入市重点监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明通污水处理厂等单位要加强监管,确保达到市规定要求。
(四)加快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到2022年,全面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结合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快实施流域性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力度,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五)推进河湖长效管护。明确流域性河道、骨干河道镇、村级河长,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省骨干河道日常监
管巡查,加大对河湖和水利工程设施日常维护养护,保障镇境内河湖和水利配套设施安全。强化镇区重要水体以及镇区河道日常保洁,提升城市水景观,确保全镇河湖长效化管护落到实处。
篇六: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时间一晃而过,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
工作开展,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工作做一个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帮大家的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到20xx年底,全面消除水面、河岸脏乱差现象,去除河道违建和清理河道违占,河道看不到水中漂浮物和河岸垃圾,看不到浑浊污水,河道水面变洁,出境水质到达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松阳溪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根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的,呈现人水和谐的情景。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松阴溪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建的重点是:加强松阴溪沿线村庄污水搜集设施建立;治的重点是: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行为;对沿岸经营消费、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展全面整治;监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视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媒体、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言论气氛,引发群众和各界团体关注,形成社会监视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详细措施如下:
(一)工程治水
工程是治水的手段。为实现松阴溪治水目的,按照“统一方案、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施行工程治水。近期开展沿岸养殖场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措施,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远期通过养殖场关停撤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措施,到达“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堰头行政村672户生活污水整治,6户农家乐的污水整治,包括堰后至大溪集合咱和金坑溪(内寮村至松阴溪集合口处)流域内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xx年年底完成。
(二)管理治水管理是长效治水的关键,实行重拳治水、铁腕治水、机制治水。强化水环境整治力度,整合执法力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河道违建一律撤除、沿河100米内无证养殖场一律关停、沿河乱排放污水行为一律严处、污染水体行为一律重罚。从日常巡查、执法管理等方面,建立各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结合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管理治水的工作责任。1、加强规划审批管理,源头控制排污行为。区建立分局在确定区块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将排污方案,纳入审核范围,源头控制排水设施建立。2、加强排水设施建立管理,防止雨污水混接混排。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4、加强排水行为管理,防止污水乱接乱排。5、加强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区水利局要牵头抓好“去除河道违建和去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
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加强淤泥治理,完善日常清淤制度。
6、加强松阴溪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干净水系环境。区国土分局要牵头抓好“干净村居”创立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碧湖镇要深化开展“干净村居”创立,进一步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三)社会治水社会是长效治水的保障,加强媒体宣传,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充分发挥言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公众监视作用。1、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言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言论导向作用,积极向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投稿,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立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立的良好气氛。2、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学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团体应围绕松阴溪整治工作目的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消费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进步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视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气氛。3、建立监视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视作用。通过通讯、网络等快捷方式结合建立社会监视平台,进一步完善问题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公众言论监视作用,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碧湖镇要落实村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松阴溪水系各段面河长,并催促落实治水详细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
(一)强化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松阴溪“河长制”三级河长体系、相关村明确村级河长。碧湖镇和区国土分局建立松阴溪整治工作组织,制定施行方案,倒排工作方案,保证工程施行进度和成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指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历,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施行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亲密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各责任单位自查根底上,镇治水办结合开展督查。同时,将责任单位治水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资金预算,纳入年度方案予以申报。
(五)强化宣传推动。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推动“河长制”工作施行,积极向区级主要媒体投稿,及时报道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历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气氛,充分发挥新闻言论的导向和监视作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消费生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蒸湘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明确了区委书记为第一河长,区长为总河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河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精神,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是落实绿色开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3月底,谷平区长主持召开了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了河长制工作;4月初,全区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细化实化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项任务;对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进展了明确,建立了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体系;同时在政府机关办公楼817室设立衡阳市蒸湘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设施设备到位;4月份,市水利局在《衡阳日报》对全市区级河长统一进展了公示。8月份,对镇(街)、村两级河长在区党政站进展了公示,10月建立了《蒸湘区河长制会议制度》、《蒸湘区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法》等六项制度,积极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
按照省市“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要求,区河长办全面开展了河湖现状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分流域、分行业、分区域全面排查影响河流安康的问题、河长制施行范围覆盖全区河流,衡蒸河委办1号中明确“蒸湘区所有河流、湖泊(含水库)全部施行河长制”,5月,经排查确定区级河流有蒸水、杉旭河、柿江河3条,乡级河流有6条(呆鹰岭镇的鸡窝山、熬陂河2条,雨母山镇的谢家台、代背河、畔龙桥河3条,结合街道的幸福河1条),明确3条区级河流由区级指导担任河流河长、6条乡级河流由乡镇(街
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25段河段由村干部担任河段长。按照“分级负责、先行试点”原那么,7月,确定杉旭河为我区“一河一策”试点河流,9月已全面完成杉旭河蒸湘段的河流排污口和排水口、沿河500m范围内养殖场、砂场、沿河垃圾点、周边黑臭水体、沿河水闸、桥梁、泵房、排渍站及其它建筑物、一级支流、河道保洁、防洪堤、拟建污水处理厂、水土流失等18个事项的调查摸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等相关已汇编成册。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3月15日,我区开展了“关干全面推行河长制,共同呵护燕湘美”的主题活动,区长亲自到现场参加活动,带队到蒸水河巡查,并宣布全面启动全区河长制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树立河长制公示牌48块。二是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坚决落实市城区河道制止采砂,督办协调各镇认真落实河道采砂整治,取缔非法砂场。大力推进河道保洁工作,全力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河道整治。3月以来,我区河道保洁打捞队伍对全区范围内蒸水水域面的垃圾打捞,共出动14次,清理出河道管理范围河岸内垃圾和河面垃圾近1300吨,依法处理3起在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弃的行为。
20xx年,为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河长制工作任务,我区将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为了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河长全面开展巡河、巡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实在保护河湖水质,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明确区、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机制、方式和金额,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大对乡镇、行政村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区、镇(街)河长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河长制“六项”配套制度,凝聚起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将工作压实到河长、到成员单位、到乡镇村组。同时要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调动和发挥社会公众、沿河湖群众的.积极性,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保护生态的合力。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果断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应用,xx镇河长办积极筹谋、开展行动,20xx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环境陈诉请示如下:
(一)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完成巡河任务,村子级河长每日巡河,并认真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截止日前,镇级河长共完成巡河180次。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鼓吹发动。今年以来,xx镇屡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级河长牵头,村子级河长积极介入,通过村子级播送、按期巡河和进村子入户走访等方法向群众鼓吹环保意识、河流保护责任意识。
(三)细化实化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增强巡河督导,镇级河长不按期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环境进展巡查督导,发动群众积极反响河道保洁中存在的问题。截止日前,镇河长办共下发镇级整改看护书16份,处置惩罚问题52处;完成区级整改看护书18份,处置惩罚问题64处;完成老xx、洪金排涝河、洪金南干渠10处“三乱问题”清理工作。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固然获得了必然成效,然那么在详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情况掩护的主看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置惩罚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在河畔乱排、
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日常工作存在必然的缺位现象,政策步伐落实不到位,保洁员人数干净的频次密度不敷。
(一)增强鼓吹引导。以村子(居)为单位,以村子民为载体,做到全面介入,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鼓吹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子民发放公开信、建议书、鼓吹材料等方法,进步居民爱河护河自觉性,让群众实时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紧张性,引导更多的人介入到河长制治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优越气氛。
(二)深化工作机制。继承按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历的根基上,积极探究,深化研究,立异工作思路,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治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管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扶植和管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情况持续改良。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反省力度,严厉袭击不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情况的违法行为。
自我县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指导下,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库管理保护目的而努力并获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xx年河长制如下: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指导班子非常重视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全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方案和工作制度,如及时出台《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xx
镇河长制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于印发xx镇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指导工作全面到位。三是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
一是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xx街和各村人流聚集地显眼处张贴宣传板报,让群众理解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及要求,努力让河长工作家喻户晓,深化人心。二是我镇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对全镇大小河流进展全面摸底,掌握一手资料,经核实,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75条。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条河流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保证了每条河流都有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制定巡河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个月必须巡查河流不少于4次,每旬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河记录。四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河边显眼处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县级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写明河长职责,公示河长联络,自觉承受社会各界人士监视。五是我镇结合美丽镇村工作结合开展河道清洁,努力做到河水清洁流畅、河岸绿树成荫。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获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河长制办公室没有专门工作人员,目前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顾河长制日常工作,又兼顾驻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的问题突出。二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相关工作经费一直欠缺,一定程度阻碍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三是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活中还存在小垃圾乱丢乱扔、生活污水往河流排放、农药化肥放农作物管理不慎流入河道等现象。
20xx年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
境。二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村干部的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防止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正常巡河、正常管理。四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河道疏通和垃圾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环境。
篇七: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按照《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镇全面推行湖(渠、塘坝)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对各村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目标考核。
二、考核组织
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镇长制办公室和镇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实行自查、核查、考核得分初评、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情形包括:弄虚作假的,对2条主要河流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应对不力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体系的,该村的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目标完成、创新成效等情况。具体考核办时,将根据本办法明确的开合内容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及阶段性推进要求等,实时增补考核事项。
(一)组织体系建立情况
考核内容:建立镇、村河长组织体系,出台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镇河长制领导小组,设立总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经费,建立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正常运转。
(二)制度建设情况
考核内容: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督查方案,建立河长制巡查监管执法制度、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验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三)工作推进情况
考核内容:20xx年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编制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完成情况,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情况、河湖日常巡查监管执行情况、宣传报道情况、信息共享和报送情况、社会监督情况等。
(四)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内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创新成效情况
考核内容:各村民委员会在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面的创新性、特色性工作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五、考核程序
(一)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镇河长制办公室会同镇相关部门制订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审定后,印发考核工作通知,明确客户端具体时间安排、考核事项及相关要求。
(二)自查
各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按时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三)核查和抽查
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重点,镇河长制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村上报的自查报告和佐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核查,对考核事项逐一评分核算。在上述核查基础上,对各村民委员会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核对;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对创新成效开展实地调查评价;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等。
(四)形成考核结果
镇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考核工作会议,会审各村民委员会的自查、核查、重点抽查与现场检查综合考核得分;向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各村民委员会年度考核情况;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村民委员会考核结果。
六、考核时间
(一)2020年11月底前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二)2020年12月底前各村民委员会向镇河长制办公室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
(三)2021年1月底前考核工作组到各村民委员会开展资料核查和现场抽查;
(四)2021年2月底前完成考核报告,并将考核情况上报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七、佐证材料要求
佐证材料是全面反映各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佐证,也是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考核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确保相关资料数据真实、合理、准确、一致,全面、系统、客观反映工作成效。
八、考核评分及等级
考核评定工作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
(一)考核评分
考核得分按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目标完成、创新成效分别计算分值,其中:组织体系建立10分、制度建设情况15分、工作推进55分、目标完成情况15分、创新成效5分,年度支出总分不超过100分。
(二)考核等级确定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经查实出现“一票否决”情形并经查实的村,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考核成绩计0分。
九、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公告与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各个村民委员会通报,并交由镇纪委,作为对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以及镇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纳入镇目标绩效考核
加扣分考评内容,分值为20分。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的村,考核得分相对70分,每增加1分,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地增加0.5分;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的村,考核得分相对80分,每增加1分,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增加0.7分;考核得分在90-100分的村,考核得分相对90分,每增加1分,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增加0.8分;考核得分在70(不含)分以下的村,目标绩效考核得分为0分。
(二)奖励与表彰
对在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党委、政府按相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或给予表彰奖励。
(三)整改检查
考核结果通报要求进行整改的村,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及效果纳入下一考核年度考核的内容。
(四)责任追究
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由纪检、监察
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八: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城发(20xx)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道水域管理保护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我镇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区,因此涵养水源、保护水质、维护生态是长期的政治责任,为此明确以下主要任务。1、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提高河道水环境承载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逐步推进土地、镇村、水利、农业、林业等专项规划与河道环境规划相结合。2、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查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3、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对侵占河道、岸线堤防等行为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开采和在河道内堆放倾倒废弃物,提高禁采区、禁采期管理水平。4、加快重要河流沿岸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严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行无公害养殖。5、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增强人民群众亲水、爱水、惜水、护水意识,为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良好的水文化氛围。
6、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擅自排污、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和违规网具捕鱼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河长的设置及职责(一)河长设置
1、我镇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我镇境内镇级河长配备河道警长,河道警长由派出所提出人选,报河长确定,并在全镇印发公布。
2、河长制单位由镇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宣办、国土所、派出所等为河长制镇级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3、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人担任,公用事业服务站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1、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
度、总协调职责。河长是辖区内河流(段)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
辖区内河流(段)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的防治,水生态保护巡查保洁,安全防护等工作。每周对负责的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督导村管护员做好责任河流(段)巡查管护工作。
村管护员在镇河长的领导下,负责责任河流(段)垃圾的清理处
理处置,保洁和群众教育等工作,每天对责任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对发现占用河道乱建乱修、乱堆乱占、乱种乱植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镇级河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政策法规,节水护水等涉水宣传工作。
2、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涉河陆路交通项目建设期间的污染防治,河道水上运营安全监管,河道桥梁上下游保护范围内的禁采工作。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以及河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面养殖污染治理、水生物保护、河道水工程建设,电鱼、毒鱼、炸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文宣办:负责组织开展组织中小学生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夏季河道公共安全教育以及水上旅游项目的污染防治和安全监管。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以及河道外取土挖砂的监管。派出所:负责落实镇河道警长的确定,以及依法迅速打击破坏河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协助河长做好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三、组织保障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河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点评督导。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制度,要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
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监督河道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
篇九: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中共宜秀区委办公室宜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
庆市宜秀区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水库(以下简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河长制,结合我镇河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绿色罗岭、生态罗岭、宜游罗岭”为战略目标,以水污染治理为主线,以“两湖三河”(菜子湖、岱赛湖、大沙河、凤凰河、梅溪河)水系治理为重点,在我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强化河湖综合治理。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三、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建成镇、村(居)两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镇全部河湖。到2022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虽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退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力争我镇“两湖三河”水质优于in类比例达到90加上,全镇黑臭水体控制在1以以内。
到2030年,全镇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虽显著提升,全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9如上,区内黑臭水体总体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四、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分级设立河长。设立镇级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镇政府常务副镇长担任。各湖泊与水系所在村(居)分段设立二级(居级)河长,由所在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河长由驻村(居)点长担任,村(居)和镇直部门协助开展工作。建立河长会议制度。河长会议由镇总河长、副河长、镇河长、二级(居级)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为镇财政所、镇文明办、镇建设办、镇城管执法队、镇经发办、镇水利站,镇计生办、镇派出所、镇国土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镇级总河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调度河长制实施情况,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政府,
镇政府分管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内河湖与水系的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河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协助河长制单位或部门职责。镇级各成员单位负责全镇的河湖及水系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处置,并报告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河湖及水系所在村(居)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河长会议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定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按时办结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镇文明办:负责组织河湖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负责河湖管理保护信息的发布。镇经发办: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
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呵护管理保护有关问题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级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镇建设办:负责整治乡村黑臭水体,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镇农业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作物秸秆及农田废弃物综
合利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镇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和防浪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行为。镇水利站:负责河湖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预防与管理,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镇城管执法队:负责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等工作。建立镇级河湖管理范围内保洁机制,落实河湖水域常态化保洁。对本区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和向河道、湖面倾倒、抛撒垃圾行为进行查处。镇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湖泊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组织、指导、监督、河湖水域岸线等河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镇派出所:负责对涉水违法事件采取强制措施。
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物,落实河长、副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对协助河长单位或部门报告的事项及举报事项及时处理,对处理结果跟踪问效。五、主要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xx〕49号),严格考核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虽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坚持节水优先,贯彻落实《安徽省节水用水条例》,
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减排。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
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企业、灌区等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空虽和限制排污总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对入河湖排污虽超出限制排污总虽的水功能区,不得新设入河湖排污口。(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河湖管理,对占用城乡水域的必须在同一水系占补平衡。加强河湖采砂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清退;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逐步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市《安庆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
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湖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加强综合治理。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虽。加快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治理,加大对不达标排污口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资源目标管理。按照《安庆市水功能区划》确
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虽目标管理和功能管理,防止河湖水体水质下降。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资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定实施退耕还湖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垣等阻水障碍,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对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湖泊要拟定和公布保护名录,划定保护红线,不断恢复河湖水域面积、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加大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等重点地区水生态保护力度,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六)加强执法监管
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加大河
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或单位应积极配合。
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米砂、米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对重点水域、重要堤防、大型水利工程、跨界河湖节点等进行视频实地监控,逐步实现河湖监管信息化。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出台本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20xx年6月底前,出台罗岭镇工作方案、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涉河湖事项办理制度,对河长交办或受理事项及时落实。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三)强化规划约束。涉河湖及时项目要与流域综合规划相协调,所有规划须与流域综合规划相衔接。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业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H水而
行、因水制宜、强化规划约束。(四)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
附件:镇级总河长、副河长、各村(居)二级河长名单
篇十: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按照《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镇全面推行湖(渠、塘坝)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对各村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目标考核。二、考核组织。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镇长制办公室和镇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三、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实行自查、核查、考核得分初评、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情形包括:弄虚作假的,对2条主要河流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应对不力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违*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体系的,该村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四、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目标完成、创新成效等情况。具体考核办时,将根据本办法明确的开合内容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及阶段性推进要求等,实时增补考核事项。(一)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考核内容:建立镇、村河长组织体系,出台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镇河长制领导小组,设立总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经费,建立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正常运转。
(二)制度建设情况,考核内容: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督查方案,建立河长制巡查监管执法制度、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验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三)工作推进情况。考核内容:2020年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编制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完成情况,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情况、河湖日常巡查监管执行情况、宣传报道情况、信息共享和报送情况、社会监督情况等。
(四)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创新成效情况。考核内容:各村民委员会在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面的创新性、特色性工作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五、考核程序(一)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根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镇河长制办公室会同镇相关部门制订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审定后,印发考核工作通知,明确客户端具体时间安排、考核事项及相关要求。(二)自查。各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按时报镇河长制办公室。(三)核查和抽查。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重点,镇河长制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村上报的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核查,对考核事项逐一评分核算。在上述核查基础上,对各村民委员会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对相关佐证材料进
行核对;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对创新成效开展实地调查评价;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等。
(四)形成考核结果。镇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考核工作会议,会审各村民委员会的自查、核查、重点抽查与现场检查综合考核得分;向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各村民委员会年度考核情况;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村民委员会考核结果。
六、考核时间(一)2020年11月底前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二)2020年12月底前各村民委员会向镇河长制办公室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三)2021年1月底前考核工作组到各村民委员会开展资料核查和现场抽查;(四)2021年2月底前完成考核报告,并将考核情况上报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七、佐证材料要求佐证材料是全面反映各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佐证,也是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考核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确保相关资料数据真实、合理、准确、一致,全面、系统、客观反映工作成效。八、考核评分及等级考核评定工作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一)考核评分
考核得分按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目标完成、创新成效分别计算分值,其中:组织体系建立10分、制度建设情况15分、工作推进55分、目标完成情况15分、创新成效5分,年度支出总分不超过100分。
(二)考核等级确定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经查实出现“一票否决”情形并经查实的村,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考核成绩计0分。九、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结果公告与使用年度考核结果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各个村民委员会通报,并交由镇纪委,作为对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以及镇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纳入镇目标绩效考核加扣分考评内容,分值为20分。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的村,考核得分相对70分,每增加1分,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地增加0.5分;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的村,考核得分相对80分,每增加1分,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增加0.7分;考核得分在90-100分的村,考核得分相对90分,每增加1分,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增加0.8分;考核得分在70(不含)分以下的村,目标绩效考核得分为0分。(二)奖励与表彰
对在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党委、政府按相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或给予表彰奖励。
(三)整改检查考核结果通报要求进行整改的村,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及效果纳入下一考核年度考核的内容。(四)责任追究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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