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总结从去年以来,县民政局按照《新乡县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政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新乡县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新乡县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总结
从去年以来,县民政局按照《新乡县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改进方法,完善机制,严格奖惩,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水平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良好的民政窗口形象逐步树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理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县民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新乡县民政局2010-2011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方案》等相关文件,确定了4个重点科室,要求分别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分别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分管领导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好分管工作的行风建设。各乡镇民政所也都制定了行风建设方案,并把行风建设作为各民政所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民政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召开各乡镇民政所长会议专题安排此项工作,下发了《新乡市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新纠组〔2011〕18号)、《新乡县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新纠组〔2011〕4号)、《新乡县民政系统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方案》(新民字〔2011〕28号)等文件,将8个乡镇区民政所、婚姻登记处作为创建对象,专门制定了《新乡县民政系统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从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文明创建三个方面细化考核标准。要求各基层站所制定创建方案和《群众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年底将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并排序,同时注重结合群众对各基层站所的意见建议和满意程度选出优秀基层站所报县优化办进行表彰。
今年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对照基层民政所建设标准,从机构、编制、人员、办公设施等多方面着手,强化乡镇民政所工作力量。以县财政局、县编办、县民政局名义转发了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文件。明确规定各乡镇已明确社会救助和民政工作机构的,要充实力量、发挥作用;没有明确的,可以挂乡镇民政所牌子。多次召开全县民政所长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们已为各个乡镇民政所统一制作了带有中国民政标识的牌子。每个乡镇也都根据实际将办事流程、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制作成版面上墙。人员平均不少于3个人,办公面积平均不少于60平方米,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条件均得到较好改善。乡镇民政所建设水平的提高,促进各项民政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更好维护民政对象权益,为改进民政政风行风提供了良好环境和物质基础。
三、把握重点,统筹兼顾,做好自查自纠和巩固提高
城乡低保、救灾、优抚、五保等工作涉及大量民政专项资金,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民政系统近年来频出举措、紧抓不放的工作。我们先是组织班子成员抽调业务人员分组到各乡镇就城乡低保、五保、救灾、优抚等各项专项资金发放进行系统检查,通过入户调查、查阅账目、走访群众对各项资金发放方式、程序、数额进行检查,同时对城乡低保户进行调查摸底,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退,符合条件的列入保障范围。之后按照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精神,对我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我们抽调业务骨干人员,按照省市精神要求,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各个乡镇在低保对象审批程序中的群众评议、长期公示进行重点核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对低保信访工作中的信访记录是否齐全、信访渠道是否畅通、反馈处理机制是否健全,农民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农村低保资金发放中档案资料、账目记录是否规范齐全等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们联合县纪检委、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以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低保政策执行的检查和自查工作,建立了定期信息通报和问题处理工作机制。真正在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真正困难群众享受到低保待遇,坚决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抓好政务公开,使各项民政业务在透明公开的环境下运行
做好电子监察网信息输入,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婚姻登记、伤残人员等级调整、取得优抚对象资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成立和注销登记等行政管理事项在电子监察网中进行信息录入。同时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录入水平,以达到“应进必进、发生必用”的目标。对民政局各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信息公告及时向县政府网站平台上传,通过县民政局子网站向公众公开民政工作信息,上传信息量位居县直各单位前列。按时按要求对群众信箱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答复结果均得到群众满意。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在优抚、救灾等各项工作都将各类信息主动向群众公开。在优抚资金领取本后面都将优抚对象类别、发放资金标准以明白纸的形式注明,在各类救灾资金发放中坚持“群众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程序发放,使救灾资金发的让群众明白、满意。坚持低保信息在村级长期公示制度,低保对象的名单、补助金额、补助类别和标准、举报电话、低保办理程序及条件等内容通过不锈钢公开栏、喷绘、黑板栏等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民政干部队伍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了办事质量好坏和群众是否满意。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对民政宗旨、群众观念、服务理念和管理精神由班子成员轮流进行教育宣传,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使民政干部职工主动自觉地为民政对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勇于同“吃拿卡要”等不正行业作风和“慵懒散”等不良机关作风作斗争。我们坚持不懈开展了“中层干部讲课”活动,每位中层干部结合岗位工作、政策法规、业务办理等内容向全体人员进行讲课,起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作用,增强了政策理论素质、服务群众意识。建立健全了信访接待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规范,对局办公室人员和主要科室人员开展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工作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不让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在我们手头延误,不让办事群众在我们面前受到冷谈,不让民政形象在我们面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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