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上半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第十二次全国、全区民政会议的要求,紧紧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市民政局2007年工作总结(全文),供大家参考。
2007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第十二次全国、全区民政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为民解困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民政事业得到了稳步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取得新成绩。今年,我市把实施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列入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以出台政策、加强机构建设、落实资金、实施扩面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上半年,全市享受农村低保220601人,占农村人口的4.09%,发放低保金596.4万元;五保对象54700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月30斤米、1斤油、30元钱的标准发放,实现了“按标施保”。5月25日,自治区民政厅在我市召开全区农村低保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区推广了我市的“四有”做法。二是城市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上半年,我市在保持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全市享受城市低保44271人,发放低保金2080.81万元,人均月补差额80元。三是五保供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上半年,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789人,五保村和敬老院的入住率为75.25%,8个敬老院改建、扩建和新建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定推进。上半年,我市重点抓好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资助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对患病的五保户、特困户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二次救助。全市共资助加入新农合116988人,给予二次救助112人,共发放救助金224.31万元;对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108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32.8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
二、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进展顺利。我市把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列入今年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年初以来,我市狠抓领导、责任、资金“三到位”,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市共投入资金485.2万元,已动工2000户,动工率100%;已竣工707户,竣工率35.35%。二是冬令和春荒救济工作积极稳妥。上半年,全市共投入冬令和春荒补助资金935万元,采购救济口粮2700.4吨,救济264597人;发放衣被72895套(件),救济56146人,确保了冬令和春荒期间灾民的基本生活。三是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与有关生产部门、厂家和商家建立有效的救灾物资保障和供应工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类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并及时到位。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保障有力
一是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7个县(市、区)严格执行桂政发〔2000〕45号文件精神,把优待金列入了各级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二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标准,并及时按新标准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特等和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660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286人,需安置的城镇退伍士兵和转业士官374人。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我市及7个县(市、区)都召开了优抚安置工作会议和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安置工作方案,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四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经自治区检查评比,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两项工作取得了双百分,得到了自治区检查组和自治区民政厅特别是广西军区领导的充分肯定。经最后评选,我市入选自治区推荐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名单。五是复员退伍军人稳控工作扎实有效。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制,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并对重点对象采取了“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六是积极做好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军休服务工作。加大对北流市光荣院投入,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文化娱乐配套设施;抓好市复退军人医院的管理改革,两个效益不断提升;对桂东南烈士纪念塔进行了维护,进一步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抓好军休干部服务工作,落实了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行政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上半年,我们主要抓了农村社区建设调研、部署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评比检查工作及起草《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玉林市社区建设五年规划(2007-2011年)》等工作。目前,这两个文件已提交市政府审定。二是地名补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博白、兴业、玉州等三县区全面完成了地名补查工作,福绵、北流等两区市地名补查工作已接近尾声。三是婚姻登记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容县、陆川、玉州三个县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全部达到民政部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3514对,离婚1816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明显加强
一是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上半年共上报项目18个,其中市殡仪馆搬迁重建和“蓝天计划”项目2个,福利机构改造基础性项目8个,县级救助站建设及老年人活动中心配套项目8个。二是社会福利社会化水平稳步提高。上半年共落实养老有偿服务示范单位2个,要求示范单位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实现护理人员专业化、养老设施标准化、服务收费合理化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和多层次消费的服务体系,全市福利机构共收养自费老人314人。三是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完成了对全市福利企业退税免税情况督查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工作,2006年度福利企业应退两税929万元全部返还到位,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上半年,我市以抓好市殡仪馆搬迁重建为重点,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火化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殡仪馆搬迁重建前期工作18项已完成14项,全市共火化遗体3084具,比去年同期增长7%。五是依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上半年,全市共依法救助65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55人。六是抓好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上半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31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6%,筹集公益金58.32万元。
六、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积极有效
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上半年,全市共有民间组织1612个,其中新登记成立的社团55个,正在筹备登记50个;新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7家,正在办理58家。二是基本完成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全市应年检的民间组织1082个,已有865个民间组织完成了年检工作,占应年检民间组织的80%。三是加强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对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注销5家,限期整改31家,补办登记15家。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协会与行政职能脱钩工作。上半年,已有55个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完成了脱钩工作。
七、老龄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对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了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了“六个落实”即全市百岁老年人长寿保健金落实、老年人就诊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落实、老年人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减半收费落实、老年人进收费景点时免第一道门票落实、老年人免费进收费公厕落实以及兴业县、陆川县老龄办专职工作人员编制落实等,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2年内全市10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至6月底止,全市50%以上的村着手组建老年人协会和发动老年人入会。三是提高老年人的养生保健知识。我们积极联系医疗保健专家为我市老年人开展养生保健知识专题讲座,先后在玉林供电局、东岳社区、东明社区等举办了三场专题讲座,参加讲座的老年人300多人,受到老年人的普遍好评。
上半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1、社区建设不平衡,个别县社区建设滞后;2、复员退伍军人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3、五保供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欠缺,五保村入住率不高。这些问题和困难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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