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文化产业思想探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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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文化产业思想探幽

2022-10-27 08: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由于受资本主义生产状况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再加上他们的主观预见不足,文化产业并没有作为特有概念提出并展开论述,但是,其中不少论述蕴含着丰富的关于文化产业的有关思想。系统地整理这些思想可为我们今天文化产业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精神生产;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0)02-0069-04

文化产业是20世纪出现的产业门类,当下被誉为“第四产业”或“朝阳产业”,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然而,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文化产业并没有作为特有概念提出并展开论述,也难以找到能够有助于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现成结论。但是,在他们所写的经典著作中,却有作为文化产业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甚至有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论证。当然,这种论证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仍处于一种理论无意识状态,需要我们立足于原著做出精确的解读,使其成为我们今天进行文化产业建设需要寻找的理论依据。

一、精神生产理论中隐含的关于文化产业的价值

精神生产是马克思恩格斯探讨人类生产活动的一个基本理论维度,他们对精神生产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神圣家族》中,他们第一次明确地提到了精神生产,指出“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某物品是否应当生产的问题即物品的价值问题的解决,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还提出,“甚至精神生产的领域也是如此。如果想合理地行动,难道在确定精神作品的规模、结构和布局时就不需要考虑生产该作品所必需的时间吗?否则,我至少会冒这样的危险:我思想中存在的事物永远不会变为现实中的事物,因而它也就只能具有想像中的事物的价值,也就是只有想像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精神生产是与物质生产相对应而存在的,他们之所以使用“生产”一词,就在于精神产品的形成与物质产品一样,都是生产出来的,都需要一定的劳动时间,都要受生产的一般规律支配。在此,他们解决了精神为什么要“生产”而不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问题。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又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的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这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这就是说,精神生产是由物质生产所决定的,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必须生存,为此人们首先需要吃、穿、住和其他必需品,因此,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即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东西,便成为人类的第一历史活动。而在此时,马克思恩格斯已把精神生产与阶级意识形态视为一回事,是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的生产,是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思想的生产。这种精神生产多属于我们现在所讲的文化事业的范畴,还没有运用到文化产业领域。

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对精神生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仅提法上就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的生产、自由的精神生产、最高的精神生产等。他在对俄国经济学家施托尔希进行批评时,就认为此人缺乏对物质生产、精神生产的关系及其内在构成的辩证认识。他进而写道,艺术、诗歌的生产属于精神生产,但不属于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精神生产,应是自由的精神生产。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的精神生产也被资本家所控制与占有,“连最高的精神生产,也只是由于被描绘为、被错误地解释为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才得到承认,在资产者眼中才成为可以原谅的。”不仅如此,马克思在描述资本家的精神生产和消费时,还用到了一个特别的提法——“有教养的消费”。“一旦资产阶级占领了地盘,一方面自己掌握国家,一方面又同以前掌握国家的人妥协;一旦资产阶级把意识形态阶层看作自己的亲骨肉,到处按照自己的本性把他们改造成为自己的伙计;一旦资产阶级自己不再作为生产劳动的代表来同这些人对立,而真正的生产工人起来反对资产阶级,并且同样说它是靠别人劳动生活的;一旦资产阶级有了足够的教养,不是一心一意从事生产,而是也想从事‘有教养的’消费;一旦连精神劳动本身也愈来愈为资产阶级服务,为资本主义生产服务;——一旦发生了这些情况,事情就反过来了。这时资产阶级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力求‘在经济学上’证明它从前批判过的东西是合理的。”撇开资本家为什么要控制自由精神以及为什么也会钟爱“有教养的消费”不说,仅从这些论述我们就可以看出,马克思对精神生产即精神文化进行了简单的层次划分:第一个层次,即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社会意识形态,它是统治阶级的“亲骨肉”,强调文化的社会性质;第二个层次,更能反映精神自由特征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如文学、艺术、科技等,即“‘有教养的’消费”性文化,它是“最高的精神生产”的文化,强调精神文化的自由特性。

马克思精神文化的两层次划分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文化产业在当代的发展亦是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生动体现。其一,马克思认识到了文学、艺术等反映自由精神的文化不应等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形态,当然,它们也可以采取有别于社会意识形态的生产方式,从而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当前,文化成为产业,从属于经济,转化为商品而进入市场,这种进入经济领域的文化是反映自由意志的自由文化,是马克思精神文化的第二层次的文化。其二,马克思认识到了自由的精神受社会发展形态的规约,也就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文化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它必须突显文化这一精神特质,从属于意识形态。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总与特定的社会历史形态相联系,反映着占主体地位的社会精神。社会主义的文化产业必须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己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真严肃地考虑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效果,在这一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精神文化产品必须具有精神内涵,文化产业必须注重社会效益,这是对马克思自由文化精神社会制约性的强调与发展。

二、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理论中隐含的文化产业思想

在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的有关理论中,马克思恩格斯也论述了不少文化产业的思想。

首先,在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中,接触到了文化产业的问题。按照马克思的意见,生产劳动“就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即除了它以工资形式取得的等价之外还创造新价值的劳动。”一般而言,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相反,从事非物质、即精神文化生产的劳动,则是非生产劳动,它是

一种不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马克思指出,“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用,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么,他就是一个生产劳动者。”“作家所以是生产劳动者,并不是因为他生产出观念,而是因为他使出版他的著作的书商发财,也就是说,只有他作为某一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他才是生产的。”“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上面的几段摘录内容,都是马克思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区别的具体论证。演员、作家、歌女等等,他们的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就在于是否进入资本生产领域,有经营资本介入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有经营资本的文化生产才成为文化产业。同时,资本介入文化生产领域,表明文化产品不再仅仅是个别或极少数人的需要,大众化的文化需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处于不断孕育之中。这说明,在资本对文化生产的个别参与中,马克思已隐约看到了文化生产的未来态势,看到了文化生产工厂化的生产方式,这预示着文化产业发展的可能性,尽管这种生产方式不一定是马克思所希望的。

其次,在分析非生产劳动领域资本主义的表现中,同样触及了文化产业的问题。马克思认为,在非生产劳动领域也即非物质生产领域,生产纯粹为交换而进行,这种劳动所创造的产品分为两种情况:①“生产的结果是商品,是使用价值,它们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如书、画以及一切脱离艺术家的艺术活动而单独存在的艺术作品。在这里,资本主义生产只是在很有限的规模上被应用”。②“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说家、演员、教员、医生、牧师等等的情况。在这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能够应用,并且就事物的本性来说,只能在某些领域中应用。”尽管在这两种情况中,资本主义生产只在有限的规模和某些领域中应用,但马克思在这里已经明确在看到了非物质生产领域(文化生产领域)资本参与的事实。更为重要的是,“当这种生产纯粹为交换而进行,因而纯粹生产商品的时候”,这种生产就与文化生产不为交换而进行的情况大不相同。文化事业是社会面向大众提供的文化服务,其产品无意于交换,而文化产业以市场配置资源,其产品以交换为目的。这种“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的文化产品,因为是以交换为目的文化生产的结果,在生产与消费的过程中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流通,这是文化产业中文化产品的重要特征。马克思的这段论述是对文化产业诞生的一个暗示,当文化产品可以脱离生产者成为一种单独存在的工业制品时,借助于机械复制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文化产品不再以一次性产品的方式存在,而是可以批量生产,从而使文化产品由少数人垄断转变为能够被大多数人所共享,文化产业因此诞生。即使是不能与生产行为相分离的文化产品,因为资本的渗入和交换的目的,其产品也能在市场上不断以人为载体进行“复制”(如巡回表演),亦或通过现代传媒扩大受众范围,此种文化的生产照常可以产业化的方式运作,“老板”也能“用这种办法发财致富”。

三、文化产业被马克思恩格斯忽略的原因分析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体系中,虽然接触到了文化产业的基本思想,但文化产业并没有成为其理论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认为,他们并未能自觉地预见文化产业的存在与发展。究其文化产业被忽略的原因,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由当时资本主义的生产状况所决定。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社会生产总体水平还无法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部生活需要,以动力和能源技术为基础的第二产业理所当然是重点产业,必须用物质产品的强势推进以迎合人们的物质需要和满足资本家对最大利润的追求。文化产品的大规模产业化生产,恐怕当时还很少有人能够感觉到,由于资本在文化生产领域只有很少的介入,以至马克思认为,文化领域的劳动主要是一种非生产劳动,对极少的文化生产劳动完全可以不作考虑。“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当然,他们更不会把文化工作者看作文化生产力,也不会把文化活动看作文化产业或者文化软实力。

其二,在批判旧论敌时侧重物质生产。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一切唯心主义甚至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都忽视物质生产而片面地夸大理论活动的作用,把理论活动看做“真正人的活动”,认为物质生产实践“只是从它的卑微的犹太人的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为了纠正论敌们的这一根本错误,马克思恩格斯着重论述了物质生产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对来说,他们对精神文化生产则关注不足,当时毫无踪迹的文化产业自然不在其理论的范围之内。对于精神文化生产的这一理论上的疏忽,恩格斯在晚年如是认为:“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

其三,对文化产业缺乏充分的预见也有马克思恩格斯自身的主观原因,甚至这种忽视可以认为是一种主观故意。马克思将自己一生的理论主旨定为: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为此,他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无孔不入,当然不希望文化这一唯一神圣的领域也被资本所侵蚀。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相敌对。”之所以“敌对”,是因为资本已侵入到某些精神生产部门。这不符合马克思所认为的精神文化生产的基本规律,因为马克思看来,文化的生产应该是人的天性的能动表现,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搅和了追求剩余价值的目的,文化就被异化而不是人的本质表现。我们由此看出,在马克思的意识或者是潜意识中,他是反对文化商品化和文化产业化的。当然,对文化产业化的反对并不等于说马克思认为文化生产不重要,恰好相反,精神文化是解放人们心灵的良药。它不臣服于资本的统治,就像马克思不惧怕资本家的迫害而痴心于理论探讨一样。

马克思恩格斯对精神生产和非生产劳动的论述,都寄希望于资本尽早地退出历史舞台而让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现实。然而,历史的轨迹超出了他们的预期,资本主义制度的自身改良为其较长时间的存在奠定了基础,文化产业亦应运而生。同时,社会主义的发展也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相互促进以共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当然,无论是客观的条件限制,还是主观的故意或预见不足,都不能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已在其理论体系中论及了文化产业问题的事实,这也是我们今天在经典著作中需要寻找的理论依据。

[编辑:颜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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