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8篇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1
年关将至,随着外出人员的返乡,疫情防控工作压力倍增。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刘畈乡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压实责任,强化领导。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深入研析并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建设好疫情防控指挥值守体系,制定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做到群防群控、严防严控、联防联控;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加强疫情防控防护知识宣传普及,加大核酸检测宣传,引导返乡人员返乡第一时间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检测。加大个人防护措施宣传,减少外出和集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强化防控措施,加大返乡人员摸底排查力度,坚持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离县、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2、多措并举,强化措施。一是全面做好全力开展返乡人员摸排工作,做到日排查、日报告、日总结;二是抓紧抓实各类人员聚集聚餐活动摸底登记,目前全乡共摸排登记白喜事83件,均安排专人进行包保监督;三是全范围做好宣传工作,电子显示屏、横幅、《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流动宣传车、小喇叭等宣传方法多样,做到宣传无死角;四是全面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物资供给充足;六是在机关、各村、各单位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值守岗,并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值守,建立来访人员登记簿,做好对来访人员进行测体温、扫“安康码”、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常规工作;七是密切联系天华市场所,组成专班对乡两个集镇区的超市、饭店、旅馆等人员容易聚集的公共场所、重点区域的防控措施进行督查,要求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3、开展督查,强化责任。乡防疫指挥部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各单位和超市、商店等重点场所、区域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根据督查反馈情况第一时间下发督查通报,要求各村、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真正落实好疫情防控具体措施。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2
为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让市民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假期,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坚持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对照工作职责,统筹做好春节前后各项保障工作。
春节前后,大量人员来铜返铜,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工作难度增加。大队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依法防控、科学防控”为基本原则,加强-人员、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对-人员严格落实每日测温登记、外出防护和离市出省备案措施,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离市出省须如实报告登记离市出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做到工作人员去向可知、轨迹可查。同时,实施扫码进入便民市场和悦享王益夜经济、金茂楼下夜市等措施,监督商贩佩戴口罩、测温登记,与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建议顾客尽量使用移动支付手段,提醒顾客谨慎选购冷链食品,并且每天在闭市后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消毒,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店外占道经营、违规摆摊设点、人行道上车辆违法停放、门头牌匾脏污破旧、乱贴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加大巡查值守力度,及时有效处置违法行为,有力规范春节期间商家促销活动和春节年货摊点经营行为。
自大队召开节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理部署会议以来,累计取缔店外占道经营行为300余起,取缔、规范违规摆摊设点行为400余起,贴单告知人行道上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10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90余起,治理门头牌匾脏污破旧问题10余处,清理乱贴画乱吊挂乱堆放200余处,对大队审批的促销活动商家和春节年货摊点依法从严规范,确保其经营期间无安全隐患,不影响城市交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开展节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使得我区城市容貌明显改善,既得到了上级部门的一致肯定,也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支持。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3
年关将至,随着外出人员的返乡,疫情防控工作压力倍增。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刘畈乡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压实责任,强化领导。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深入研析并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建设好疫情防控指挥值守体系,制定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做到群防群控、严防严控、联防联控;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加强疫情防控防护知识宣传普及,加大核酸检测宣传,引导返乡人员返乡第一时间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检测。加大个人防护措施宣传,减少外出和集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强化防控措施,加大返乡人员摸底排查力度,坚持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离县、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2、多措并举,强化措施。一是全面做好全力开展返乡人员摸排工作,做到日排查、日报告、日总结;二是抓紧抓实各类人员聚集聚餐活动摸底登记,目前全乡共摸排登记白喜事83件,均安排专人进行包保监督;三是全范围做好宣传工作,电子显示屏、横幅、《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流动宣传车、小喇叭等宣传方法多样,做到宣传无死角;四是全面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物资供给充足;六是在机关、各村、各单位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值守岗,并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值守,建立来访人员登记簿,做好对来访人员进行测体温、扫“安康码”、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常规工作;七是密切联系天华市场所,组成专班对乡两个集镇区的超市、饭店、旅馆等人员容易聚集的公共场所、重点区域的防控措施进行督查,要求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3、开展督查,强化责任。乡防疫指挥部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各单位和超市、商店等重点场所、区域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根据督查反馈情况第一时间下发督查通报,要求各村、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真正落实好疫情防控具体措施。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4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上下各级党政干部、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志愿者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突出贡献。进入常态化防控后特别是冬春季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防控人员再接再厉,加压奋进,继续奋战在抗疫一线,为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做出新的贡献。2022年春节将至,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明确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传递党的温暖和组织关爱的重要方式,是落实关心关爱抗疫一线人员的一项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走访慰问活动,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建设,了解掌握抗疫一线人员思想动态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组织的关怀实实在在送到心坎上,进一步激励广大抗疫一线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共同营造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的强大合力。
二、突出重点,切实帮助抗疫一线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本次走访慰问活动对象,突出长期奋战在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广大医务工作者、疾控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民警、驻宛官兵、应急救援人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职工、工程建设者、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在走访中,一是要注重慰问抗疫牺牲人员的家属和在抗疫中致残、患病人员;二是要注重慰问至今仍奋战在抗疫一线的人员;三是要注重慰问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在走访慰问中,要倾听一线人员呼声和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各项关爱政策,把组织的温暖与关爱落到实处。
三、抓实抓细,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到抗疫一线人员中,察实情、摸实底,了解掌握当前我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存在的漏洞、短板和不足。要通过走访,走好群众路线,倾听基层声音,了解防控实情,征集建议意见,为我市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控措施、扎实推进防控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领导,确保走访慰问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走访慰问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并带头开展走访慰问,确保活动效果。走访慰问活动要在--日前完成。走访慰问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层层陪同,严禁走形式,严禁做表面文章。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5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源头销售、生产、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集中检查,严防“由物传人”的疫情发生,程度降低传播风险。
一、控源头,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
凡进入我市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我市集中监管总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集中消毒等处理,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后方可销售和使用。对未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即销售和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及水产品严格落实“三专”管理和“四个不得”要求,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
二、细排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责任
为保证冷链食品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场监管部门在重大节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大型超市以及水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847人次,共检查农贸市场26家次,海鲜市场2个次,大型超市150家次,水产经营户196家次,对存量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严格排查,督促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合当地疾控部门进行消杀工作。
三、建平台,实现进出全程追溯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1月25日,我市已完成了与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对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从事食品贮存业务的第三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冷库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业务的货主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1月29日,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开始将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录入追溯平台,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将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我市的道路卡口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两证明一报告”(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的检查,对能够提供“两证明一报告”的,及时将运输的冷链货物信息录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不能提供的,不得进入我市。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6
为进一步指导推动我市各涉农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防控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天津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各涉农区应强化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处置、早期救治和组织保障。
1、严格落实“三减少”原则。各涉农区要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基本原则,重点落实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津返津”“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如进口货物直接接触等)流动,原则上就地休假或工作。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活动举办地所在区、活动举办单位要从严执行审查报批、检查指导等工作,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2、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管理。各涉农区要精准落实要求,压实本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排查建立返乡人员名录底册,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要规范人员分类管理,返乡人员至少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实施14日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码为“橙码”,每7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经社区管理人员(即社区网格人员)批准,可进行必要出行;省市间通勤人员可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通勤,未满14日居家医学观察期人员必须离津时,离津前自费核酸检测阴性可离津。如为入境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直辖市为县区)返乡人员则在执行上述基础政策条件上,调整返津前核酸阴性证明至3日内,并实施相应隔离管控和实验室检测措施。
3、严格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各涉农区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哨点”作用,按规定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必须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药店要严格落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监测范围药品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问询个人及其家属流行病学史,查验其“健康码”类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实施相应村(社区)管控措施。
4、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区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区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转运、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现场指挥协调,做好流调、采样、检测、消杀、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分片融入或对口乡镇、村,统筹分级调动流调行动小组和协查队伍,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市级专业技术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要对发生疫情的村或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网信等部门要积极联动,综合利用公共卫生与大数据信息,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乡镇政府、村委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工作。发现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等进入其他省份的,立即启动省际间协查处置。
5、加强组织保障。各涉农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各单位主体责任、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要以村庄为单位,织密“村官、村警、村医、村民”四方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农村基层疫情防控网。要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城乡一体落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要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用好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全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春节期间来晋返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3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入境人员,《通知》要求,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留晋入晋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1月26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晋返晋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
对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通知》要求,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对于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一)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对于治愈出院人员,《通知》要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同时,各地要继续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
2022年疫情期间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篇8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源头销售、生产、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集中检查,严防“由物传人”的疫情发生,程度降低传播风险。
一、控源头,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
凡进入我市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我市集中监管总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集中消毒等处理,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后方可销售和使用。对未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即销售和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及水产品严格落实“三专”管理和“四个不得”要求,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
二、细排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责任
为保证冷链食品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场监管部门在重大节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大型超市以及水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847人次,共检查农贸市场26家次,海鲜市场2个次,大型超市150家次,水产经营户196家次,对存量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严格排查,督促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合当地疾控部门进行消杀工作。
三、建平台,实现进出全程追溯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1月25日,我市已完成了与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对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从事食品贮存业务的第三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冷库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业务的货主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1月29日,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开始将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录入追溯平台,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将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我市的道路卡口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两证明一报告”(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的检查,对能够提供“两证明一报告”的,及时将运输的冷链货物信息录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不能提供的,不得进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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