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自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出台以来,我局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报告】清河县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清河县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
自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出台以来,我局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我们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常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贯彻执行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为有效地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文明建设,树立廉洁文明的环保行业新风,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从行政审批、现场执法、信访处理等方面制定完善了11项工作制度,9项内部工作程序,坚持文明办公,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
2.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我们推进各项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我局不定期组织开展下基层蹲点调研活动,重点围绕环保执法、服务、创新等内容开展调研,增强了调研的目的和针对性,突出解决蹲点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实际情况,提高服务效能,切实转变作风。成立驻村工作组分别带队下基层、下企业进行多次蹲点调研搞服务。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帮助谋划农业发展思路、利用部门技术优势帮助企业搞好污染治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3.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情况。向社会公布环保“12369”服务电话,及时接听、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的信访案件和电话投诉案件,同时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周一、四接访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4.精减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一方面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会议场合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另一方面,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所有文件采用双面打印。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充分应用电子办公,实现无纸化,节约经费,提高效率。
5.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培训。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班子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学习省、市、县委相关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了、认识提高了,逐步养成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1.严格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公务出国等相关规定。在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下班前要求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避免造成浪费。我局没有公务出国的现象。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所有公务接待活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事前须填写《接待审批表》,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要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杜绝高档烟酒、高档菜肴,上级部门来涵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积极响应“文明餐桌”行动。
3.“小金库”治理情况。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不存在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摊派和转嫁费用、超职级标准报销等行为。
(三)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
1.津贴发放及其他补助情况。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县级文件要求,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奖励、加班费、值班费及其他补助行为。
2.开展专项清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节假日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裸官”和高尔夫球场、私人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没有机关食堂。
3.“一问责八清理”开展情况。按照县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我局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清单,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环保工作业务繁多,科室间的业务大多存在交叉与衔接的问题,由于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不够完善,导致工作运行不够顺畅,影响工作效率;二是《中国环境报》的征订工作存在摊派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立整立改,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提高工作效率。从下年度起不可再安排报刊征订有关工作。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
4.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经自查,我局无任何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酒席,没有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等腐败行为。
5.加强监督检查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制定了具体的落实办法,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强化纪律观念和制度执行,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做到令行禁止。
(四)楼堂馆所及办公用房和公车管理情况
1.停建项目后续资产处置及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局无停建项目和在建楼堂馆所项目。
2.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认真清理。确认我局无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租用办公用房,无领导干部、退休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情况发生。
3.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我局积极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主动进行调整、搬迁。目前,我局不存在原用办公室虽未公开使用但仍实际占用问题,不存在领导干部办公室摆放两张桌椅、实际仅一人办公等变相超标问题。
4.公车改革和配备情况。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超预算、未审批、超标准配备问题,不存在超编制、借用下级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公车私照、“即领补贴、照用公车”等情况。同时我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没有出现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的现象等。节假日期间,公用车辆一律封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继续加强;二是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努力推动环保事业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制定科学细致的工作评价标准,把清河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成果的基本尺度,真正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